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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诉讼和信访活动相关事宜的通知

2021-01-26 18:1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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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落实本地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统筹做好乌审旗人民法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工作,保障诉讼群体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调整诉讼和信访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建议通过线上方式办理各类诉讼事项。积极鼓励和倡导广大诉讼当事人、代理人通过内蒙古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云上法庭、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人民法院送达平台、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12368诉讼服务热线、全国法院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诉前调解平台等线上平台办理立案、调解、保全、送达、查询、庭审、执行等各项诉讼事宜。

二、因新冠肺炎感染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者身在中高风险地区以及其他受疫情影响关停交通的地区等原因,无法参加庭审活动的,可以依法申请延期开庭,或者通过内蒙古移动微法院、云上法庭进行线上庭审。

三、如不便于使用在线服务平台的,可通过邮寄方式将申请、申诉信访材料邮寄至本院,我们将按照法定程序及时回复和解决。

四、确需到现场办理诉讼或信访事项的,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措施,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有序等候办理;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院人员,必须严格遵照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执行。

五、如拒不配合、遵守疫情防控措施,扰乱公共秩序的,将对其进行严厉警告或者采取措施予以制止,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本《通知》所述内容随乌审旗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咨询电话:12368诉讼服务热线(全市法院通用)

线上平台地址:

鄂尔多斯市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eeds.nmgfy.gov.cn

内蒙古移动微法院、云上法庭(微信小程序搜索“内蒙古移动微法院”或“出庭”)

人民法院调解平台:http://tiaojie.court.gov.cn/

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https://lspt.court.gov.cn/

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https://baoquan.court.gov.cn/

全国法院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诉前调解平台:https://jttj.court.gov.cn/

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信访室 0477-7220209/0477-7220215

乌审旗人民法院

2021年1月26日

来 源:审判管理办公室

编 辑:新媒体工作室 旗香渊

校 对:杨 广

审 核:额尔德尼布拉格

崇法秉正 厚德为民

乌审旗人民法院

原标题:《乌审旗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诉讼和信访活动相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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