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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解民“薪”事,烟台法院再出手!

2021-01-27 16:1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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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薛法官,在春节前能为我们要来拖欠的工程款,让我们这些农民工能过个好年!”1月27日,五名涉案包工头来到福山法院,将一面印有“执法公正 心系百姓”的锦旗送到法官手中。

近日,福山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将涉案的112万元款项如数给付,五名包工头在拿到支票后喜笑颜开。

案情回顾

烟台市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承建烟台市莱山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劳务工程后,将部分劳务工程分包给了黄某、胡某、赵某等五人。

但2015年施工完成后,烟台市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给上述五人出具了结算单后下落不明。

2021年1月18日,该五人到福山区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与烟台市莱山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达成了付款意向,但因烟台市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烟台市莱山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怕承担责任,不同意把款项直接给付该五人。

该五人遂向福山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

劳动报酬是农民工的操心事、烦心事、闹心事,为了让农民工尽快拿到工资款,度过一个安稳祥和的春节,承办法官迅速行动。

1月22日下午,法官联系到该五人及烟台市莱山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到法院协商,烟台市莱山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认可与烟台市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尚未最终决算,同意在未给付工程款的范围内给付农民工工资,当天下午立案并达成了调解协议。

1月26日,烟台市莱山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福山区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将涉案款项112万元打到福山法院账户。

1月27日,福山法院将涉案款项给付该五人。

核对信息 领取支票

近年来,福山法院加大对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力度,积极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接待、立案,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转自:福山区人民法院

原标题:《赞!解民“薪”事,烟台法院再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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