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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省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同比下降40%

2021-01-27 19:4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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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苏省在全国率先出台《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要求强制佩戴安全头盔,打造文明交通“江苏规矩”。当年全省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佩戴率、挂牌率、守法率均超过88%,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40%和30%。

2020年5月,《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向社会颁布。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同步开展宣传引导、路面执法管理、源头安全监管和社会联动共治,广泛争取群众理解、支持,有效提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遏制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净化了道路通行环境。

宣传警示先行,培育守法意识

随着《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出台,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坚持舆论先行,把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举措贯穿始终,广泛争取群众理解、支持。

期间,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协调人保财险江苏省分公司公益支持5000顶头盔,联合江苏交广网开展“网上学条例,答题赠头盔”活动;会同省文明办、省总工会发布“一盔一带”文明交通倡议,号召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干部职工模范遵守法律规定,带头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

无锡、常州、南通、宿迁等地联合文明办、总工会组织开展守法骑行万人签名活动,南京、盐城、泰州等地通过抖音直播在线答题和微信有奖互动答题,镇江市集中展示交通事故幸存者头盔。

各地协调文明办、教育行政、总工会等部门和快递外卖重点行业,联动强化宣传提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严查交通违法,养成“江苏规矩”

2021年1月20日,江阴75岁老人韩某特地赶到交警城西中队送来一封表扬信和锦旗,感谢交警对他的处罚。

原来,1月17日,韩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直行被一辆转弯的小轿车撞击倒地,造成韩某轻微受伤、车辆损坏。而当韩某看到破裂的头盔时,感到了深深的后怕。如果没有这个头盔的保护,后果不堪设想。

而说起为何会戴这个头盔,韩某说,本意并不是为了安全而是为了避免再被处罚。2020年3月和9月,韩某先后两次因为驾驶非机动车上路行驶未佩戴头盔被民警教育、处罚。回想被查处的场景,韩某说当时还因为不服气,与民警争执了两句,为了避免再被处罚,因此戴上了头盔,还记住了民警的话,要把束带系好。当事故真实发生后,这破裂的头盔挽救了两个家庭,韩某也因此写下了情真意切的表扬信。

2020年,江苏交警坚持严格执法、敢抓敢管,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形成强大震慑效应,推动电动自行车安全文明守法骑行江苏规矩强行入轨。期间,共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违法载人电动自行车8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500余万起,查扣非标准电动四轮自行车3200辆、载客以及搭载2人以上非标准电动三轮车5900辆,使一大批交通安全隐患得到及时纠正。

目前,全省建设应用非机动车非现场执法设备690套,增加违法曝光大屏506块,抓拍、曝光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13.1万余起。

严格登记上牌,强化溯源管理

全省公安交警部门严格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对照国家技术标准逐项核查车辆技术参数,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不予登记。南京市创新使用RFID芯片电动自行车号牌,已累计发放37万块,利用芯片技术关联人车信息、精准识别违法行为。

同时,公安交警部门与市场监管、工信、工商等部门建立了联合检查工作机制,共同打击违法销售改装车、非标车以及买卖、伪造号牌等违法行为,从源头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

2020年8月上旬,苏州虎丘街道市场监管分局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虎丘派出所、姑苏交警大队三中队联合对茶花村一处电动车维修点进行了检查,发现其存在擅自增加电池容量、改装外观等行为,虎丘街道市场监管分局现场将该店进行查封,并依法处理。

经查,当事人因存在擅自加装电池、改变电动车控制器电机功率使时速超过国家强制标准的经营行为被处以2万元的罚款。

2020年7至12月份,南京、无锡、苏州、扬州、南通等地公安机关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违法经营改装或者加装电动自行车案件17起,办理违法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案件32起,无锡、常州市查处买卖、伪造、变造号牌案件17起。

2020年9月15日,无锡交警在某电动车厂的生产车间现场查获涉嫌非法改装电瓶仓的电动自行车150余辆。

此外,各地交警部门同步落实通报反馈制度,全省采集涉及电动自行车死亡交通事故信息,排查发现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门店707家,均通报市场监管部门落地查处。

完善交通设施,筑牢安全保障

2021年1月24日下午,泰州海陵区迎春路兴泰路路口,一辆正在右转的重型厢式货车与直行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

所幸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均无大碍。

从视频中可以看出,货车为了避让红色警示柱,降低了车速,增大转弯半径,才避免了有可能会发生的亡人事故。

大型车辆在路口右转弯时,因驾驶员存在“视觉盲区”,转弯过程中车辆的“内轮差区域”可能对非机动车及行人产生潜在的安全威胁。2020年,针对大型车辆因内轮差、视觉盲区易与非机动车和行人发生刮擦、碾压事故问题,江苏交警部门首创性地在全省13个设区市和31个县(市、区)城区615个重点路口设置“右转危险区”警示标识,同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6.1%和76.7%。

此外,全省交警部门在城市道路在符合条件的3200个路口合理前移停止线、创新设置非机动车掉头专用道等措施;在农村地区电动自行车流量较大的国省道和集镇路段,协调交通运输部门设置2064处机非隔离设施,实现分道行驶。对城市道路710处存在停止线和待行区设置不合理、771个信号灯相位冲突、3800个停车泊位影响非机动车正常通行等问题进行整改,宿迁、无锡创新施划“开车门警示区”、非机动车减速带。

宿迁交警对市区多条设有路内停车泊位的非机动车道进行了标线改动,施划黄色导流线,喷涂“开车门请注意”字样,设置“开车门警示区”,提醒过往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注意安全,警示机动车驾乘人员开车门时要注意观察。

推动联动共治,纳入信用管理

为营造安全骑行、文明出行的电动自行车新秩序,江苏交警充分调动社会力量联动治理交通,协调文明办、团委等部门,发动在校学生、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文明交通志愿者,开展文明劝导活动34.4万人次。进一步完善信用管理制度。由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牵头研究起草的《江苏省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办法(草案)》,将电动自行车严重违法行为及源头企业失信行为纳入交通信用管理。南京市公安交警部门成立了交通信用管理中心,研发信用管理平台直接对接市信用部门,累计归集非机动车、行人失信数据3万余起。

切实发挥行业自治、企业自律作用,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2020年,全省共向快递外卖企业通报交通违法信息4.5万余起,建议快递外卖企业解聘屡次严重交通违法的从业人员320人,公布快递外卖企业“红黑榜”276次、企业1700余家次。常州、苏州等地联合快递外卖行业协会,引导企业按照条例规定为专兼职配送人员配备安全头盔、购买电动自行车相关保险。苏州市对外卖骑手实行“积分制”管理,及时将从业人员违法骑行情况通报企业纳入市场准入的必要条件。

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协调文明办将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纳入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文明村镇创建评选内容。苏州、扬州、镇江等地将居民交通违法率与村文明户、文明家庭评比挂钩。南京、镇江对街道、乡镇试行交通安全文明指数“四色图”管理,将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状况纳入基层交通安全文明治理成效评估。

苏州吴江打造“一盔一带”样板社区,在小区大门安装智能预警识别联动系统,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头盔后才能开启。

原标题:《2020年,全省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同比下降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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