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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两会”特稿 | 为百姓安宁 为河清海晏 ——福建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述

2021-01-27 15:5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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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正能量 检察好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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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恶不扫,社会难稳

黑恶不除,民心难安

2018年初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批捕涉黑涉恶案件1618件5090人(其中涉黑296件1422人),起诉1325件7295人(其中涉黑259件2099人),2020年及以前进入审查起诉的涉黑涉恶案件均已办结——一串串数字传递着福建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依法办案、“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推进深挖彻查、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狠抓治本清源、治乱夯基的勇气与担当。

三年来,福建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和高检院的工作要求,紧扣三年为期总目标,扎实推进专项斗争持续深入开展。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坚持疫情防控不放松、扫黑除恶不停滞,始终保持决战决胜状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持续推动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扫出了朗朗乾坤,弘扬了社会正气,书写了人民群众满意的扫黑除恶“检察答卷”。

头雁领航

强力震慑黑恶势力

2019年10月21日,福州市鼓楼区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黄某敏、刘某、杨某斌等15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一案。庭审过程中,6名检察官沉着应对,与16名辩护律师展开激烈“鏖战”。公诉席上,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检察长江伟手中拿着的起诉书长达42页。

该案作为“2·8”专案的一部分,全案共有60余名被告人,被害人多达数百人,涉案金额巨大,是福建省近年来破获的最大一起“套路贷”违法犯罪案件,案件复杂程度不言而喻。在接到福州市检察院交办的审查起诉其中15名被告人的任务后,江伟担任组长迅速组成6人检察官办案组迎难而上,披荆斩棘,最终不负众望,成功办结该案。

“检察长首先是一名检察官,要发挥领头雁的作用,以上率先,作示范,立标杆,带头办理涉黑恶和“保护伞”案件,也是一种强力震慑黑恶势力的最好宣传。”江伟说。

庭审现场

在福建各级检察机关,检察长带头办案重大案件已成为常态。

福建省检察机关形成院领导办案常态化的工作格局,尤其是对省级以上挂牌督办以及敏感案件,检察长牵头组建办案团队,做到亲自阅卷、亲自提讯、亲自出庭,通过检察长带头办案,发挥“头雁效应”,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省检察院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霍敏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召开党组会、检委会、领导小组会议、全省视频会议等会议75次,制发工作要点、专项通知、机制建设等相关文件126份,深入落实相关精神,发挥研究部署、推动落实的职能作用。霍敏检察长对专项斗争中总结的好经验好做法、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分别作出批示127次,引导方向、传导压力,促进保持定力和动力。各级院检察长压实政治责任,靠前指挥、抓总协调、深入一线,推动各项部署和措施落实到位。

据统计,三年来,检察长等院领导直接办理涉黑涉恶案件529件,出庭支持公诉365件。对全国扫黑办、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5起案件由省检察院领导包案,对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38起案件由省检察院刑检部门负责人和市级院领导共同包案。

重拳出击

提升群众的安全感

厦门市是著名的旅游城市,鼓浪屿更是游客的打卡圣地之一。鼓浪屿与厦门本岛隔海相望,需乘坐轮渡才可到达。外地游客因为信息不通畅,对于购票途径和坐船地点等不甚了解,便催生了倒卖船票的“市场”。

乔某等人“称霸”码头长达4年,不仅控制了码头的游客客源、倒票价格,还对地盘划分、倒票模式等说一不二,甚至可以调停码头“野导”之间的纠纷。这期间,乔某等人仅倒卖船票就非法获利300多万元。

扫黑除恶 | 起底厦门鼓浪屿码头“乔老大”:非法倒卖船票、暴力迫使“野导”交“保护费

2020年5月28日,该案由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乔某等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和重要成员犯敲诈勒索罪、倒卖船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十三年不等,各并处罚金56万元至220万元不等,集团其他成员也分别获刑。当地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既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标尺,也是对专项斗争成效的最好注解。从“村霸”治理到打击“套路贷”再到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福建省检察机关始终将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让阵阵清风吹进人民群众的心窝里。

全省共起诉涉农村黑恶案件293件,从源头上净化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省检察院组织开展涉村(居)基层政权黑恶问题分析,《“以官护黑”破坏政治生态应予重视》《黑恶势力侵犯民营经济呈现四大特点亟需引起重视》等综合分析材料被高检院办公厅、省委办公厅采编,有的获省领导批示。厦门、漳州、宁德、平潭检察机关查询村(居)“两委”候选人犯罪记录超过24000人次,督促相关部门撤换候选人对象22人。石狮市检察院院撰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村霸”治理》一文,入选中国犯罪学年会论文集。

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深入参与,是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人民战争的力量源泉。斗争伊始,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广泛制作专项斗争墙报、标语和应知应会宣传手册,深入街道社区、乡镇村落开展宣传,以人民群众通俗易懂的方式解读扫黑除恶,深入了解专项斗争的精神和政策,提高人民群众对专项斗争的知晓率、支持率,畅通群众反映诉求渠道,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同时,充分运用新媒体与传统主流媒体合作深入开展以案警示、以案释法宣传工作,提升扫黑除恶斗争威慑力。

源头治理

铲除黑恶滋生土壤

“黑恶势力之所以存在,往往与其具有一定经济基础、‘伞’‘网’错综复杂直接相关,同时也暴露出所涉行业存在监管漏洞。我们要做到深挖彻查、除恶务尽,彻底铲除土壤,防止死灰复燃。”2020年10月28日,省检察院霍敏检察长在全省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上的下的“硬任务”。

福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推进

福建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福建省检察机关在依法严惩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推动深挖整治见根见底的同时,紧紧围绕“治乱清源”这一目标,注重发挥考评考核、上级引领两个作用,综合采取检察建议、专项工作、法治宣传三种方式,重点聚焦乡村治理、校园安全、海洋生态、工程建设四大领域,推动行业治乱取得明显成效,有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办理一起案件,发一份检察建议,解决一类问题,全省检察机关始终把制发检察建议推进行业治乱作为重要任务落实落细落地。

专项斗争以来,省检察院部署开展“一案一整改”“一院一建议”等专项活动,全省共发出检察建议1106件,涵盖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市场流通、自然环保、教育卫生、信息网络、工程建设等八大领域。通过专项分析,揭示“套路贷”等金融放贷以及融资担保、商业投资等类金融行业特征和坐大成势的原因,向党委政府提出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体系、明晰监管权责的对策建议。全省检察机关发出的检察建议已收到1075件回复,回复率97.20%。

福建拥有13.6万平方公里辽阔海域、3752公里绵长大陆海岸线、1546个海岛。大陆海岸线长度居全国第二位。近年来,部分黑恶分子为获取暴利,争相非法开采海砂,在一定范围内形成开采、销售利益链条,严重破坏海洋生态环境。

福建省检察机关依法严惩海砂领域违法犯罪,积极延伸职能,针对该领域行政监管漏洞和社会治理乱象,多措并举,形成了“打击有力、修复有效、综治有为”的海洋生态检察工作新局面。制发海洋生态治理类检察建议17份,直指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督促行政机关清退不符合规划的禁养区海域、清理非法设置的长袖定置网,杜绝“有证难管、无证不管”,加强海上和陆地运输、销售环节综合治理,形成采、运、销监管全覆盖。

用好制度

破解专项斗争难题

2020年9月29日上午,由霞浦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全国扫黑办、高检院扫黑办督办的毛仁春等人涉黑案宣判,法院判处主犯毛仁春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七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罚金;以虚假诉讼罪判处被告单位福州荣恩置业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宁德霞浦县检察院在办理该案,包括主犯在内的18名组织成员全部认罪认罚,原计划7天的庭审时间缩短为3天完成,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同时提升了办案效率。

霞浦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毛仁春等19人和1个被告单位重大涉黑案件

“司法办案中对涉黑恶犯罪,坚持依法严惩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机结合,既始终秉持客观立场、又坚决扛起主导责任,既严格审查事实证据、又积极推动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通过做实介入侦查、强化释法说理、做准量刑建议,帮助被告人认识到行为性质和社会危害,消除抵触心理。通过推动值班律师落地、与辩护人充分交换意见,循序渐进分化瓦解黑恶成员间的攻守同盟,降低庭审指控难度,较好破解了涉黑犯罪案件破案指控难、从快办理难、出庭公诉难、战果扩大难等问题,确保涉黑恶犯罪案件取得实效,罚当其罪。”省检察院扫黑办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

据了解,早在2018年9月,省检察院指导福清市院办理全省第一起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涉黑案——林某等人涉黑案办理,对有效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涉黑案件中的适用起到重要作用。

专项斗争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对93个涉黑组织、369个涉恶集团/团伙内的成员适用认罪认罚制度。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对1165名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从2018年的12.37%、2019年的34.17%稳步上升至2020年的54.90%。

福建省检察机关对涉黑案件依法准确适用认罪认罚的经验做法在高检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向全国检察机关作了发言介绍,并被高检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简报刊载转发。

专项斗争有期限,扫黑除恶无穷期。下一步,福建省检察机关将严格按照党中央关于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的决策部署,打好专项斗争收官战,特别是对尚在侦办的案件落实每案必介入、对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依法尽快起诉,坚决与黑恶势力斗争到底;同时,进一步梳理谋划具有福建检察特色的扫黑除恶常态长效机制,持续提升扫黑除恶法治化、专业化水平。

行至半山不止步,中流击水再出发。扫黑除恶,是固本之举、浚流之措,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福建省检察机关将始终保持永不懈怠的精神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充分履行检察环节的各项职责,全力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落实落地,助力八闽大地扫出一片海晏河清。

作者:雷闽娟

图片来源:往期资料

编发:福建检察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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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省“两会”特稿 | 为百姓安宁 为河清海晏 ——福建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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