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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一场新闻发布会,山西公安“两节”期间这么做!

山西太原交警
2021-02-03 17:3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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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日,山西省公安厅举行新闻发布会。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尚建军,详细介绍了山西公安机关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条件下的民生服务和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人民群众欢度平安祥和的“两节”。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 尚建军: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下午好!首先,向始终关心和支持山西公安工作发展的新闻界朋友们表示衷心感谢!春节马上就要来临,也给大家拜个早年。

过去的一年里,全省公安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国公安工作会议重要讲话、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重要训词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锚定争全国公安先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山西”的目标,坚持“高站位、高境界、高标准、高效率,重机制、重能力、重实干、重结果”,蹚出了换道领跑、跨越发展的新路子,为维护全省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省公安机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举全警之力、集全警之智,以行动履忠诚、以生命赴使命,日夜奋战在抗疫一线,上演了一幕幕舍生忘死、感人至深的“最美逆行”。全省3名民警辅警牺牲在抗疫一线,451个集体、2111名个人受到表彰奖励。楼阳生书记评价“公安机关在疫情防控中发挥了战斗队、稳定器作用”。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后,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聚焦“六稳”“六保”“六新”,全省公安机关全力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和复工复产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网通办”“一门通办”提质增效。根据第三方民调结果显示,2020年,全省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达到97.87,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达到94.75,再创历史新高。

春节、元宵节是传统重大节日,春运也于近日启动,出晋入晋人员流动性增加,疫情反弹风险持续加大。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刘新云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全省公安机关保持高等级勤务,抓严抓紧抓好各项措施落实,积极响应就地过年措施,确保全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确保全省人民在平安祥和的气氛中欢度传统佳节。

一、全力做好民生服务保障

——制定出台保障运输畅通“双八条”措施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特别是“两节”,全省米面油、肉蛋奶、蔬菜、鲜活农产品等生活必需品的交通运输保障,省公安厅制定出台《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米袋子”“菜篮子”等生活必需品入晋运输畅通八条措施》,通过“在全省联合检查站点专门开辟绿色通道、优化入界卡口车辆快速查验流程、运用大数据监管运输车辆按线行驶、开设重点地区专用通道、建立跨省区联动保障机制、源头提醒告知入省运输车辆司乘人员、理性平和文明执法、加强应急服务保障”等八条措施,全力保障关系民生的“米袋子”“菜篮子”等生活必需品的安全运输。特别是在“一网通办”平台开发了“疫情检测登记”模块,运输驾驶员可登录“山西公安”微信公众号,预先填报个人相关信息,生成快速通行电子凭证,通过疫情检测点出示快速通行电子凭证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配合疫情检测人员做好体温测量等工作后,即可快速通行。

为全力支援河北抗疫工作,紧急制定《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河北电煤等应急物资公路运输畅通八条措施》,通过“开辟五条晋冀省界绿色通道、确定五条省内绿色通行线路、申报申领‘一证一码’快速通行、规范查验放行流程、利用大数据确保运输车辆沿规定路线行驶、建立晋冀公安交警协作机制、提供应急保障服务、文明规范执法执勤”等八条措施,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优先保障了河北能源供应、防疫物资、生活必需物资运输车辆在我省境内的顺畅通行。1月份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保障运输“米袋子、菜篮子”车辆以及河北省应急物资运输车辆16191辆次。

——提升山西公安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门通办”服务效能

山西公安机关以大数据为依托的公安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门通办”,经过不断优化升级,服务范围、服务质效得到大幅提升。“一网通办”377项业务全部上网,不见面办理达54%,平台注册用户2271.9万人,注册企业107.9万家,应用点击量5.6亿人次,办理业务9223万件;派出所“一门通办”窗口可以办理户政、出入境、交警业务,已经为群众办理488万件业务。“两个通办”成为群众“指尖上”“家门口”的公安业务综合服务窗口。其中,网上秒级自助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居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等当天受理、当天制证、邮政速递36小时送达,出入境、交警、户政业务派出所窗口办理等“热门功能”广受人民群众好评,切实做到了公安服务“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只进一个门、办结所有事”,山西公安通过“两个通办”开展便民利民服务,既方便办事又防止聚集,既保障安全又服务到位,有力服务了疫情防控大局。

二、多措并举加强社会面防控

——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严格大型活动监管。严格审批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严控节日聚会、庙会灯会等群众聚集性活动,对不符合疫情防控和安全要求的活动不予批准。

——加强道路交通疏导管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春运期间人流车流增加,极端恶劣天气频发,公安交警部门有针对性地制定了交通疏导、疫情防控和分流管控等应急保障方案,及时疏导滞留车辆,严防因小事故造成长时间、大面积拥堵。严查无牌无证驾驶、酒驾、毒驾,全力打造平安畅通春运。同时,也请广大交通参与者重视交通安全,严防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全面落实烟花爆竹“五禁”措施。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对违反“五禁”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在今年近一个月以来公安机关清缴危爆物品专项行动中,共收缴烟花爆竹13615箱。广大人民群众已逐渐认识到“五禁”的重要性,对此项工作给予了最大支持。

——严打涉疫违法犯罪,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对于借疫情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趁火打劫,非法营运“黑车”,猎捕、杀害野生动物,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扰乱社会秩序、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快侦快破,及时曝光,严惩不贷,形成震慑!对各种“医闹”、侵害医护人员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绝不姑息手软。

——加大工作力度,从严拉紧社会面防控。全面加强岁末年初社会治安管控,最大限度屯警街面,白天见警察,晚上见警灯。对于主城区、县乡政府所在地等重点地区以及广场、医院、重要基础设施等重点部位,加强24小时巡逻守护。落实公安武警联勤武装巡逻“四项机制”和“1、3、5分钟”快速响应机制,完善交巡警、派出所民警、群防群治力量联动机制,实现精准布防、智能查控,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平稳有序。

三、严厉打击涉疫谣言

为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确保全省疫情防控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全省公安机关认真履职,依法严惩网上涉疫谣言违法犯罪。1月以来共处理造谣传谣违法行为人32人,处置网上涉疫情谣言信息255条,发布涉疫情警示700余则。

1月15日晚,阳泉盂县部分群众的微信朋友圈出现一张核酸检测阳性的《检测报告单》图片。经调查,在外地上大学的张某龙(男,19岁,盂县人)寒假返回盂县后,为与同学开玩笑,将自己结果为阴性的《检测报告单》修改为阳性,通过微信发给其同学,图片被在微信朋友圈广泛转发,涉嫌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龙予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1月18日,网民康某娇在没有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在“百度贴吧”发布“大同县郭家窑头村感染疫情了!”的虚假贴文,在网上迅速传播,造成当地群众恐慌。公安机关依法对康某娇予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公安机关再次郑重警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希望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在网上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四、严防严打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

去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部署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侦破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太原公安机关成功打掉一个以平台女主播谈恋爱为幌子的网络诈骗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被害人涉及山东、湖北、四川、贵州等省130余名,涉案金额80余万元。临汾公安机关成功侦破一起“杀猪盘”诈骗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缴获赃款10余万元。晋城公安机关成功对宋某平被诈骗案进行止付,共止付涉案银行卡5张、金额80.9万元,冻结涉案银行卡8张、金额81.4万元。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春节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高发期,特别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要保持高度警惕,“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保护好自身财产安全;转账时要多途径核实对方身份,切勿将钱款转至陌生账户;抢红包时,不要轻易点击不明链接,更不要输入任何个人信息;凡是网络兼职刷单、兼职要求先垫付资金的情形,一律都是诈骗;不要轻易泄露个人的支付账号、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银行卡等相关信息;如遇到电信网络诈骗应及时拨打110电话报警。

五、全警全力守护“两节”平安

群众过节,我们守护!全省公安机关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底线思维,强化责任担当,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全力做好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为全省人民群众在平安祥和的氛围中欢度传统佳节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国际在线记者:

我是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国际在线记者,想请治安总队李泽清总队长回答一下,今年“两节”期间,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公安机关采取哪些措施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监管?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 李泽清:

按照《山西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和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两节”期间,公安机关对于大型群众性活动原则上不再审批,对于群众自发性聚集活动举办的总体要求是“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

一是暂不审批马拉松等人员密集型活动。对擅自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的,将追究举办者和相关场所的责任,对因人员聚集造成疫情发生和扩散的,将依法依规严查重处。

二是严格审批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等活动,严格控制庙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对确需举办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公安机关坚持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措施双落实,会同疫情防控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批准。

三是加强人员聚集场所动态监管,重点检查景区、剧院、娱乐场所等各类人员聚集场所,督促经营管理单位严控接待规模,实行限量、预约、错峰、错时,景区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剧院、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

凤凰网记者:

我是凤凰网记者。想问一下治安总队李泽清总队长,近期有传闻说今年春节允许燃放烟花爆竹,这消息是否可靠?请您权威解答一下。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 李泽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2020年8月17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通告》规定,“自2020年10月1日起,在山西省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除省外途经合法车辆外)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通告》没有规定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截至日期,所以说,只要没有废止或修改,《通告》就长期有效。今年春节依然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

在“两节”期间,全省公安机关将按照省政府“五禁”工作要求,采取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在公安“一网通办”、掌上派出所、晋治安等服务平台以及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全方位、多渠道宣传省政府关于烟花爆竹“五禁”规定,教育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购买、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主动上交私存的烟花爆竹,自觉遵守禁放规定,积极检举非法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二是加大清查收缴力度。会同应急管理等部门集中开展社会面清查收缴,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废旧厂房、废弃库房、封闭院落、废置养殖场、集贸市场等重点部位和场所,及时收缴非法烟花爆竹。

三是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对在清查中发现的非法制造、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严肃查处并一追到底、追根溯源,坚决查清原材料供应和产品销售的经济链条,依法从严打击。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依法从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或发生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太原日报记者:

我是太原日报记者。想请交警总队指挥中心吕凤东主任解答一下,疫情防控期间生活物资运输车辆“通行码”如何办理?公安机关为办理了“通行码”的群众提供了哪些保障?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指挥中心主任 吕凤东:

运输“米袋子”、“菜篮子”等生活必需品车辆的司乘人员,可以在山西公安“一网通办”平台,通过选择民生警务—交管—山西米袋子、菜篮子车辆特别通行码功能,在阅读业务办理需知和安全承诺书后,按照平台提示,依次填写个人信息、车辆信息、通行路线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照片,即可提交至系统后台等待审核。我们已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全天24小时进行“米袋子、菜篮子车辆特别通行码”后台资料审核,确保2小时内审核完毕并反馈群众。

我省公安机关为持“米袋子、菜篮子车辆特别通行码”的物资运输车辆提供了五项道路交通保障。

第一,我们在全省防疫卡点都设置了绿色专用通道,生活物资运输车辆可以凭“通行码”快速通过防疫卡点。

第二,持“通行码”的运输车辆,无需在当地交警部门办理其他通行证,可根据通行码申报线路畅通通行。

第三,上述车辆发生轻微违法行为的,公安交警以提醒教育为主,原则上不处罚;发生简易交通事故的,采用快处机制,不扣车。

第四,我们建立了恶劣天气应急保障机制。一旦发生雨雪雾冰冻等恶劣天气,导致路面通行条件较差时,公安交警将第一时间采用警车带道、接力护送的方式确保上述车辆在我省境内通行畅通。

第五,我们开通了“96122”、“12123”两部热线电话,24小时提供服务保障,上述车辆在我省境内遇到任何关于道路交通方面的问题,都可以致电热线,省公安厅交管总队将协调相关交警部门全力予以保障。

黄河新闻网记者:

我是黄河新闻网记者,想请网安总队王晶晶副总队长回答一下,“两节”期间,哪些网络电信诈骗案件高发?群众怎么防范?

省公安厅网安总队副总队长 王晶晶:

下面,我向大家介绍春节、疫情期间六种高发的电信网络诈骗套路,并给出警方的八点提示。

诈骗六种新套路:

1.冒充疾控中心发送疫苗预约假消息类诈骗。近期,多地频繁出现不法分子冒充疾控中心,发送“新冠疫苗预约信息”,引诱人们点击包含木马网址的虚假链接,套取个人信息以借机进行诈骗。

2.冒充班主任要求家长缴纳疫苗费用类诈骗。还有一些不法分子,则是潜入到一些班级家长群内部,“克隆”班主任的头像和昵称,发布虚假信息,要求家长交纳疫苗费用等等。

3.春运退改签、核酸检测类诈骗。假借火车票、机票退改签的诈骗,以及“快速出核酸检测结果”等等类型的诈骗。

4.冒充“亲友”类诈骗。使用陌生电话号码,冒充亲友,谎称原来的号码已变更。以各种理由谎称急需用钱。要求受害人将钱款汇入陌生账户。

5.春节红包类诈骗。通过微信发送附有“钓鱼”网址的“红包”链接,以“我也领到了”“恭喜你中奖”等名义,吸引用户点击链接。点击红包发现中奖且金额较大,选择提现要输入身份证、手机号、微信账户等个人信息。填完资料后需要扫描二维码下载手机应用。

6.兼职“刷单”类诈骗。春节期间,大家都在家里,空闲时间较多。犯罪分子在网上发布广告称“动动手指,足不出户,日进斗金”、“正规平台,诚邀刷单”等。以练习刷单业务流程为幌子,让受害人购买小额商品,购买成功后,快速将购物本金和刷单佣金返还受害人。受害人刷单金额越来越高,承诺佣金也越来越高,但不兑付本金和佣金,还忽悠受害人完成连续任务才能一次返还。受害人完成连续刷单任务后,诈骗分子以系统故障、转账延迟、账户冻结等理由拒接返还本金和佣金。

在此,警方特别提示:

1、当接到陌生号码自称熟人要求转账的来电,不要一味轻信,需多途径核实对方身份。

2、在没有确认对方身份前,切勿将钱款转至陌生账户。

3、无论什么情况,都不向对方透露自己及家人身份信息、存款、银行卡等情况。

4、凡是网络兼职刷单的,兼职要求先垫付资金的,一律都是诈骗。

5、不要轻易泄露个人的支付账号、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银行卡等相关信息,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

6、如遇到电信网络诈骗应及时拨打110电话,做到“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7、不要轻易点击不明链接,更不要输入任何个人信息。

8、安装手机安全软件,定期查杀病毒。

来源:山西省公安厅

原标题:《2021年第一场新闻发布会,山西公安“两节”期间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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