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河北新增11+2,行动轨迹公布,6县区紧急寻人!

2021-01-25 19:1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全国新增确诊124例,其中本土病例117例

1月24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124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7例(天津2例,上海2例,广东2例,福建1例),本土病例117例(吉林67例,黑龙江35例,河北11例,北京3例,上海1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新增疑似病例1例,为境外输入病例(在上海)。

河北新增11+2,行动轨迹公布

2021年1月24日0—24时,河北省新增11例本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其中石家庄市报告7例(2例为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邢台市报告4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新增治愈出院42例。

1月24日0—24时,河北省新增2例本地无症状感染者,为石家庄市报告。6例无症状感染者解除隔离医学观察。

截至1月24日24时,河北省现有本地确诊病例805例(危重型12例、重型31例、普通型615例、轻型147例)、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例(普通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481例(含境外输入35例),累计死亡病例7例,累计报告本地确诊病例1258例、境外输入病例36例。尚在医学观察本地无症状感染者93例。

石家庄

石家庄市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行动轨迹↓↓↓

2021年1月24日0-24时,石家庄市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7例。目前,对所有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已全部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各项防控措施有序进行。现将其行动轨迹公布如下:

确诊病例1:女,65岁,藁城区增村镇南桥寨村人。2021年1月3日至10日居村无外出,期间3日、5日、8日步行到村内采样点排队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1月11日转运至藁城区指定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5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1月22日核酸检测呈阳性;1月23日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石家庄市人民医院建华院区;1月24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2:女,4岁,藁城区增村镇南桥寨村人。2021年1月1日至10日居村无外出,期间3日、5日、8日步行到村内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1月11日上午转运至藁城区指定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5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1月22日核酸检测呈阳性;1月23日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石家庄市人民医院建华院区;1月24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3:女,35岁,现住长安区中基碧域小区。2021年1月6日至12日居家无外出,期间7日、11日2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1月13日转运至长安区指定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5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1月23日核酸检测呈阳性;1月24日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石家庄市人民医院建华院区,当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4:女,64岁,藁城区增村镇小果庄村人。2021年1月3日至9日居村无外出,期间3日、5日、7日步行到村内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1月10日转运至藁城区指定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7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1月24日核酸检测呈阳性,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石家庄市人民医院建华院区,当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5:男,34岁,藁城区增村镇小果庄村人。2021年1月2日至1月7日居村无外出,期间3日、5日、7日步行到村内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1月8日转运至藁城区指定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7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1月24日核酸检测呈阳性,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石家庄市人民医院建华院区,当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6:女,34岁,现住藁城区增村镇刘家佐村,为1月6日第37号确诊病例的儿媳。2020年12月21日至23日,每天7时步行到正定县新城铺镇小邯村某饲料厂上班,12时回藁城区增村镇小果庄村的亲戚家,13时步行至单位上班,18时下班步行回家;2020年12月24日至2021年1月2日,每天骑电动车往返于刘家佐村和小果庄村之间,期间曾到小果庄村飞云超市直营店(果庄店)购物;1月3日至4日居家无外出;1月5日核酸检测呈阳性,当日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石家庄第五医院;1月6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1月8日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河北省胸科医院;1月24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7:男,28岁,现住裕华区风尚水郡小区。2020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自驾车到正定机场上班,下班后居家无外出;12月23日居家无外出;12月24日上午乘网约车陪家人到河北生殖妇产医院就诊;12月25日至28日每日自驾车上班,下班后居家无外出;12月29日下午自驾车到裕华区南王村朋友家做客;12月30日上午自驾车到元氏县南佐镇北佐村接亲,中午自驾车到南王村参加婚礼后返家无外出;12月31日16时步行到北国超市(蓝山店)购物后返家无外出;2021年1月1日10时30分自驾车到鹿泉区山尹村镇南平同村亲戚家参加宴会后返回家中;1月2日15时30分自驾车到河北地质大学门口接人后返回单位;1月3日至4日在单位上班;4日12时自驾车返家后无外出;1月5日核酸检测呈阳性,当日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石家庄市第五医院,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1月8日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河北省胸科医院;1月24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邢台

邢台市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行动轨迹↓↓↓

2021年1月24日0-24时,南宫市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4例。目前,对所有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已全部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各项防控措施有序进行。现将其行动轨迹公布如下:

确诊病例1:女,31岁,南宫市飞凤小区居民。2021年1月5日-12日居家未外出。1月13日-18日每日到小区门口取菜,其余时间居家未外出,1月19日-23日居家未外出,期间7日、17日、20日3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1月23日采集核酸样本,1月24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到邢台市第二医院,经专家组会诊,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2:男,8岁,南宫市飞凤小区居民,确诊病例1的儿子。2021年1月1日-8日在南宫市敬业学校上学,居校未外出。9日乘校车返家后至24日居家未外出,期间17日、20日2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1月23日采集核酸样本,1月24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到邢台市第二医院,经专家组会诊,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3:男,35岁,南宫市飞凤小区居民。2021年1月10日12:00到金都华府小区送东西后前往信发商厦购物,1月11日-12日居家未外出,1月13日14:00到联通公司拿东西,15:00到南宫市中医院送人,随后到和谐家园小区接人,19:30到安宋庄村送人,1月14日居家未外出。1月15日12:30到信发商厦购物,1月16日-21日居家未外出,1月22日被转运到集中隔离点隔离观察。期间10日、13日、17日、20日4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1月23日采集核酸样本,1月24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到邢台市第二医院,经专家组会诊,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4:女,34岁,南宫市飞凤小区居民。2021年1月10日-15日居家未外出,1月16日-17日除在小区内活动外,其余时间居家未外出,1月18日-1月22日居家未外出,期间17日、21日2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1月23日采集核酸样本,1月24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到邢台市第二医院,经专家组会诊,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紧急寻人!河北6县区最新通告来了

围场

关于寻找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李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的公告

1月22日,接河北省疾控中心向我县推送的北京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人员李某某的协查通报:1月14日16:00时,李某某在北京市朝阳区汇鑫写字楼二楼卫生间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韦某某接触。我县第一时间对李某某采取集中隔离管控措施。

李某某,工作单位为北京时美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街道汇鑫写字楼),户籍地为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银窝沟乡麻家营村九组。经流行病学调查发现:

1月19日06:30时,李某某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从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十里河宏源公寓乘车返回围场(同乘人员已找到)。

1月19日14:00时,抵达围场镇河东中岗老菜市场下车,步行至筷车一族金华店(快餐店)就餐,到达时间14:30时左右。

1月19日15:19时,餐后出店至路边乘出租车前往围场县汽车南站。

1月19日16:30时,乘坐围场县城发往银窝沟镇麻家营村班车,于18:30时左右抵达村口后,李某某步行到家,自述居家未与外人接触。

1月20日21:00时,转运到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对其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现寻找与李某某同一时间段有过密切接触人员和2021年1月19日14:30时至2021年1月22日22:00时在筷车一族金华店就餐人员,请相关人员立即向当地疾控中心或乡镇政府(街道办)报告,并主动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如瞒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314—7519977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3日

唐山市开平区

关于次密切接触者行踪轨迹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们:

2021年1月23日1:49,开平区疾控中心收到唐山市疾控中心推送路南协查函:路南区居民彭某、闫某勇与古冶区推送的哈尔滨市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毛某宇,在1月8日7:45-9:20期间曾同乘K2公交车。路南疾控中心反馈,2021年1月8日,彭某、闫某勇曾在唐山市开平区洼里镇胶泥庄村南玖龙驾校参加考试,中午在驾校食堂就餐,目前彭某已在路南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闫某勇已在邯郸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开平区疾控中心对二人在玖龙驾校期间的轨迹进行了调查,具体行程轨迹如下:

2021年1月8日7:00许,闫某勇乘坐K2公交车于8:00许在西李道口站下车,步行前往玖龙驾校参加考试。9:00-11:00在餐厅对面的待考大厅等待考试。11:00进入考试大厅微机室进行科目四考试,11:30离开考场。11:30-12:30在餐厅吃饭,坐于餐厅出口北倒数第2桌。12:50再次进入大厅待考,13:00开考13:20左右考试结束,到办证室办理驾驶证,14:00乘坐K2返回路南区。

2021年1月8日8:00彭某在建国路站乘坐K2公交车,9:00左右在西李道口站下车,下车后与同车一男士(彭某不认识)乘坐同一载客私家车前往玖龙驾校参加考试(三人都佩戴口罩,下车后彭某更换新的口罩),9:05到达考场。9:05-11:30在科目二待考大厅进行虹膜认证待考。中午11:30-12:30彭某在驾校食堂就餐,13:00再次进入科目二待考大厅等候考试,14:00考试结束,考试用车为216号。之后步行到西李道口公交车站,于14:40乘坐K2公交车从开平返回市里。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如有人在上述时间、上述地点与彭某、闫某勇有过接触,请第一时间向当地村、社区或疫情防控部门报告,立即居家不得外出,并配合疫情防控部门落实下一步管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拨打120到就近发热门诊筛查诊治。如有隐瞒或不报,一旦造成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电话:0315-5258761

开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月23日

唐山市路北区

关于紧急寻找相关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2021年1月22日晚,收到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转发的“唐山市古冶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哈尔滨市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同车厢毛某某乘坐K2公交车有关信息的协查函”,我辖区居住人员李某海、李某文及赵某楠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毛某某的密切接触者,我区疾控中心对李某海、李某文及赵某楠开展了流行病学调查,其行程轨迹如下:

(一)李某海的行程轨迹

李某海于1月8日7:55由唐山站乘坐K2公交车,在水韵花苑小区公交站下车;11:40乘坐K7654到唐山南站下车,由南新道车站路口乘坐6路公交车到唐山站下车。1月11日至22日,每天早6:10乘坐6路公交车到唐山南站下车,7:10乘坐K7651至古冶站下车。11日至18日、21日, 11:00乘坐K7654至唐山南站下车,乘坐6路公交车到唐山站下车。1月19日、22日乘坐15:00的K7656车次到唐山南站下车,乘坐6路公交车到唐山站下车。1月11日、15日、19日、21日,晚上19:00出门到唐山火车站东广场遛弯。1月22日,将其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进行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结果阴性。

(二)李某文的行程轨迹

李某文于1月8日7:59乘坐K2公交车到古冶,9:40转乘205路公交车至东华小区,14:00乘205路公交车至K2站点,14:20乘坐K2公交车冀东油田站下车。1月21日上午8:00乘坐6路公交车到荷花坑市场下车,10:20乘坐6路公交车回到光明南里家中。1月22日,将其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进行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结果阴性。

(三)赵某楠的行程轨迹

赵某楠于1月8日7:53冀东油田站乘坐K2公交车至新华桥站下车,9:20新华桥站乘坐18路公交车能源学院南门下车;1月12日上午9:01能源学院南门乘坐18路公交车到新华桥站下车,10:26新华桥站乘坐18路公交车到能源学院南门下车;1月13日下午14:19能源学院南门乘坐18路到新华桥站,17:00新华桥站乘坐18路公交车到能源学院南门;1月14日上午8:13光明南里乘坐2路公交车到世博广场站;中午11:51世博广场站乘坐2路公交车到光明南里站下车;13:47光明南里乘2路公交车到世博广场站;15:26世博广场站乘坐2路公交车至光明南里站;1月15日9:27光明南里乘坐2路公交车到世博广场站,11:40世博广场站乘坐4路公交车到光明南里;1月18日9:17光明南里乘坐2路公交车到世博广场站;1月21日,上午9:19光明南里站乘坐55路到学院路国安街口站;10:37学院路国安街口站乘坐55路到光明南里站;13:37乘坐游5路到唐山市民服务中心站;16:20南湖桃花潭站乘坐15路公交车到广场站;18:09广场站乘坐2路到唐人医药站;19:36唐人医药站乘坐2路车到光明南里。1月22日,将其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进行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结果阴性。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如有人在上述时间、上述地点与李某海、李某文及赵某楠有过接触,请立即向当地村、社区或疫情防控部门报告,立即居家隔离不得外出。如果隐瞒不报,一旦造成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路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公室联系电话:0315-3724033

路北区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315-2044041

路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3日

唐山市古冶区

关于紧急寻找相关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2021年1月23日晚,收到唐山市防控办值班室转来市卫健委领导批示的路北区防控办“关于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的次密接触者李某海、李某文和赵某楠的密切接触者的请示”,我区疾控中心对李某海、李某文进行补充流行病学调查,其行程轨迹如下:

(一)李某海的行程轨迹

李某海于1月8日7:55由唐山站乘坐K2公交车,在水韵花苑小区公交站下车;11:40乘坐K7654到唐山南站下车,由南新道车站路口乘坐6路公交车到唐山站下车。1月11日至22日,每天早6:10乘坐6路公交车到唐山南站下车,7:10乘坐K7651至古冶站下车。11日至18日、21日,11:00乘坐K7654至唐山南站下车,乘坐6路公交车到唐山站下车。1月19日、22日乘坐15:00的K7656车次到唐山南站下车,乘坐6路公交车到唐山站下车。1月11日、15日、19日、21日,晚上19:00出门到唐山火车站东广场遛弯。1月22日,路北区将其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进行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结果阴性。

(二)李某文的行程轨迹

李某文于1月8日7:59乘坐K2公交车到古冶,9:40转乘205路公交车至东华小区,14:00乘205路公交车至K2站点,14:20乘坐K2公交车冀东油田站下车。1月21日上午8:00乘坐6路公交车到荷花坑市场下车,10:20乘坐6路公交车回到光明南里家中。1月22日,路北区将其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进行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结果阴性。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如有人在上述时间、上述地点与李某海、李某文在古冶区行动轨迹有交集或乘坐古冶区公交、铁路通勤车有接触人员,请立即向当地村、社区或疫情防控部门报告,立即居家隔离不得外出。如果隐瞒不报,一旦造成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古冶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电话:0315-3529098

古冶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4日

唐山市路南区

关于公布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乘坐公交车轨迹的通报

2021年1月23日,路南区疾控中心收到古冶区、高新区协查函,哈尔滨市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同车厢毛某某曾于2021年1月8日7:45--9:20乘坐K2公交车,路南区居民彭某、刘某某曾与毛某某同时乘坐该车,现将涉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彭某、刘某民2021年1月8日乘坐K2后至2021年1月23日隔离前乘坐公交车轨迹公布如下:

彭某,女,2021年1月8日14:40西礼道口公交站乘坐K2到广场站,17:15从广场站乘坐2路到启新立交桥站。1月11日12:00--12:40左右在福乐园附近乘坐6路车至人民医院站。1月12日17:02--18:00左右从丁家屯车场乘坐77路车至小山批发市场站。1月14日17:20左右乘坐77路从第四医院至小山批发市场。

刘某民,男,目前居住于路南区,2021年1月8日8:00左右乘79路公交车由建国路站至9:00到康各庄站。9:15左右乘游1路公交车从康各庄站至10:00左右到广场站。1月14日或15日7:00左右于增盛路口站乘79路公交车至8:00左右到荷花坑站,9:00左右于荷花坑站乘79路公交车至9:30左右到增盛路口站。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若您在上述时段与以上活动轨迹有交叉请主动到社区、村或疫情防控机构报备,若有发热、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请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请在前往医院的途中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咨询电话:唐山市路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0315--5200611。

唐山市路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电话:0315-2597208

盐山县

盐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沧州欣昊商贸有限公司销售黑龙江正大公司涉疫食品追溯情况的通告

接上级紧急通知,衡水正大实业有限公司销售到我县沧州欣昊商贸有限公司一批红烧狮子头涉疫食品,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现对货品销售情况紧急追溯,近期如有购买欣昊商贸有限公司红烧狮子头的用户,请立即向县市监局进行告知具体数量、流向等相关情况。

联 系 人:孟繁昊

原标题:《河北新增11+2,行动轨迹公布,6县区紧急寻人!》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