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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时间 | 山东高院通报2020年审判执行工作情况,公布司法改革十大典型案例

2021-02-01 15:1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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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上午,山东高院召开2020年审判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山东高院研究室主任刘念虎通报了2020年全省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情况,研究室副主任肖彬发布了山东法院2020年度司法改革十大典型案例。

2020年全省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情况

2020年,全省法院收案217.6万件,结案221.2万件,收结案均居全国第2位,法官人均办案283件,办案质效指标持续向好。

一、认真履行司法职责

服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部署和省委具体要求,出台服务保障疫情防控10条意见,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十大典型案例,努力为抗疫护航、为大局服务。依法严惩扰乱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的犯罪,对涉疫情犯罪的137名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为疫情防控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制定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的12条措施,出台涉疫情破产审判、劳动争议、房屋租赁等案件的裁判指引,引导当事人互谅互让、协商和解、共渡难关,48.1万件民商事案件以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占一审民商事案件结案总数的49.4%,营造了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的法治氛围。

青岛海事法院处置一涉外船舶系列案

二、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

推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山东

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全省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6.6万件,判处罪犯8.8万人。依法严惩渗透颠覆破坏、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犯罪,坚定捍卫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依法审结故意杀人、强奸、抢劫、贩卖毒品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3236件,同比下降24.3%,充分发挥刑罚震慑作用,社会治安持续向好。圆满完成扫黑除恶三年攻坚任务,2018年以来审结一审涉黑案件177件2159人、涉恶案件1107件6865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525人。加大“黑财清底”力度,判处财产刑44.2亿元,执行到位33.6亿元,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推动“伞网清除”,审结“保护伞”案件44起83人,斩断黑恶势力的利益链条。依法参与“线索清仓”“逃犯清零”“行业清源”,移交涉案线索1171条,提出司法建议1072条。严格落实院长带头办案制度,中基层法院院长主审涉黑涉恶案件799件,确保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项政治任务顺利完成。

济南中院一审公开宣判胡德华等16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三、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

服务高质量发展和九大改革攻坚行动

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全省法院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98.8万件,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审判执行全环节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12项配套措施,发布“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深入开展“破风”行动,审结破产案件1875件,啃下了一批“硬骨头”,达到了产业优化升级、职工权益维护、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多赢”效果。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审结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271件、民事案件2万件,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服务保障创新发展和科技自立自强。自觉践行“两山”理念,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审结一审环境资源刑事案件851件、民事案件1.2万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38件,出台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和上合示范区、自贸试验区建设,制定推动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的20条服务措施,审结一审涉外商事案件1170件、海事案件2131件,为“两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开展查封土地和海域使用权专项清理工作,对涉及查封土地和海域使用权的4751起案件进行了专项清理,依法释放生产要素。

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

四、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

积极推进法治山东建设

全省法院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7万件,审查行政非诉案件2.1万件,依法支持“放管服”改革,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审前和解案件4973件,和解撤诉率30.5%,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4%,同比提高20个百分点,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妥善审理城建拆迁、土地资源等案件8990件,依法保障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全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196次,发布各类案例968个,让鲜活案例成为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

滕州市法院与市司法局共同组织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参加行政案件旁听活动

五、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

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最大限度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持从诉前、立案、审判、执行等全流程、各环节解决执行难,执结案件78.6万件,执行到位2052.3亿元,居全国法院第一位。开展“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加大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债务、涉金融债权、涉民生等案件集中执行力度,执结相关案件6.4万件,执行到位金额682.2亿元。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严厉打击规避执行、逃避执行和抗拒执行行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1万例,限制高消费171.7万人次,向信用山东平台推送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76万条,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市场环境。强化善意执行、文明执行,依法及时删除失信名单29.5万人(次),最大限度降低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六、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

不断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建立完善以信息化为核心的“一站式”网上诉讼服务体系,网上立案208.2万件,利用互联网审理案件7.3万件,当事人立案、交费、递交材料和法官阅卷、庭审、撰写文书等均可在网上办理,极大地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大格局,强化与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的无缝衔接,全省法院诉前化解纠纷33万件,源头治理效应日益显现。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健全完善简案速裁、普案快办、繁案精审的办案模式,一审服判息诉率89.1%,各类案件平均办案周期同比缩短25天。全面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全省法院院庭长办案132.9万件,占全部案件的60.1%。强化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指导,制定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等多发疑难案件的裁判指引,帮助基层提高司法水平,全省基层法院结案占全部结案数的89.2%。

山东法院2020年度司法改革十大典型案例

目录

01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创新一体化运行机制 道交纠纷化解驶上“高速路”

02

临沭县人民法院:构建平行团队精准量化考核 以正向激励强化内生动力

03

济宁高新区人民法院:打造诉讼与非诉讼“1+5”模式 诉源治理成效突出

04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构建破产案件办理新模式 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

05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打造金融E审平台 营造优质营商环境

06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07

成武县人民法院:流程再造分调裁 四项机制提质效

08

广饶县人民法院: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全方位打造诉讼服务体系新模式

09

龙口市人民法院: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改革探索卓越司法建设新模式

10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挥审判职能 服务绿色发展

01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创新一体化运行机制 道交纠纷化解驶上“高速路”

近年来,德州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按照最高法院和省法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部署要求,高点定位,超前谋划,建立德州法院道交一体化诉调中心,创新“流程化、信息化、阳光化、便捷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模式,推动道交纠纷化解驶上“高速路”。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诉前调解案件6786件,调解成功率91.1%,居全省第一,平均办案周期较改革前缩短34天。新华社、人民网、《中国审判》等媒体多次宣传报道。

德州法院道交一体化诉调中心

一、推行“流程化”模式,集约高效一站通办

一是全流程集中办公。2018年,由德州市委政法委主导,德州法院联合公安、司法、保险、仲裁等部门,按照整体统一、个体独立的原则,建成集交警办案中心、法院诉调中心、综合服务大厅和车辆核损中心四大单元为一体的德州市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综合服务中心,全省首家实现多机构实体化、一站式联合办公。

二是全流程集约解纷。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德州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体化处理工作机制的意见》,制定联席会议制度,明晰工作环节,简化业务流程,提升解纷效率。全省首家采用“三区合一”受案、“三审合一”办案模式,集中受理德城区、原运河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司法确认案件,集中审理与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有关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三是全流程集成服务。诉调中心设立“八大功能、六大区域”。“八大功能”即诉讼引导、诉讼立案、诉前保全、诉讼缴费、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诉讼审理功能;“六大区域”即便民服务区、自助查询区、诉前调解区、综合服务区、信息化审判区、多功能接待区。通过职能优化整合,形成分层递进、繁简结合、协调配套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二、做优“信息化”平台,数据共享一网贯通

一是突出智慧保障。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道交纠纷化解深度融合,打通道交纠纷各部门数据处理系统,及时上传相关材料,实现网上办案、即时处理、全程留痕。

二是数据互通共享。联合交警支队等8个部门30余家单位,全省首家上线运行“道交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集责任认定、赔偿计算、多元调解、在线鉴定、在线诉讼、一键理赔为一体,实现全流程线上办理。

三是调处在线运行。人民调解员等各类调解主体通过平台在线进行调处,推动当事人在线提交诉讼材料,在线选定鉴定机构,实现在线调解、在线司法确认、在线理赔,实现全流程线上调处。道交法官团队在线指导、线上答疑,协助调解人员化解纠纷。

三、坚持“阳光化”办案,公开透明便民利民

一是统一赔偿标准。2020年3月,德州中院研究制定《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关问题的意见(试行)》,在民事诉讼中统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制定《德州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试行)》,实现事故处理标准口径一致,避免当事人产生差别化预期。

二是升级互动服务。诉调中心设置“自助查询一体机”,研发“损害赔偿计算器”,同步上线微信小程序,与网上数据平台无缝衔接,当事人输入事故基本信息及损害要素,即可获得赔付试算、类案指引及诉状参考等诉讼服务。

三是强化宣传推介。通过地方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宣传道交一体化平台优势,指导保险公司调解员向当事人推介“司法道交一体化平台”。设置VR全景演绎,当事人可通过手机端线上操作网上数据处理平台,足不出户、一网通办。

四、实行“便捷化”服务,关口前移高效解纷

一是多元调解形成合力。建立联席调解制度,聘请39名保险行业调解员,协调市司法局派驻人民调解员,实行行业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多调联动、诉调对接模式,构建道交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二是柔性程序减轻诉累。实行道交纠纷调解前置,在法院作出裁判前,当事人可在任意环节启动调解机制,自主选择调解方式。调解成功的,及时进行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及时转入立案和繁简分流程序,依法裁判。三是鉴定前置提高效率。在交警处理阶段即可双方自愿启动司法鉴定程序,鉴定意见全程有效,避免重复鉴定导致诉讼拖延。改革试点以来,35%的轻微事故当天调解、当天结案、当天过付,快速实现案结事了。

02

临沭县人民法院:

构建平行团队 精准量化考核 以正向激励强化内生动力

近年来,临沭县人民法院以组建平行化团队为基础,建立精准绩效评价体系,着力解决法院内部人案矛盾突出、干警获得感不强、工作动力不足等问题。改革近四年来,该院结案率、平均办案天数连续三年位居全省法院第一名,一审服判息诉率92%,长期位居全省法院前十名,上诉被发改案件数量下降15.7%,审判质效得到全面提升。、

临沭法院责任案件听证会

一、建立平行化团队,激发团队办案内生动力

一是以平行化团队为考核对象。按照“院——审判团队”模式组建平行化办案团队,由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实行双向互选,有效解决审判资源配置不均衡的问题。把通过双向选择组建的办案团队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考核,使其成为自我管理、独立担责的办案单元,形成强大的团队合力。

二是以“结出递补”的分案制度平衡法官办案需求。按照团队审判专业设定不同的未结案件上限,在团队存案不饱和的情况下,审结一案即按照法官所选专业递补分配一案,团队存案饱和则暂缓分案。分案数量自动匹配法官效率,实现“洼地效应”。让审判团队主导办案需求,实现人案匹配,解决案件分配问题。该院法官人均未结案件常年不足20件。

三是以分级分类考核解决工作差异化问题。绩效考核分为一级考核和二级考核。一级考核覆盖所有平行化审判团队、执行团队和综合部门,分类制定考核办法,审判执行团队以办案数量、审判质量、效率、效果为主要考核内容,综合部门以工作完成度、工作创新度、对单位贡献度为主要考核内容。二级考核由被考核对象提出申请,对工作职责繁多、内部分工复杂的部门,单独制定内部考核办法,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体现考核的灵活性。

二、引入市场化方法,拉开考核档差

一是以速裁案件确定考核基准值。创新性使用“沭法币”这一量化单位,以难易程度、工作量、工作耗时相对固定的速裁案件作为衡量标准,审结一起速裁案件得1币值,即1标准工作量,其他案件均参照速裁案件赋予不同权重值,实现不同案件、不同专业可比较。

二是以“供求关系”确定案件权重值。以法官和案件之间的“供求关系”决定某一类案件的权重值。法官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和审判经验自主选择承办案件的类型。当法官扎堆选择民事审判专业时,说明民事案件的权重值偏高,需要下调,反之则需要上浮,最终达到审判力量的均衡配置。改革以来,该院已先后5次完成了1400余人次的优化组合,未使用行政命令调整一人。

三是以积分制为评价方法拉开考核档差。构建动态、开放的积分制评价方法,把干警的所有行为分为对法院工作有积极贡献的正向行为和有消极贡献的负向行为,正向行为加分,负向行为减分,加减分不设上下限,力争覆盖干警所有行为,增加考核结果的客观性,拉开考核档差。每月业绩考核最高得分和最低得分之间的分差都在3倍以上。

三、发挥正向激励作用,全面提质增效

一是更加注重实绩。在考核项目设置上以能够客观量化的工作为主,进行定量考核,包括基础币值项、固定加减币值项和申请加减币值项,减少定性考核和难以具体量化的考核方法,使团队对自身业绩具有更多的预见性。

二是打通评价壁垒。对根据不同层级考评制度、不同考核办法考核出的审判团队、执行团队、综合部门考核成绩,以及二级考核成绩,统一使用“沭法币”进行换算,内部通兑,实现全院考核一体化,增加竞争力。

三是发挥激励作用。把考核结果和干警职级、绩效工资、考勤管理、荣誉表彰、培训学习等全面挂钩,并坚持每月考核、公示、兑现。按照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对应不同级别的荣誉表彰,法官助理入额时的业绩分就用每年的业绩考核得分进行折算,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行政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业绩考核得分进行精准分配,培训学习、荣誉表彰等全面向业绩考核排名靠前的团队倾斜。

03

济宁高新区人民法院:

打造诉讼与非诉讼“1+5”模式 诉源治理成效突出

针对受理案件数量持续高位增长、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等情况,济宁高新区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主动融入诉源治理大格局,着力打造诉讼与非诉讼衔接“1+5”模式,让纠纷止于未发、解于萌芽。2020年,全院新收各类案件8195件,同比减少1680件,下降幅度达17%,降幅位居全省法院第1位,诉源治理成效突出。

山东省司法厅厅长王玉君到济宁高新法院调研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工作

一、整合资源,着力强化“1+5”模式的服务效能

立足诉讼源头,集聚优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以诉讼服务中心为基础,搭建集司法辅助事务部、法律援助工作站、司法辅助事务托管中心、诉前调解委员会、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5个机构于一体的诉源治理工作平台,实现诉讼与非诉讼解纷机制无缝衔接。成立济宁市诚信公证处司法辅助事务部,对送达行为、证据核实保全进行公证,为法官依法作出驳回起诉、缺席审理、公告送达、证据采信决定提供具有国家公信力的证据支持;设立济宁市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落实律师刑事辩护全覆盖,引导当事人依法申诉;与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联合成立济宁高新区诉前调解委员会,将基层司法所所长发展为调委会成员,大力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夯实“第一道防线”;指导济宁市法政司法辅助事务托管中心开展送达服务,形成第三方送达、公证监督、法官认定证据的工作体系,提高司法效率;成立行政和解中心,实现行政和解的独立化、实体化运行,服务行政审判工作。

二、建章立制,有效实现“1+5”模式的规范运行

严格依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研究制作了《案件庭审前司法辅助事务流程》、《诉前调解阶段权利义务和办事流程告知书》,确定了司法辅助事务需求确认表、办理流程登记表等流转文书表格14件,制定了送达标准、流程、时限等规章制度7件,各项制度规定涵盖了司法辅助事务的全过程和全领域,确保工作有章可循。编印了《济宁市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业务规范化指南》,制作了《济宁高新区人民法院“1+5”模式机构职能公开栏》,提升队伍执行力。按照《人民调解法》规定统一了调解组织印章、调解文书格式,避免虚假案件的发生。在调解、送达、证据保全、辅助执行等环节使用方便法院采信的公证文书类型,设计了无争议事实要素简表,对调解不成案件的法律关系、争议焦点的识别和记录实现全覆盖。

三、夯实保障,稳步推动“1+5”模式的持续发展

举行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签约揭牌仪式,签订了《关于济宁市诚信公证处参与济宁高新区法院司法辅助事务的协议》,将上级法院关于司法辅助事务的要求明确化、具体化。配备具有法律、计算机、财会等专业专科以上学历的专职送达人员9人,专兼职人民调解员8人,公证人员4人,法律援助人员2人。开辟了300多平方米的专用场所,配齐了车辆、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为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条件。

四、加强联动,全面提升“1+5”模式的实践质效

将“1+5”模式纳入法院简案速裁、普案快办、繁案精审统一流程,速裁团队与调解员直接对接,既指导调解,又及时立案确认和判决,实现了调解团队与速裁团队的高度契合,提高了调解的法治水平。自3月23日“1+5”模式运行以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调解案件1989件,调解成功1108件,调解成功率55.7%。送达成功案件3396件,整案送达率达74.8%,办理鉴定评估等司法辅助事务188件,完成无争议事实确认1523份,没有出现一起因送达工作发回重审或者上访投诉案件,“1+5”模式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发挥明显。

04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构建破产案件办理新模式 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

近年来,滨州法院大胆探索,积极创新,优化破产审判外部环境,建立健全内部审判机制,全力推动破产审判工作开展。2020年,全市法院新收破产案件65件,结案80件,审理的西王集团破产和解案,是国内债券市场涉及违约规模最大的债务重组案件,也是国内首例依托司法和解程序化解债券违约风险的案件,仅用55天便成功化解了100亿债券违约风险,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西王破产和解案

一、建立三项协调配合机制,在多元共治上求实效

一是建立府院联席会议机制。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沟通协作,建立具有滨州特色的企业金融风险处置府院联席会议制度。重大破产案件工作组由政府领导牵头,财政、人社、国土、信访等有关部门酌情参加。积极参加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以评促改”,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是建立破产风险防控机制。协调工作组和管理人制定应急预案,由审判团队、工作组、管理人组成联合接访小组,及时处置突发问题。注重金融风险控制,推动在政府协调下,担保人与金融债权人就债务人破产担保责任承担达成一致,斩断担保链条,避免区域性金融风险。

三是建立案件受理听证机制。在破产案件受理前后引入听证机制,特别是重大、敏感破产案件,及时听取申请人、债务人、债务人股东、职工代表、所在社区代表等各方利益群体的意见建议,全面掌握案情和各方关注,为保护各方利益、顺利推动审理进程打好基础。

二、建立三项专业化机制,在提高审判效果上求实效

一是建立破产案件专业化审理机制。中院成立金融(破产)审判庭,负责审理破产和金融案件;基层法院建立专业破产审判团队,集中办理破产案件。绩效考核中合理确定破产案件分值,1起破产案件折抵20件普通民事案件,激发工作积极性。

二是健全破产案件专业化管理机制。认真落实《快速审理指引》,适用破产案件快速审理程序,依法缩短公告、债权申报时间,合理简化债权人会议,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电子送达、在线召开债权人会议等方式,大幅提高审理效率。落实“一案一表”制度,对全市破产案件实时管控、动态管理。

三是建立破产案件专业化指导机制。指导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加强破产管理人自我管理和培训。案件审理中,到企业实地指导管理人接管企业财产、账簿等,利用执行查控系统快速查询债务人财产。要求管理人提交承诺书,妥善保管企业账目和财产。及时向管理人提出司法建议,建立管理人日通报工作进展、周形成工作简报、重大事项随时报告制度,有效推进案件进程。

三、建立三项审判效果机制,在发挥审判职能上求实效

一是建立“黑名单”企业集中处置机制。推动市委政法委牵头成立市“黑名单”企业集中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市委“3511”工程部署,集中开展司法处置工作。与商务局召开协调会,对市属“僵尸企业”清理工作逐案进行调度,“一案一策”有针对性地推进工作。联合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召开全市破产、金融审判工作推进会,共同研究“僵尸企业”处置措施,充分发挥司法审判和金融监管工作合力。

二是建立疫情期间保障生产机制。疫情发生后,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抗疫物资生产企业允许恢复生产经营。西王集团和解案中,下属企业西王糖业的产品葡萄糖属于重要抗疫物资。经认真研判,许可其在和解期间继续生产经营;颐兴公司重整案件中,指导管理人引入资金,在疫情最关键时期恢复生产医用口罩。

三是建立专业化研究机制。重大案件引入专家指导,召开专家座谈会,王卫国、王欣新等专家教授先后对滨州破产案件提供专业指导。加强破产审判理论研究,在《民商法研究》等刊物公开发表破产审判论文十多篇,承担了全省法院《破产管理人制度适用和完善》重点调研课题。注重破产审判经验总结推广,在《人民法院报》整版刊发。

05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打造金融E审平台营造优质营商环境

2020年,市南区法院深化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应用,瞄准金融企业深层次司法需求,以“互联网+速裁”思维,打造金融E审平台,全流程加速金融案件线上审理,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注入司法新动能。自5月份平台上线以来,共受理案件9447件,占民事收案量60.2%,结案9445件,结案率达99.97%。

金融E审平台

一、坚持目标导向创新改革,顶格协调促进平台定制化

一是“内挖潜”聚焦制度建设精准发力。成立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领导小组,对近十年金融类案件进行全面梳理,为平台研发和人案匹配提供数据支撑。制定金融类案件诉前调解和繁简分流工作细则,明确金融类案件由速裁团队优先挑选、普审团队承接兜底的分流原则,突出金融类案件的全部剥离、集中审理,速裁中心受理金融类案件占比长期保持在95%以上。

二是“走出去”坚持调研先行因案施策。加强对金融企业调研工作,深入走访辖区中国银行、海尔金融等头部企业,定期为企业开展线上“法治体检”和要素化法律指引,征集问题20余条,及时改进相关工作流程。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建议辖区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在新签订金融合同时对送达地址、电子送达方式和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等进行约定,为金融企业批量化诉讼奠定基础。

三是“外借力”汇聚改革共识攻克难题。为金融企业单独设置外网接口,搭建法院与企业的定向诉讼渠道,实现金融类案件与其他案件分道运行。根据速裁法官整理的30余条建议,对平台一键立案、分案排期、集约送达、集中联审等功能进行调整优化,确保平台便捷实用。院长带头使用该平台审理案件,听取当事人司法需求,加快平台应用和推广。

二、科技引领释放司法效能,内外贯通实现诉讼智能化

一是一网解纷助力审判“增效”。为金融企业提供案件专用后台和诉讼信息导入接口,全部实现案件网上运行和数字化办理。截至目前,中国银行、海尔金融等20余家金融企业已完成端口接入,金融类案件审理周期压缩至20天以内,拉动全院结案率增幅18%以上,平均审判周期减少13天。

二是一网通办助力企业“减负”。创建PC端和APP快速登录入口,借助信息智能分析、要素智能筛选等功能,根据指令抓取相关起诉信息,自动生成要素式起诉书等全类型文书模板,并固定各类送达回证,减少诉讼企业往返法院、材料移交等事务90%以上。

三是一键审理助力法官“提质”。平台可对企业上传的起诉材料要素点进行自动化校验,并作出是否立案的判断,法官在审核后进行一键批量立案。依托平台庭审笔录自动生成及确认、网上联审等功能,法官可进行批量案件在线庭审和裁判文书智能生成,有效减少了法官和辅助人员工作量。如针对辖区某银行大量类型化金融借款案件,速裁法官借助该平台,一上午即完成300余件案件的庭审工作,并进行了当庭宣判,当庭宣判率达95%以上。

三、平台互联补齐智慧拼图,节点耦合推进审理高效化

一是对接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实现案件审理无纸化。平台通过智能归档分类、自动排版等功能,按照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有关要求,同步生成规范卷宗材料,金融类案件审理只需进行立案、报结两次回写,即可实现案件信息导入、节点材料补充和卷宗一键归档,减少法官补录信息、卷宗整理等事务性工作40%以上。

二是联通E送达平台,实现事务处理集约化。引入智能外呼功能,制作同意电子送达格式化短信,对案件当事人进行批量自动外呼和短信发送,截至目前,电话送达12191次,接通5282次,短信送达1751次,短信链接查看897次。推进集约送达E中心实体化运行,将诉讼文书电子版发送至目的地邮政分支机构进行落地打印、封装及同城送达,邮寄送达时间缩短5至8天。

三是整合诉讼服务资源,实现矛盾解决多元化。建设司法区块链存证及智能合约中心,存证固证审判主要证据和裁判文书等材料,保证了信息安全和追溯防篡改。创建E调解云平台,广泛吸纳银行业协会、金融业协会等6个调解组织70余人加入,建立由当事人、法官、法官助理、调解员等组成的微信群,及时解决当事人诉讼相关问题,全力推进金融类案件诉源治理、多元化解。

06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淄博中院大胆探索实践,创新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涉黑恶案件20件121人,分别占审结涉黑恶案件的31.8%、29.3%,被告人全部认罪服判,被害人无举报、申诉和涉诉信访,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20年,该院刑事案件平均办案周期缩短至40天,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3.2%,排名全省前列;上诉案件被改判率7.5%,同比下降7.2个百分点,出色完成扫黑除恶“案件清结”任务,并作为法院系统唯一代表,在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

淄博中院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审结一起涉外刑事案件

一、转变理念重行动,确立适用“新思路”

始终秉持依法审慎原则,从试点文件、审判实践、刑事政策三个维度,深入分析涉黑恶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可行性,从2018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和2019年“两高两部”《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法律规范中积极寻找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依据,为改革创新破题定调。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准确惩治犯罪、提高办案效率、瓦解黑恶势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将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机结合起来,较好地实现了“双推进”。

二、健全机制促规范,构建“五式”联动“新机制”

一是建立“前置式”社会调查程序。对符合条件的涉黑恶案件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启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由侦查、检察机关初步评估,对可能判处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时委托司法行政机关进行社会调查评估。二是建立“定点式”值班律师制度。在看守所固定安排值班律师,严格落实听取律师意见制度,让值班律师参与讯问,提供法律帮助,参与量刑协商,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到场签字,值班律师参与认罪认罚率达100%。三是建立“全程式”程序倒转机制。对于被告人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不认罪,但一审开庭前或法庭审理终结前表示认罪的案件,建立程序倒转机制,向检察院提出重新启动认罪认罚程序建议,推动控辩双方重新达成量刑具结,实现了认罪认罚从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到开庭审判的全流程覆盖。四是建立“多重式”庭审审查模式。庭审中注重审查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合法性,做到“一告知、两审查、五讯问”。一告知,即当庭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两审查,即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具结书是否真实合法。五讯问,即讯问是否知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规定、是否清楚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是否获得有效法律帮助、是否自愿认罪认罚、具结书是否真实意思表示及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是否在场。五是建立“三步式”精准量刑建议。与检察机关建立提出量刑建议前会商制度,首先,制定量刑“菜单”确定基准刑。依据山东高院《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对不同类别案件分别制定统一的量刑标准“菜单”。其次,明确从宽“阶梯”确定幅度刑。本着“认罪阶段越靠前、建议从宽幅度越大”原则,引导检察机关提出“阶梯化”从宽幅度,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在各个诉讼阶段全面落实。再次,注重类案“均衡”确定宣告刑。注重类案量刑均衡化,通过统一量刑标准、防止“同案不同判”。

三、多措并举抓落实,确保实现“双推进”

一是抓组织保障。协调检察院等单位会签《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涉黑涉恶案件起诉审判工作的十条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明确权利告知、值班律师、量刑建议、社区矫正等责任分工。二是抓程序规范。制定权利义务告知书、量刑情节提示书、量刑建议调整函,规范“庭审提纲”、“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卷宗目录”,确保从快不降低工作标准,从简不影响办案质量。三是抓重点案件监督。利用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和扫黑除恶数据管理平台,加强对增减犯罪事实或罪名、改变案件定性、未采纳量刑建议等情况的监督,打造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淄博模板”。

07

成武县人民法院:

流程再造分调裁 四项机制提质效

成武法院围绕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要求,实施流程再造改革,前疏后控,精耕细作,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连续四年平均保持在93%以上。“诉前调解+司法确认+速裁”实质化解78%以上的民商事案件,诉调速裁团队结案占全部审判类结案数的58.6%,全院平均办案天数下降至45天,新收案件数较2019年、2018年分别下降8.1%、13.3%,发改案件数逐年下降,实现“诉前减增、诉中控衍、案结事了”的审判良性循环。

成武县法院2020年度团队动态调整暨一站式建设推进会

一、审判团队分快慢,管理灵活又简便

一是审判团队扁平化管理。内设机构改革完全打破原有庭室建制,实行团队扁平化管理,明职定责,团队职责两年轮换一次,实现人员动态调整、平稳调整。二是突出速裁快审精判。全院共34个团队,按 “1+2+1+1+N”、“1+1”、“1+1+1”、“1+N”模式重组“8个诉调速裁、9个快审、3个精审、6个特案”审判团队,形成无缝衔接一体运转工作机制。三是团队自选与特定结合。员额法官根据自身专业特长等,按照刑事、民事、行政申报速裁、快审、精审团队,团队成员实行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互选。院领导和专委组建特案团队,畅通法官晋升通道,发扬赛马精神,四类团队人岗两适,层层选拔,优中选优,增质提效。

二、立案分案分繁简,辅助剥离再提速

一是分案三步走。立案审批分程序。在立案审批的同时区分繁简,审批阶段除明确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外一律适用简易程序。诉前调解分快慢。对诉前调解不成功的案件区分速裁和快审,做出标识转入分案,分案人员根据标识鉴别分案。繁案分出特殊案。普通程序案件中发回重审、再审、执行异议之诉、涉群敏感案件等疑难复杂案件作为特殊案件,分配特案团队,其他分入精审团队精审精判。二是送达信息化。成立信息化集约送达团队,制定《民事送达工作指南》、《送达工作规程(暂行)》,统筹负责机关民事司法文书的送达、12368诉讼服务热线及24小时法院管理三项辅助性工作。2020年,送达平台共接收任务17976件,送达成功任务 17560件,送达成功率98.2%,平均送达时长2—3天。三是庭前集约化。鉴定评估类案件前置,诉前调解阶段对需要鉴定评估事项进行网上鉴定申请,督促鉴定评估机构严格时间节点,缩短鉴定评估时间。为保全等程序类案件开辟绿色通道,由专门团队专司办理,专业快捷高效,保全率达到89%,同比上升14.2个百分点。实现了审判辅助事务剥离,审判团队专心致力审判。

三、四项机制提质效,案件实质性化解

一是强化监督管理机制。完善专业法官会议的审判咨询服务,规范呈报审判委员会研究案件类型及事项,持续开展被发改案件、再审案件质量评查,用好审务督察、一案双查严管措施保质量。二是实施示范诉讼机制。针对涉及当事人较多的群体性类案实施示范诉讼,实现减少群众诉累、节约司法资源与诉讼增量减少的统一,通过实施示范诉讼,2020年仅物业纠纷、农民工索薪两项,案件增量减少800余起。三是推行提级约谈机制。坚持全程调解、优先调解,强化释法答疑,实施提级约请上诉当事人座谈制度,强化监督制约,改进审判作风,提高案件质量。四是细化业绩考评机制。绩效考核分为突出办案效率等赋分值季度考核,注重服判息诉率、信访等指标高分值加减的年度考核,诉调速裁、快审、精审、执行案件实行分类量化案件分值,特案团队采用平均分值,做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量化考核为主,以业绩考核促使权责落实。五是降低案件衍生率。聚焦因程序性瑕疵、事实不清等上诉、发回重审引发衍生案。大幅提高信息化集约送达及时率和有效送达率,减少程序性瑕疵案件衍生;实施关联案件集中审,减少案件间证据冲突、裁判结论相互依据、类案证据标准和裁判尺度不统一等问题,减少抗诉、申诉等实体类衍生案。

08

广饶县人民法院:

深入推进改革创新 全方位打造诉讼服务体系新模式

广饶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对诉讼服务中心功能进行集约化整合,全方位提升司法服务水平。2020年新收案件10784件,审结10850件,结案率96%,同比上升0.5个百分点,一审服判息诉率93%,在全省基层法院中位居第五,平均办案周期、简易程序适用率等主要指标在全省基层法院中位居前列。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被省法院确定为“全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分调裁”机制改革入选山东省法治事件。

广饶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一、坚持优化集约,实现诉讼事项“一站式”办理

一是强化集约服务,让群众“一次办好”。将诉调对接、司法鉴定、登记立案、财产保全、文书送达、调解速裁、信访接待、12368服务热线等诉讼功能全面优化整合到诉讼服务中心,简化流转环节,让当事人“少跑腿”。合理配置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区,做到纠纷分流、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简案速裁“一站式”完成。

二是提供综合服务,满足群众多元需求。在服务大厅设立诉讼引导和辅导区,集中开展诉讼引导、调裁分流和繁简分流。开发智能导诉、风险评估、典型案例推送等系统,引导当事人对案件结果建立合理预期,正确选择合适的解纷渠道。

三是依托科技手段,推进诉讼服务现代化。新建智能云柜材料收转系统,实现法官与当事人间诉讼材料双向自助收转。设置自助立案、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平台,安排专人辅导网上立案,网上立案率达到100%。

二、坚持整合推进,形成多元解纷新格局

一是强化部门衔接,形成工作合力。与县工会、妇联、司法局、网格化管理中心构建联合机制,对做好诉调对接、共同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进行积极探索。

二是聚焦诉源治理,拓宽解纷渠道。在全县8个镇街设立8处法官工作站、81处法官联络点。在县调解中心设立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快速化解行政纠纷,该中心自2019年6月份成立以来,成功化解行政争议24件,得到省市法院领导的批示肯定。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力量。新聘特邀调解员30名、行政争议和解员7名。将人民调解员嵌入交通事故案件审判团队,专职调解交通事故纠纷。县公证处4名公证员入驻诉讼服务中心,开展公证调解、公证送达等司法辅助业务。2020年,诉前分流案件2348件,其中调解成功1482件,占分流案件的63.3%。

三、坚持流程再造,推进案件繁简分流

一是组建精干高效的速裁团队,实现简案快审。抽调4名法官及足额法官助理、书记员,组建3个民事速裁团队和1个调解速裁团队。根据案件情况及当事人反馈,灵活安排时间进行庭前调解;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组织开庭并于庭前释明庭审证据提交规则。因案而定答辩期限,无争议案件限制在3至5天;有争议案件在送达时指导当事人做好庭前的答辩及举证工作。2020年,4名速裁法官办案2548件,占民商事案件总数的44.6%,平均办案周期11.3天。

二是转变执行模式,实现高效执结简案。探索“分段集约、繁简分流、类案集中办理”的执行新模式,组建1个速执团队与4个普通执行团队。在执行局内设专门的财产查控组,根据标的额及财产到位情况,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打造简案速执“流水线”。2020年,速执团队共办理案件1603件,平均办案周期58天,执行到位率78%,高于普通执行案件23个百分点。

三是规范流程模式,强化小额诉讼审理。由法官加强释明工作,告知小额诉讼的审理制度、期限及优势,提高当事人的接受度和认可度;由立案庭速裁团队集中办理小额诉讼案件,减少材料流转时间,缩短办案周期;统一规范小额诉讼的庭审流程及文书样式,缩短案件处理用时,提高小额程序司法体验。2020年共审理小额诉讼案件1303件,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24.2%,在全市法院中位居第一。

四、坚持探索创新,提升审判工作效率

一是信息化送达,突出便捷高效。探索实施电子送达方式为主、直接送达为辅的送达模式。积极推行电子送达方式,通过微信、电子邮箱、手机短信、公务外呼电话等方式加快送达。

二是要素式文书,审理瘦身提速。速裁团队对物业、信用卡、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等案件,积极探索适用表格式、要素式、令状式文书,切实提高裁判文书制作效率。2020年,简约式裁判文书适用率占速裁团队文书的30%以上,审判效率大大提高。

三是团队分类考核,激励干事创业。对速裁团队、普通审判团队实行差异化分类考核,速裁团队主要考核办案数量、平均办案天数、小额诉讼适用率等效率指标,普通审判团队主要考核发改率、信访率、投诉率等质量指标,努力在全院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09

龙口市人民法院:

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改革 探索卓越司法建设新模式

2019年以来,龙口法院积极推进以“流程再造、节点控制、分兵把口、量化考核”为基本原则,以全面质量、全员参与、全过程管理、全方位控制、多样化方式“四全一多”为主要特征的全面质量管理新模式。新模式运行两年以来,整体工作持续向好。2020年收案13209件,同比下降5.2%,降幅居全省第15名,系8年来首次下降;案件平均办案用时年均下降20多天;未结案件767件,年均下降44%,员额法官人均存案仅16件,系历年新低,“案多人少”问题有效缓解,干警作风、案件质效、社会评价明显好转。

龙口市法院举行“文明团队、文明科室”授旗仪式

一、流程再造夯实改革根基

以优化机制、规范管理、提高质效、强化监督为着力点,全面梳理审判执行信访等各项工作流程,以静默管理实现全程监控。再造审判工作流程。将分调裁审机制与全流程网上办案模式有机结合,整合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多元解纷资源,年分流案件5730件,调解结案1467件,速裁团队年均结案2258件,占审判结案总数的27%,平均办案周期仅为15.7天。推行电子签章、卷宗自动生成等,充分利用中间库作用,打造无纸化办案流程,全年网上送达33218次,阅卷、文书撰写均在网上进行。再造执行工作流程。按照执行实施权、执行裁决权、执行监督权分离原则,设立执行和解、速执、实施、集约查控、督管、终本和财产处置团队,对执行活动节点设限,卡实标准、全程监督。再造信访工作流程。依托信访案件办理流程,针对信访方式、案件类型导入对应工作流程,明确每个流程工作标准,案件处理进展全程留痕,确保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二、节点控制卡实工作标准

将工作标准固化到流程节点上,以统一的工作标准实现规范化管理。根据不同节点所处环节及职能定位,将管理规定区分为两个级别,一级管理规定是对节点工作的基本要求,突出原则性和指导性,以更好地实现管理简洁化要求。二级管理规定是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更为复杂的问题,进行细化和扩展,以确保管理的精准性和可操作性。坚持“五位一体”。将每个工作流程中涉及实体、程序、效率、效果、行为的工作要求,作为开展监督管理的重点和检验工作合格与否的标准,确保重点突出、简洁明快、操作性强、体系严密的全方位控制。搭建“三个系列”。制定工作流程操作手册,针对流程再造中的各大流程,重新设计管理规章制度,实现管理与核心业务工作的紧密结合。

三、分兵把口汇集监督合力

明确负有内部考核监督职能的审管办、政治部、综合办公室等部门职责,相互配合,形成一个完整的“横到边、竖到底、无缝隙”的自我监督体系。审管办负责绩效考核测算、裁判文书质量评查、审判态势分析、发改案件评查、新闻宣传把控;政治部职牵头做好院务督察,负责廉政情况评查,从交办案件、发改案件和违纪行为投诉中发现线索,跟踪查处。综合办公室负责案件归档、案款发放等监督管理以及监控各类流程的信息实时运转情况。立案庭负责信访流程及工作情况的监督和通报,对每个团队信访情况进行翔实汇总,对不同性质的信访及其处理结果设计不同的权重,每月进行通报。

四、五个坚持落地量化考核

坚持自由选择、双向选择。鼓励干警根据自身能力等因素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团队或部门,以岗位选择、团队组建的充分放权奠定考核基石。坚持全面考核、全程考核。将案件审理的效率、质量、效果等指标全部纳入考核;对审判执行办案流程重新梳理,以考核标准的精细明晰卡定考核标尺。坚持分类考核、捆绑考核。按照司法责任制的要求,对不同类别人员进行分类考核,捆绑考核让干警从维护团队利益的角度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激发团队向心力和凝聚力。坚持领导带头、全员参与。成立由分管院领导轮流担任值周组长的院务督查小组,对履行职责、遵章守纪等情况开展实地检查;引入综合部门负责人述职制度,每月随机抽取审判团队成员组成业绩考评小组,集中听取述职,保证评价的公正、客观。坚持及时兑现、全面兑现。将绩效考核年考改为月考、季考,把考核结果运用到员额进退、职级晋升、考勤管理、荣誉表彰、培训学习各个方面,让优秀干警经济上得实惠,政治上有地位。

10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挥审判职能 服务绿色发展

济南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两山”理念,通过推进专门机构建设、抓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开展环境公益诉讼、试点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改革、积极开展环保法治宣传等措施,大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改革,为生态济南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济南中院依法受理的“南部山区东泉泸村山体损毁案”,全网阅读量超过1.1亿人次,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开庭审理南部山区东泉泸村山体破坏损毁案

一、推进专门机构建设,突出环境资源审判地域特色

一是集中力量打造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团队,中院和各基层法院设立环境环境资源审判庭或者审判团队,实现环境资源专业化审判全覆盖。二是在重点生态区域实施环境资源类案件巡回审判,实行就地受理、驻地审判,使巡回审判真正成为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利器。三是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快建设黄河流域中心城市决议,加强黄河流域司法保护,济南中院、天桥法院、历城法院相继设立“环境资源黄河巡回法庭”,基本实现了济南辖区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全覆盖。

二、抓好执法办案,提升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实效

一是坚持最严法治观,依法严惩污染环境、非法采矿及破坏性开采、盗伐滥伐林木等犯罪行为,有力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审理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环境资源民事案件,依法保障民生权益。三是加强对环境资源领域行政许可、权属确认等行政行为的监督,依法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力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四是实行环境资源类案件“执行回访”机制,及时跟进了解被执行人责任落实情况,调查环境损害事实是否消除或减轻、生态修复措施是否启动,避免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三、大力支持环境公益诉讼,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一是深入研究环境公益诉讼的审理程序和裁判规则,着力解决公益诉讼受理条件、证据制度、责任方式、诉讼费用负担等问题,实现快立、快审、快执、快结。二是准确把握公益诉讼案件性质,发挥诉前磋商、诉前调解等制度优势,鼓励行政主管部门与关责任主体诉前达成赔偿协议,及时进行司法确认,推动环境资源案件实质性化解。三是实行公益诉讼“3+4”(3名审判员,4名人民陪审员)合议庭模式,尊重群众观点,努力实现法律价值和社会价值的有机统一。

四、试点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改革,努力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济南智慧

一是制定《济南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机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成立“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机制试点改革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二是根据自然资源分布情况,将济南辖区划分为六个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区域,积极推动辖区法院与当地相关部门之间协调联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享违法案件查处、审判信息。三是建立“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案件执行模式。对于无法原地修复被破坏的资源环境的,责令责任主体交纳生态补偿金,在基地内进行异地“补植复绿”,替代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对于能够原地修复被破坏的资源环境的,责令责任主体原地种植树木、增殖放流,以劳代罚,恢复生态原状。

五、积极开展环保法治宣传,营造保护环境、遵守法律社会氛围

一是结合济南泉文化特色,融合泉水元素,设计了济南环境资源审判logo标识,形成独具特色的环境资源审判品牌形象。二是深化公众参与力度,向社会开放黄河巡回法庭等审判场所,宣讲环保法律知识,营造自觉保护黄河、爱护家园的浓厚氛围。三是充分发挥融媒体新闻宣传中心作用,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和服务省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工作开展宣传报道,组织开展“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定期召开环境资源审判新闻通报会,发布典型案例,努力让尊重法律、保护环境、绿色发展的观念深入人心。

来源:山东高法

山东省博兴县人民法院

原标题:《两会时间 | 山东高院通报2020年审判执行工作情况,公布司法改革十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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