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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被骗25万,起诉却被法院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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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2021年01月
就在近日,一对夫妻急匆匆地来到西固法院,称他们在买房时被别人骗了25万,希望法院替他们主持公道。办案法官本以为这只是一起普通的购房合同纠纷,可详细了解案情后发现案件并没有那么简单……
2020年9月,来兰务工三年的王某夫妻准备在西固某小区购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遂在小区内张贴了买房信息。同在小区内居住的张大妈主动与王某夫妻联系,称他和老伴准备目前居住的房子卖掉另居他处,询问夫妻俩是否有意愿买她的房子。王某夫妻欣然表示愿意并和张大妈约定了看房的时间。
第二天,王某夫妻就来到了张大妈家中看房。张大妈的这套房子无论在面积、结构、楼层上都非常符合二人的心愿,他们当即决定买下这套房子。然而夫妻俩虽并不熟悉法律,却也深知房子属于张大妈与老伴的共同财产,于是心生顾虑,希望能够见到张大妈的老伴。张大妈表示老伴人在外地无法赶来,家中大小事都是她说了算,不会有什么问题。于是双方当场拟定了一份购房合同并在合同上签字确认。
按照合同的约定,王某夫妻须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向张大妈支付一半的购房款(25万元),而张大妈也须在收到购房款后的一个月内搬离房屋。王某夫妻东拼西凑终于筹齐了25万元房款,并按时交给了张大妈,可就当他们一心盼着搬进新家时,张大妈却一再拖延交房时间。转眼到了2020年11月,王某夫妻一等再等后决定主动来到张大妈家中询问原因。张大妈见到夫妻二人后面露难色,半天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此时从里屋走出一位中年男子,直接给出了一个令王某夫妻震惊的理由……
这名男子就是张大妈口中的老伴李大爷,也是这套房屋的所有权人。原来,李大爷与张大妈没有夫妻关系,只是暂时居住在一起,张大妈在卖房之前并没有征得李大爷的同意,他本人也从来没有卖房的打算……一旁的张大妈连声向夫妻俩认错,并亲笔写下保证书,承诺一个月之内将之前收取的25万元购房款全额返还。王某夫妻虽然失望,但还是选择了相信张大妈。可一个月后张大妈再次食言,王某夫妻忍无可忍,决定将张大妈诉至法院。
办案法官经多方调取证据,查明原告所述全部属实。既然如此,法院又会如何处理本案呢?王某夫妻认为,办案法官肯定会支持自己的诉请,判令张大妈返还25万元购房款。可令他们没有想到的是,办案法官并没有立即为他们主持公道,而是裁定驳回了他们的起诉。
原来,办案法官认为张大妈与李大爷并无夫妻关系,其在明知自己无权处分的情况下擅自将李大爷所有房屋转卖他人并已实际收取25万元购房款,加之其在王某夫妻得知真相后亦未积极退还所收取的款项,该行为已涉嫌合同诈骗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的问题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办案法官决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
现张大妈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续情况我们将为大家及时跟进。在这里。西固法院想提醒各位有购房意愿的朋友,买房前请务必核实房屋权属信息及卖房人的身份信息,不要因一时疏忽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END
供 稿:王久博
编 辑:殷 铭
(以上图片来源网络)
原标题:《买房被骗25万,起诉却被法院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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