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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都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关于开展2021年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市场 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
通 告
商都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关于开展2021年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市场
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告
各运输企业、驾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力度和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春运期间全县道路运输市场,营造良好顺畅的交通运输环境,确保春运期间群众出行安全,商都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决定开展2021年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市场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围绕客运场站、人员密集场所、营运车辆等,严查客运场站是否落实“五有三加强一网格”、旅客信息登记、客运班线乘客实名制购票情况;客运、公交车辆通风、消毒频次,驾乘人员戴口罩、手卫生、每日上岗前后开展体温检测情况,上岗期间规范防护,提示乘客必须佩戴口罩、扫描出示“健康通行码”情况;是否为不会使用或没有智能手机的老人、儿童等旅客提供代查健康码、协助信息填报等服务;利用客运站LED屏、站内广播、工作微信群、QQ群等自身有效载体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等情况。
(二)交通运输市场安全生产情况。以班线客车、巡游出租车、网约车、非法营运车辆为重点对象,严查营运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车辆档案、春运方案、企业应急预案制定落实情况;客运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营运、站外接下乘客、超员超载、履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三品检查、例行安检等情况;出租车辆服务设施、安全设备、标志标识、车容车貌规范,文明行车、规范停靠等情况;出租车驾驶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从业资格证件取得,是否存在超范围揽客、议价、拒载、车内抽烟、不按规定打表等情况;驾培机构教育设施、车辆运行安全,教练及学员档案资质管理情况等。
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货运车辆无证经营、超限超载,全面开展源头整治,严肃查处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
二、检查形式
以交通枢纽、客运场站周边、重点商圈、客货流集中区域为重点,坚持源头管理、日常巡查和驻点管理相结合,通过查阅资料、核验证件、路检路查,切实加强新冠疫情防控,消除生产安全隐患,维护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市场稳定秩序。
三、开展时间
2021年1月28日—2021年3月8日,为期40天。
四、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巡游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乌兰察布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乌兰察布市城镇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2021年春运期间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 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的通知》
《商都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二号)
2021年1月25日
▍编 辑:李 宁
▍审 核:钱 宏
原标题:《商都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关于开展2021年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市场 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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