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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法院判决一起"入学诈骗"案件
原创 潘文华 平南法院宣传
“我在平南某学校认识领导......”
“现在有X个入学指标......”
“废话!当然要花钱!”
说出上面这番话,
并骗取数额巨大金钱的被告人汤某,
被平南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
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
并处罚金一万元。
基本案情
2020年7月至8月期间,被告人汤某谎称能够办理小孩进入平南城区小学、中学就读等事宜,以交纳“指标费用”为由,先后骗取了被害人黄某2.5万元,卓某13.8万元,共计16.3万元。
被害人黄某
“我为了帮亲戚朋友的小孩入学,被汤某骗了2.5万元!”
被害人卓某
“我更惨!被汤某骗了13.8万元!”
汤某的前妻
“钱我可以代我前夫偿还给你们,但是你们必须写好谅解书!”
被告人汤某(右一)曾在下榻的酒店与被害人交易钱款
另查明,被告人汤某的前妻已代汤某分别退赔了二名被害人的损失2万元、4.3万元。
该案承办法官
“那这些诈骗得来的钱都用去哪了?”
被告人汤某
“嘻嘻~当然是在夜场、酒吧等娱乐场所挥霍干净了呀。”
法院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汤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依法应受刑事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汤某犯诈骗罪罪名成立。
在查明事实、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
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随着城镇人口的逐年增加,不少家长都投入到“赢在起跑线上”这场竞争之中,多少家长“剑走偏锋”、“穷尽心思”,只为孩子能通过“旁门左道”挤进他们心目中的好学校。个别不法分子正是看准了此类家长的心理,趁机打着 “有关系”、“有熟人”的幌子谎称能够帮忙解决入学问题狠捞一笔。
针对上述案例暴露出的问题,法官建议:
第一:
不要盲目执着于“重点学校”,“好学校”一席难求,家长、学生不妨转变一下思路,指导、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方法更为重要,过度迷信于跻身名校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
第二:
要保持理性,选择正规报名渠道,学校录取程序是公开规范的,切勿相信那些自称认识“领导”的中间人,坚决抵制“走后门”等歪风邪道,否则,财产损失事小,耽误孩子入学可就后悔莫及了。
完
文字:潘文华
原标题:《平南县法院判决一起"入学诈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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