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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卖公告】2021年荔波县人民法院变卖公告(一)
原创 莫朝居 荔波县人民法院 收录于话题#中国梦13#和谐社会37#平安建设36
励法
弘律
秉公
至正
关于本院刑事审判庭移交执行的常荣石没收财产一案,现将该案涉案原木(杉木)公开变卖,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1年2月1日11时止,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持有效证件向本院报名购买,变卖价格及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原木(杉木)一批,材积约为52.565立方米,变卖价格17000元起,以最高出价者成交。
图注:杉木图片
二、报名方式及保证金:报名竞买的需向本院本案一案一账号(开户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户名:荔波县人民法院,开户账号6232610580006813238)缴纳竞买保证金2000元,竞买成交的保证金充抵案款,未成交的本院三日内退还。
三、竞价时间地点:定于2021年2月1日10时至11时在荔波县人民法院公开进行竞价,以最高出价者成交,报名后需到本院现场竞价(即报名后须于2021年2月10时至11时期间到本院竞价,未到本院竞价的,视为无购买意向,由本院退回报名保证金)。
四、特别提示:
1、变卖物品现位于荔波县茂兰镇水庆村山上,无人保管,意向购买人报名后须联系本院自行到现场查验标的物(刑事判决书认定的原木为1298节,材积52.565立方米),本院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及数量以成交时的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变卖物品的瑕疵保证责任及数量不符的保证责任,即成交后不予退款;
2、成交后本院依法出具成交确认裁定书,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装运,(按照规定运输原木需办理的检疫证等相关手续由买受人行自办理)。
3、因正值疫情期间,到本院人员并需遵守本院相关疫情防控规定。
原标题:《【变卖公告】2021年荔波县人民法院变卖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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