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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两会”特别报道 | 人民网:2020年福建检察印记:践行新时代检察工作新理念新要求

2021-01-26 19:2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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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正能量 检察好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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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组来自福建检察机关的2020年度成绩单——

福建省首创“督促监护令”,填补了国家监护制度盲区。

泉州“刺桐花”未检团队用情用心用法守护未成年人,再次被写入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福建甲光电公司、福建乙科技公司与福建丁物业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和解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第二十一批指导性案例。

福建省某市交警支队与卢某道路交通行政处罚纠纷抗诉案,入围“2020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评选活动。

在福清,一场全省首例民事诉讼监督听证会,化解了纠缠25年的房屋拆迁安置纠纷,结案后,当事一方拿到了补偿金,另一方终于捧回盼了25年的房产证。

在闽侯县,一名当事人2013年与一假冒“莫某”之名的女子登记结婚,被骗取礼金7万余元,检察机关查实冒名骗婚及错误登记事实,促成注销错误婚姻登记信息,持续7年的争议得以化解。

……

这一桩桩,一件件,都是关系群众生产生活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检察机关在办案中牢记初心使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020年,福建省检察机关以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的“三个自觉”践行新时代检察工作新理念新要求,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递交了一份2020年的答卷: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60808件,其中审查逮捕案件19719件29232人,审查起诉案件46112件65561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630件,办理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92347件次。

“以人民为中心”印在每一个司法足迹里

悠悠万事,民生为大。

人民群众的一封信很轻,解决信件所反映问题的责任却比泰山还重。“我父亲明明属于正当防卫,为何要判故意伤害罪、免于刑事处罚,应该改判无罪才对!”信访人陈某给福建省检察院写信,对其父亲涉嫌故意伤害一案进行申诉。

原来,2017年5月,李某酒后闯入信访人陈某家里,并先动手殴打陈某父亲和母亲,陈某父亲后进行反击,双方扭打在一起。经鉴定,李某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2018年6月,陈某父亲被判犯故意伤害罪,免于刑事处罚。陈某一家不服,开始申诉。

福建省检察院在认真了解该案案情并观看案发视频后,经共同研究讨论,认定陈某父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决定对其不起诉。陈某一家对这一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不让一封信蒙尘,不让一个信访人久等。”福建省检察机关以真心真情办理群众信访,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2020年里,对新收群众信访31267件,实行7日内程序回复率、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推进信访积案专项清理,各级院领导干部包案办理410件信访积案,已办结249件;三级检察院统一建设集检察服务、检务公开等功能为一体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方便群众反映诉求。

同时,福建省检察机关认真研究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办好群众关心的身边“小案”,并当好青春守卫者护航人,落实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政策,严惩性侵、拐卖、校园欺凌等严重伤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1324人,起诉2178人;在40个地方建立性侵害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机制和专门场所,厦门市更是创设了未成年被害人“零门槛”法律援助制度。

“三个自觉”提升刑事检察办案质效

2020年4月14日,福建福州市马尾区检察院,一场拟作不起诉案件的公开听证会正在这里举行:古稀老人刘某盗窃价值9500多元的海产品,只为病重的外孙女补身子、加营养。

“刘某老伴多病、子女无业、女婿患癌症、外孙女病痛未愈,病困交加的家庭平时靠他捡拾商户扔掉的鱼、蟹等水产品换钱贴补家用。案发后,刘某投案自首,真心悔罪认罪,借债赔偿,被害人已谅解。”对刘某拟作不起诉处理,检察官把理由与依据摆在桌面上,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7名听证员一致赞同:从宽处理、不予起诉,于法有据、于理不悖、于情相融。

不起诉决定当场宣布时,刘某已泪流满面。他最担心的事没有发生:一旦被起诉去坐牢,病困的家就不安稳了。

案已结,情未了。4月22日上午,马尾区检察院发出为刘某外孙女捐款倡议,全院70余名干部职工纷纷解囊相助,被害人陈某也赶来献爱心。

这一个不起诉的案件,体现了“办结一个案件,增添一分安宁”的价值追求,让群众看到马尾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展现出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取得了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也传递了检察官秉持客观公正立场,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等新时代司法检察理念。

2020年,福建省检察机关更进一步地落实检察新理念,将“三个自觉”内化于心、外践于行,提升刑事检察办案质效,并用实效来检验作答:

——落实“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23780人,起诉56107人,同比分别下降33.8%和16.7%。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影响社会稳定犯罪,起诉严重暴力犯罪1734人,起诉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1095人。

——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3436人,不起诉912人。

——加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力度,实现有效惩治犯罪、提升诉讼效率、化解社会矛盾。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39588件,适用率达84.6%,量刑建议采纳率96.5%,一审服判率93.8%,被告人认罪服法已成常态。

——加大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监督力度。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98件,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85件。

“15条意见”服务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

2020年,福建省检察机关围绕服务“六稳”“六保”和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制定实施“15条意见”,在服务大局中担当作为。

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服务保障疫情防控,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批捕扰乱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等涉疫犯罪315人,起诉522人,办理涉疫公益诉讼251件,一批干警下沉基层参与联防联控、保障复工复产。并且,全力支持企业经营发展,专项清理涉民企“挂案”,排查出88件,已督促结案71件;落实服务保障台胞台企“18条意见”,创设“一室一员”工作机制,已设立涉台检察联络室(站、点)50个,聘请162名台胞担任涉台检察联络员,实现全省覆盖;泉州市检察院建立“司法+征信”机制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宁德市检察院对接“万亿工业时代”推行19条服务措施,三明市检察院开展“联百企、结百亲、解百难”活动。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治根”关键之年,开展专项斗争以来,福建省检察机关先后联合有关部门制定18个文件,建立证据收集指引、办案质量保障等10项机制,全省共提前介入涉黑涉恶犯罪717件,批捕5090人,起诉7295人,2020年底前受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全部办结起诉。并且,聚焦深挖彻查,起诉“保护伞”138人,直接立案侦查“保护伞”30人;深入打财断血,认定黑财30.46亿元,对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情况全面核查;推动行业治乱,开展“一案一整治”,提出检察建议1106件。

1月25日,在福建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霍敏向大会作工作报告。霍敏表示,2021年,福建省检察机关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福建省委、最高检工作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以全新理念、更高要求推进检察工作,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更加有力法治保障。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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