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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全县人民法院三举措有力保障 公务用车
天全县人民法院为规范出行车辆保障,严格车辆的使用管理,提高车辆保障效率,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关于公车、警车的各项有关规定,结合该审判、执行等工作实际采用三举措保障该院公务用车。
一是集中管理
天全县人民法院对警车实行“集中管理与分散使用相结合”的方式管理警车。全院所有车辆的购置、保险、维修保养和驾驶员的行车安全教育等由院综合办公室统一管理。院内车辆由综合办公室统一负责调配。
二是分散使用
根据车辆现有车况及工作实际,确定部分车辆归业务部门自行调度使用。车辆所在部门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部门车辆的安全、日常管理、文明行车等工作,严格执行登记制度,严格登记用车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公务用车管理台帐等信息。
三是统一调配
因工作需要或各种公务活动需调用车辆,由该院综合办公室负责车辆管理人员统一调配,各部门按要求服从调配。该院针对公务用车管理,调任一名有管理经验的人员负责警车日常管理。建立“一车一档”,负责车辆调度、维修保养、购买日常保险,提示该院各部门对车辆进行年检,负责处理本院警车发生交通事故等。
2020年该院全年所有车辆全部购买了保险,并对车辆进行了年检。2020年该院调度公务用车297车次,维修、保养车辆51车次。成功调处该院车辆发生交通事故5起。
编辑排版|高毅
审核|王晓娇
签发|柯斌
原标题:《天全县人民法院三举措有力保障 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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