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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龙井交警大队曝光一起不戴头盔

2021-01-29 16:0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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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的安全防护,减少交通事故伤亡率,营造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龙井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持续深入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劝导群众安全文明出行。

1月15日10时许,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中,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吉H****的摩托车驾驶员未佩戴安全头盔,民警随即对该车进行拦截,现场对驾驶员孙某讲解了骑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告知其一定要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交警大队根据相关规定对徐某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处驾驶证记2分、罚款50元的处罚。事后,驾驶员徐某表示:日后出行必戴头盔,保护自己的同时也不给他人添麻烦。

龙井交警提醒:佩戴安全头盔对于摩托车、电动车骑乘者来说相当于机动车驾驶人所系的安全带,是骑乘者的最后一道安全防线,出行时,一定要佩戴好安全头盔。

原标题:《【曝光台】龙井交警大队曝光一起不戴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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