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洒在八桂大地的绿水青山检察情

2021-01-26 20:2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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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西检察院

在前不久梧州苍梧县六堡镇举办的2020年“中国农民丰收节”暨第三届六堡茶文化旅游节上,检察官应邀参加欢庆活动。

为什么当地群众会热情邀请检察官呢?

原来,当地检察院接到群众反映水源受污染问题后,通过与镇政府召开公益诉讼磋商会议,在县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的合力下,加大对六堡河水源以及环境的保护力度,守护了六堡河水的饮用安全和六堡茶种植、农田种植灌溉用水安全,改善了周边群众的生活环境质量,群众惦记于心。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牵动万人心!

刚刚过去的一年,广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社会影响力日益扩大。全区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线索5609件,立案4370件,同比分别增长151.19%、153.48%;其中立案行政公益诉讼3728件,民事公益诉讼642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2007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15件,同比分别上升141.92%、250.82%、44.81%、150%。

办案:以人民为中心

公共利益维护是人民群众关心热议的话题,广西检察机关积极履职尽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群众事无小事”的态度推进公益诉讼工作走深走实。

2021年1月,在广西宾阳,针对县城“昆仑嘉园”路段违法倾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严重影响市容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现象,当地检察院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出年度首份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

马山县检察院组织开展“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监督活动。

2020年11月,在广西马山,当地检察机关开展“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监督活动中所提出的检察建议得到县政府高度重视,县政府召集全县十个乡镇政府和住建、水利、交通、生态环境等四局的相关负责人在县政府会议室召开“水源地问题整改”圆桌会议,各镇政府代表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各自乡镇水源地整改的进度和情况,住建、水利、交通、生态环境等单位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汇报了监管和整改情况,切实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融安县检察院检察官、听证员和案件当事人在融江放生鱼苗。

2020年5月,在广西融安,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破坏生态资源案在该县检察院通过公开听证程序和解结案,梁某丰和粟某航、徐某杰、黄某静自愿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出资购买1500尾鱼苗向融江河放生,成为该县首例民事公益诉讼通过公开听证诉前和解的案例。

检察机关加强与地方政府、司法机关等部门沟通协作,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积极督促修复受损的生态系统是守护绿水青山的重要保障。限期履行、劳务代偿、增殖放流、替代性修复等举措,则是公益诉讼司法实践中常用的办法,目的就是要推动生态保护和修复。

诉讼是法律手段,维护公益是最终目的。把惩罚犯罪与修复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这就是从事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检察官们用实际行动践行的共识。

2020年以来,广西各级检察院聚焦社会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理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加强监督,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61件,追偿环境损害赔偿金2063.9万元、治理修复费用503.6万元,增殖放流鱼苗上百万尾,一批被毁农林实现补植复绿,让破坏生态环境的被告既承担刑事责任,又承担生态环境修复等民事责任。

共治:全面推进跨区域保护协作

广西境内河流以珠江水系为主。珠江水系在广西的流域面积20.24万平方千米,占广西总面积的85.2%,其干流西江在广西境内总长1239千米,其中红水河段658千米,滩多水急,水能资源丰富,被誉为中国水电资源的富矿,也是中国第三大河,是滋养沿岸千万老百姓的“母亲河”,保护好沿河生态安全,对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9年12月26日,广西广东两省、区跨区域检察协作步入新阶段。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协作保护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签约仪式在肇庆市举行,双方签署《关于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协作意见》。

签约仪式现场。

在此次签约仪式上,广西的梧州、贵港、贺州、广东的肇庆、云浮等五地市检察院分别通报了保护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各地在保护西江生态环境方面取得的成效,回应人民群众对改善西江生态的期盼,彰显检察担当。

其实,早在2018年9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广东省肇庆市、云浮市两省(区)三地检察机关经协商达成关于开展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的框架协议。一年后,即2019年9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贵港市、广东省肇庆市、云浮市四地检察机关在梧州市人民检察院举办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框架协议签约一周年纪念仪式暨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各项决策部署和协议内容的落实落地情况和成效。

同时,珠江水系位于流经广西上游的河池,该市人民检察院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也于2020年7月23日建立红水河生态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

根据《协作意见》,两地检察机关主要通过建立生态环境共建共保机制、信息通报机制、工作交流机制、案件协作机制、联合行动机制、共同调研机制等方式开展协作工作。并重点加强对红水河流域污染防治的监督,红水河流域的野生水产品、森林资源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水土环境资源等的司法保护。

随着跨区域保护协同共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广西检察机关不仅仅为全面改善西江流域生态环境、打造西江生态安全屏障和共建珠江——西江经济带千里绿色生态走廊积极贡献力量,还推动与粤、琼、黔、滇等省检察机关携手保护漓江、柳江、九洲江、左右江及北部湾生态环境安全。

创新:积极推进“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

河道非法采砂导致水生态环境和水资源遭受破坏,是水域生态环境治理的难点痛点。检察机关致力于破解办理此类案件的堵点盲点。

2020年10月,《资源县河道清淤疏浚实施管理细则》听证会在资源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县水利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干部代表、乡镇干部代表、律师、人民监督员参会。出台该细则,得到人大、政协等各界听证代表的一致支持。

该细则将清淤疏浚工程的工程款项与工程所产生的的国有矿产资源实行分隔管理。今后河道清淤疏浚产生的砂石不再归清淤方所有,而是由相关部门另行管理,公开拍卖,所得收入收归国库,由县财政统一支配,而清淤费用也由水利局从清淤经费中另行拨付,实现了该领域的收支两条线。

该细则截断了资源县境内河道清淤疏浚工程与砂石销售暴利的关联,实现了国有矿产资源归国家拍卖出售的目的,既遏制了打着河道清淤的名义非法采砂的行为,又保护了国有矿产资源不被侵吞,同时还保护了河道不因乱采滥挖而被破坏,一举多得。

会议现场。

今年1月7日,推进河道采砂和河道疏浚专项工作暨落实“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调研座谈会就选择在资源县召开,桂林市河长办、桂林市检察院以及部分县区河长办和检察院参加,会议通报签订“河长+检察长”协议以来工作开展情况和相关案件办理情况,并在更高层面上推动相关工作的落实。

据了解,桂林是较早拉开了“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的地方之一,现“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均在其所辖市、县区实现全覆盖。2020年以来,该市检察公益诉讼推动立案办理水域治理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共125件,督促清理被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200余公里,督促治理被污染水域113公顷,增殖放流鱼苗32万余尾,为保持甲天下桂林的“河畅、水清、湖净、岸绿、景美”贡献公益诉讼检察力量。

当地党委政府、人大代表都认为,“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有利于构建检察机关在河长制工作中的司法介入和助推机制,加强检察机关与河长办的协作配合,为保护桂林水域生态提供司法保障。2019年,桂林市河(湖)长制工作综合排名居全区第一,获自治区督查激励。2020年1至11月,桂林市在国家地级及以上城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中位列全国第四。

全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现场推进会活动现场。

据统计,2020年以来,广西检察机关全力守护广西“金不换”生态优势,紧盯水域养殖污染、违法向水体排污、非法采砂采矿、红树林保护等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2586件,督促挽回被损毁或非法占用的林地和耕地8595亩,督促治理被污染水源地和水域5.6万亩,督促治理被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100.9公里,督促清理生活垃圾和生产类固体废物32万吨。在高检院指挥调度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下,高站位参办“万峰湖专案”, 高标准办案15件,一批违法网箱养殖、破坏耕地、违建等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有力保护了八桂大地的绿水青山。广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多次在高检院相关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

原标题:《洒在八桂大地的绿水青山检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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