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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环保督察|开原市禁养区内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突出

2021-02-06 16:0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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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4日至28日,辽宁省第三生态环境督察组对铁岭市开展督察期间,围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察,发现开原市禁养区内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突出。

一、基本情况

2016年12月铁岭市人民政府印发《铁岭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铁政办发〔2016〕59号),2017年7月,开原市人民政府结合区域主体功能定位、生态功能重要性、生态保护红线、江河源头区、重要河流岸带等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区域,划定了《开原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开政办发〔2017〕46号),涵盖开原市20个乡镇(街道)。

二、主要问题

(一)规模化养殖场管控不到位

《开原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要求,对禁养区内所有的畜禽养殖场、养殖专业户、散养户建立养殖与粪污防治档案,严格控制禁养区内现有养殖活动规模,原则上不得新建、扩建和改建各类畜禽养殖场。但督察发现,开原市未做到严格控制禁养区内现有的养殖规模,2017年底,开原市确认禁养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共15家,而督察期间禁养区内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已达76家。

(二)非规模化养殖场污染问题突出

《开原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要求,禁养区内非规模化养殖场必须配备稳定的与养殖规模匹配的规范的粪污储存设施。但督察发现,禁养区内非规模化养殖场污染问题较为突出:开原市鸿洋养殖合作社未按照要求建设标准化养殖粪污贮存设施,粪污露天堆放;莲花镇莲花村张某养殖户,养殖产生的污水随意贮存在土坑中,无任何防护措施;莲花镇莲花村陈某养殖户,贮污池建设不规范,容量过小,养殖污水外溢,粪污路边随意堆放。

图1 禁养区内畜禽养殖户随意堆放粪污

三、原因分析

开原市农业农村部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对辖区内落实养殖业主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管理指导不到位;开原市环保局依法强化监督管理不到位;开原市相关乡镇党委、政府组织落实、监督管理职责不到位。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要求铁岭市有关方面依法依规查处到位、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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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省级环保督察|开原市禁养区内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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