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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民忧、纾企困 宿松法院五次调解化纠纷

2021-01-26 18:2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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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宿松县人民法院凉亭法庭通过五次协调,成功化解了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轮窑厂租赁改制,几经转手酿纠纷

1987年,因生产建设需要,河塌乡某轮窑厂租赁某村民小组旱地、山场近10亩,随后几年在轮窑厂基础上组建新公司。1997年该轮窑厂改制,由新公司继续租赁原有山场、旱地,原有协议继续生效。后因国家政策调整,轮窑厂被强制关停,并吊销营业执照,生产活动几近停摆。但新公司主体仍然存在,并继续给付租金,擅自将场地转租给河塌乡另一乡镇企业生产环保建材。2015年,村民发现轮窑厂不经协商擅自转租,在物价飞涨的三十多年里,轮窑厂前负责人刘某仍按每年每亩不到百元的价格给付租赁费用。随着村民不满的声音越来越多,小组集体坚决要求与新公司解除前期签订的相关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返还租赁场地、恢复原状,为此双方矛盾异常尖锐。2019年4月,该村民小组以排除妨碍请求向宿松县人民法院提出起诉,一审、二审法院因协议未解除对村民小组排除妨碍诉求暂不予支持。于是2020年11月,村民小组再次起诉来院,要求解除与轮窑厂、新公司系列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

助“六稳”促“六保”, 承办人两相权衡取其优

宿松县人民法院凉亭法庭庭长沈家国是该案承办法官,看完案件材料,他清楚案件中村民小组与新公司租赁协议已经超过20年,法院判决相当容易,但想彻底化解这段矛盾并不简单。一旦直接判决,很有可能会给双方带来一系列不利影响。一方面,要合法地满足村民小组正当诉求,尊重村民小组依法维权行为,保障村民小组权益;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到疫情当下,乡镇小微企业生存不易,要尽力为企业纾困解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经过充分权衡考虑,沈家国决定尽可能采用调解方式化矛盾,立马邀请了河塌乡负责人,召集村民小组、新公司与虽不涉案但牵连其中的乡镇环保建材企业进行三方调解。

换意见多方互理解,五次调解终言和

调解前期,三方代表分歧较大,态度也异常坚决,且参与调解人数较多,难以统一意见。面对这种局面,沈家国制定多套解决方案,耐心引导,努力促成调解有序进行。随着沟通的深入,三方代表渐渐感受到法官为他们着想、对他们负责的态度,一步一步缩小分歧,但第四次调解仍以谈不拢而告终。沈家国并未放弃,坚持打好温情牌,耐心与三方当事人互换意见,联系组织三方代表参加第五次调解。

2021年1月22日,该案在第五次调解下,三方代表就场地租赁范围、租赁对象、租金、转租条件、涨租方式以及拖欠租金的给付等方面达成了共识,也对案件承办法官“司法为民”的温情服务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给予了高度评价。最终,在代理律师反复核对下,村民小组与新公司解除了原有租赁协议、签订调解协议书,并重新与乡镇环保建材企业签订了租赁协议。

本案的成功调解不仅从根本上解决了当事人之间多年未果的纠纷,也减少了当事人诉累,修复了他们之间的合作关系,有效消除了辖区内潜在不稳定因素,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和谐司法的内涵,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文稿:张健

原标题:《解民忧、纾企困 宿松法院五次调解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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