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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检察院就一精准扶贫对象申请民事监督案公开听证
近日,莆田市仙游县人民检察院首次召开民事检察监督公开听证会,由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陈苍森主持,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参会,还邀请了妇联、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代表以及挂钩该贫困户的镇帮扶干部、村干部进行旁听。莆田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林玉贵到场指导。
基
本
案
情
仙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现变更为福建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余某等人因金融借款合同引发系列纠纷,余某于2016年1月11日因交通事故死亡,信用社对余某的法定继承人先后提起民事诉讼案件共4起。余某尚欠信用卡透支款5万元及利息、贷款5万元及利息罚息、为他人两笔贷款10万元及利息罚息提供担保。2016年12月,法院判决余某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余某的遗产范围内对上述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其中,有两名未成年子女余某甲(2011年生)、余某乙(2013年生)。
听
证
准
备
会前,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将两项听证议题和十项听证议程告知双方当事人,以确保听证会能够顺利进行。
因余某甲、余某乙是精准扶贫对象和低保对象,仙游县人民检察院通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两名未成年人指定法律援助律师。
听
证
现
场
听证会上,申请人陈述了申请监督事项、事实和理由,被申请人陈述了自己的意见。双方针对具体诉求提供相关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出示了调取余某家庭情况的证据材料,就余某是否有遗产以及家庭经济情况,听取双方意见。
接着,听证人员就本案在事实认定、适用法律、案件处理等相关问题发表了听证意见,充分释法说理,并同本案当事人进行沟通和交流。
案
结
事
了
最后,在主持人、承办检察官、听证员共同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申请人在听证会上了解到两名未成年人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后,不再要求两名未成年人对上述债务承担偿还责任。申请人主动撤回监督申请,被申请人表示撤回对两名未成年人的强制执行申请。
参
会
感
言
仙游县大济镇坑北村书记陈国斌
作为余某家庭的“父母官”,我是看着两个孩子一点一滴成长起来的。从家庭关爱到村部帮助,从精准扶贫到法律援助,从司法保护到社会责任,大家凝聚起保护未成年人的共同责任。
仙游县大济镇精准扶贫干部谢隽琦
这几年,在党和政府的关心帮助下,余某家庭实现了精准脱贫。两个孩子才读小学,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需要国家、社会、家庭、学校各方共同守护。
仙游县团委代表陈国贤
这次听证会感触很深刻,儿童健康成长高于一切!听证会的结果体现了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放在最优先的位置,彰显了追求情、理、法相统一的司法目标。
仙游县妇联代表林生
听证结果令人满意,体现了《民法典》中优先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精神。让孩子不再背负巨大的债务负担,有力保障他们正常学习和生活,为孩子未来的成长之路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仙游县政协委员王宏森
公开听证有利于检察机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在办案中接受人民监督,有利于实现检察监督的公开透明性,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和公信力。
莆田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仙游县政协委员陈建富
检察机关在办理民事监督系列案中引入公开听证,有利于达成共识推动问题解决,营造全社会关爱、保护、帮助未成年人成长的浓厚氛围。
仙游县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与司法工委主任李明清
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听证,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进一步查清了案件事实。通过听证促成双方和解,传递司法温度,体现了司法人性化。
莆田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林玉贵
本次听证会是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全面推行案件公开审查要求的一次新尝试、新实践,改变了以往书面阅卷、“闭门办案”模式,有效推动了民事纠纷的实质性化解,为解决民事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作出检察贡献。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仙游检察院一直在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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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仙游检察
原标题:《仙游县检察院就一精准扶贫对象申请民事监督案公开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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