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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都法院:调解员巧调合同纠纷案,优化营商环境促双赢

2021-01-25 17:4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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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感谢法院如此及时调解,真是为我们企业设身处地考虑,在诉前就通过协商解决了矛盾,大大减轻了我们企业诉累!”在通过诉前调解成功解决纠纷后,原告公司负责人不由感叹魏都区法院诉前调解高效便民,大大减轻了企业司法成本。

企业合同纠纷 影响企业正常运营

案情回顾

这是一起合同纠纷案,河南某资源再生股份有限公司诉称,被告河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与其签订《建筑垃圾收集处置协议》一份,双方约定由原告对被告承建的项目产生土方进行外运,但原告按照约定完成工作后,截止2021年1月2日,被告仍未按照协议将全部工程尾款交付原告,共计人民币214万元,经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遂诉至法院,请求法院查明事实,维护合法权益。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调解过程

在接到原告公司起诉状后,考虑到当事人双方均为企业,为更快更好化解涉企矛盾纠纷,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诉前调解中心迅速派出人民调解员,与双方企业取得积极联系。

通过联系调查,了解到被告企业由于过去一年特殊情况,存在资金周转问题。人民调解员积极向其释明《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拒不履行合同义务对公司、个人的不利后果,另一方面与原告公司沟通协调。

人民调解员对双方积极调解

在人民调解员积极调解下,双方公司及时进行了电话沟通协商,被告企业认识到不履行协议合同的后果及严重性,主动向原告公司履行合同约定义务,通过银行转账一次性交付214万工程尾款,原告公司也撤回起诉,双方之间合同纠纷得以诉前解决。

原告公司撤回起诉状 达成和解

诉前调解 化解纠纷

此次合同纠纷诉前调解,体现出我院重视诉讼对企业本身的影响,要依法依规善用巧用诉前调解、诉调对接等手段,发挥社会综合治理职能作用,妥善解决纠纷,审慎使用国家强制司法手段,切实减轻当事企业诉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文图:宋帆

策划:和忠

原标题:《魏都法院:调解员巧调合同纠纷案,优化营商环境促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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