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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莱芜一老板占据他人门头房开羊汤馆!“以租赁代迁出”,法院强制执行出新招!

2021-01-27 09:2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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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执一庭(速执团队)成功执结一起涉及强制迁出的案件。申请执行人送来锦旗,以示感谢!

 

莱芜某公司租赁某小区门头房,一直未能使用,原因是某羊汤馆一直在该门头房经营生意,双方自行或经中间人协商6年之久,始终未能解决。为此,起诉至莱芜区法院。经法院一审判决,某羊汤馆搬离并返还莱芜某公司的三层门头房,济南中院二审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该羊汤馆没有履行判决义务。于是,莱芜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翻阅卷宗发现,涉案的某羊汤馆占据三层门头房,规模较大,涉及物品众多,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时间跨度长、积怨和矛盾尖锐,莱芜法院执一(速执团队)庭办案人员充分调查、研判案情,考虑到某羊汤馆开业时间长,有一定的影响力,不断与该公司沟通调解,从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大局出发,创新性的提出“以租赁代迁出”的解决方案,羊汤馆与莱芜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按时将租金交付给莱芜某公司,这样不仅方便了周边群众,公司也有了长期稳定的租赁收益,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并全部履行完毕。

案件执结,矛盾化解,不仅方便了周边群众,莱芜某公司也有了长期稳定的租赁收益,公司负责人在赠送锦旗的时候,紧紧拉住承办法官的手,欣喜说道:“困扰我们6年的难题,你们迎刃而解,感谢!太感谢了!”

来源: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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