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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会丨省政协委员周茹茵:强化法治保障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2021-01-26 15:4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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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提升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实效。

在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进程中,汕头市积极创新思路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为抓手,牢固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努力在探索城市治理新路径上展现新作为。

两会期间,省政协委员、汕头市司法局局长周茹茵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和市域社会治理等话题,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出谋划策。

“四级同创”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新时期如何加快法治汕头建设?周茹茵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要准确把握法治汕头建设在汕头新一轮改革开放工作大局,以及在法治广东建设工作全局中的定位和作用,进一步提高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协调艺术和统筹水平。

周茹茵建议,立足汕头实际,认真思考谋划,研究编制“十四五”时期法治汕头建设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和“八五”普法规划等四个规划,切实把上级要求、社会期盼、群众智慧、专家意见、基层经验充分吸收进来,努力做到多规融合、相互衔接,以高质量的科学规划推动法治建设在改革开放新征程中行稳致远。

近年来,汕头市大力开展法治建设“四级同创”活动,通过市级引领示范,区(县)、镇(街)分工部署,村(居)狠抓落实,把法治建设的触角延伸到基层一线,全面提升汕头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例如龙湖区组建了6个区级专业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7个镇(街)级综合法治宣传志愿队伍和121个村(社区)级法治宣传小组,印发宪法读本、宣传海报进村入户,实现横到边、竖到底、全覆盖。

而汕头市司法局则在全市范围内依托现有“家长学校”平台建立500个村(社区)法治教育点,作为村(社区)法治宣传的新阵地,将法治教育融入家庭教育、村居教育,有效推动村(社区)法治创建。

构建市域社会治理法律规范体系

今年是汕头市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周茹茵建议,在强化法治保障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抓好各项法律法规的落实,着力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素质,聚焦市域社会治理的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决策部署中,汕头将发挥经济特区立法权和设区的市立法权优势,把强化法治保障作为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关键举措。

汕头把强化法治保障作为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关键举措。

去年10月28日,汕头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强化法治保障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决定》。根据《决定》,汕头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将针对本市社会治理重点难点问题,按照立法计划安排及时起草经济发展、改革攻坚、文明创建、公共卫生、民生保障、城市管理等社会治理重点领域的法规草案,并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同时抓紧出台一批有关市域社会治理的规章,着力构建市域社会治理法律规范体系。

周茹茵还建议,抓好全国首部行政裁决领域的政府规章《汕头市行政裁决规定》的贯彻实施,以深化行政裁决示范创建为着力点,持续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市域社会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不断作出新探索。

来源丨南方日报、汕头市司法局

广东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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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聚焦两会丨省政协委员周茹茵:强化法治保障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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