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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凤翔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2021-02-03 09:5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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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被执行人宁晓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了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现依申请执行人申请公告查找被执行人宁晓春及其财产线索。

被执行人:宁晓春,男,生于1987年2月13日,汉族,农民。身份证号码:61032219870213****。户籍地址:凤翔县范家寨镇张家沟村。现住址:凤翔县城关镇秦凤路南段3号(京城大厦1号楼)。

希望知其财产及下落的公民向本院提供线索,若所提供线索真实有效,使本案债权能够实现,本院将依申请人的承诺,给付10000元悬赏金。本院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917-7222486

公告有效期:2021年1月16日至2022年1月15日

原标题:《10000元!凤翔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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