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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公示!肥城市人民法院榜上有名!

2021-02-05 11:1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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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事迹公示启事》。

2020年12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向全国扫黑办上报推荐了候选名单及事迹。全国扫黑办进行了初审和复审。经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审议确认,拟表彰先进集体200个,孙小果案、操场埋尸案等专案组上榜。山东共有8个集体上榜。其中,肥城市人民法院榜上有名!

肥城市人民法院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肥城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持高点站位、系统谋划、全力推进,依法严惩黑恶犯罪。三年来,共审结涉黑恶案件6件69人。坚持严守法定标准,依法准确定罪量刑,经过80个日夜奋战,连续庭审6天,依法审结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新泰张宸、赵文菊等3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案,查明犯罪事实99起,梳理卷宗197册,撰写裁判文书549页、29.4万字,取得良好效果。突出“打财断血”,落实“黑财清底”要求,依法追缴、罚没各类财产4.7亿余元,有力摧毁了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在山东法院系统率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理涉黑涉恶案件,极大提高了审判效率。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强化证据裁判规则对侦诉的指引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向有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13条,助力提升治理水平;开展扫黑除恶法律宣讲30余次,有力营造了斗争声势。

潍坊市委政法

委员会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潍坊市共侦办涉黑组织案件17件、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73件,一审判决涉黑涉恶被告人828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27亿余元,打击战果居全省前列。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扎实开展潍坊战役“声势战”“攻坚战”“破袭战”和“阵地战”。在金融放贷领域打掉以曹延东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案被评为2020年度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在资源环保领域打掉以王雷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同步介入彻查“保护伞”,该案被中纪委国家监委作为打伞破网典型案例公开通报;在信息网络领域成功办结全国扫黑办督办、领导包案的“傅振锋案”,有效防止黑恶势力向网络空间渗透。注重总结提炼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完善制度机制,巩固专项斗争工作成果。其中打击“套路贷”型黑恶犯罪、宣传发动、线索核查、打伞破网、行业治理等做法被上级推广。

临沂市公安局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临沂市公安局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抽调精兵强将,率先组建扫黑除恶专业队伍,实行实体化运作,着力打造实体、实战、实效、专班“三实一专”扫黑除恶“临沂模式”。3年以来,共侦办涉黑组织案件22起、涉恶集团案件71起,涉恶团伙案件113起,破获案件11970起,刑拘犯罪嫌疑人6934人,查扣涉案资金30.9亿余元,综合战果位居全省前列。紧盯群众反映强烈、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领域和地区,深摸细排各类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10217件,为精准打击奠定坚实基础。全力推进“六清”行动,建立健全“专人专案专线索”机制,对疑难复杂案件线索,采取提级办理、异地用警等超常举措,全警动员、集中攻坚,中央督导组、全国扫黑办12337平台和公安刑专系统督办转办的719件重点线索全部查结,19名境内目标逃犯全部抓获,顺利实现“线索清仓、案件清结、逃犯清零”的目标。坚持“扫黑、打财、打伞、治理”同步推进,向纪委监委部门移送“保护伞”线索985件,向行业主管部门发出公安提示函220件,努力营造“黑不出、恶不生”的长治久安社会环境。

滨州市纪委监委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滨州市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强力惩腐打伞破网,强化监督责任落实,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为决战决胜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扎实开展“六清”行动,创新实施专班推进、市县联动、异地交叉等办案模式,强力推进“伞网清除”,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280起,处理641人,全市涉黑案件打伞率100%,有关办案经验被省纪委监委和省委政法委予以推广。狠抓同步介入、线索复核、协同作战,推动案件线索深挖彻查、清仓见底,中央督导组、省纪委监委、省扫黑办等督办转办问题线索全部高质量办结。强化以案示警,通报涉腐涉伞问题31起44人,9人慑于震慑主动交待问题。深化重点行业专项整治,下发监察建议书46份,提升行业治理水平。探索构建“5+3+N”基层监督体系,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推动打伞破网常态长效。《中国纪检监察报》等媒体报道滨州打伞破网工作成效,市纪委监委在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庆云县人民

检察院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庆云县人民检察院高标定位,担当履职,周密部署,依法办案,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坚决打赢专项斗争战役。3年来,先后批捕、起诉涉黑涉恶案件9件62人,其中涉黑案件4件41人。办理的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评选为全省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坚持主动作为,加强对涉黑涉恶案件审核把关,案件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6.8%,提出的精准量刑建议法院全部采纳;坚持办案与监督并重,监督立案4件10人,纠正漏捕漏诉漏罪13人;坚持“扫黑”与“打伞”、“打财”并重,摸排移送渎职腐败和“保护伞”线索11条18人,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6件12人,提出黑恶财产监督意见16条,全部被采纳,实现“黑财清底”;坚持打击与治理并重,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8份,全部整改并反馈回复,促进社会综合治理。

单县公安局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单县公安局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坚持高点站位,强化破案攻坚,以雷霆之势和超常举措,持续对黑恶势力进行强力打击,坚决打赢专项斗争战役。3年来,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5个、恶势力团伙11个,抓获人员263人,其中赵某朋涉黑案系菏泽市唯一由本县区自侦自办案件。创建传统媒体为基础、新媒体宣传为亮点的工作模式,组织社会面宣传95场(次),群众知晓率达98%以上。不间断滚动摸排涉黑恶线索561件,为实施精准打击提供支撑。全力推进“六清”行动,全国扫黑办、省市扫黑办交办转办的728条线索全部按期查结“清仓”,追逃境外目标逃犯2名。坚持“一线一深挖、一案一整治”,发出公安提示函50件,责成专人督促整改回复,反馈率达到100%,做到以案促治、以案促建。组织专题培训、实战演练23次,打造一支扫黑铁军。先后被山东省公安厅评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集体”,“赵某朋涉黑案”专案组荣获集体“二等功”。

枣庄市峄城区委政法委员会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枣庄市峄城区委政法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高位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推进,坚决打赢攻坚战。3年期间,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3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个、恶势力团伙3个,破获涉恶案件700余起;推进查处基层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和工作推动不力问题17起28人。在全市率先开展集中整治非法开采加工石料专项行动,建立山体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十项机制,出台砂石资源扎口管理和一体化运营改革的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山体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全力推进“六清”行动,全国扫黑办和省市交办的7条线索,全部按期查结“清仓”,6名涉黑恶逃犯全部归案,对已查办的黑恶案件团伙成员财产进行再梳理,杜绝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全区共发出“三书一函”35份,强化跟踪问效,健全整改工作台账,实现全部反馈回复,坚决做到以案促治、以案促建。2019年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山东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被省文明委命名表彰为“省级文明单位”。

龙口市公安局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龙口市公安局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全警动员、重拳出击,对黑恶势力持续高压打击,取得明显成效。三年来,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8个、恶势力犯罪团伙2个,涉恶类共同犯罪团伙63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98起,查扣涉案财产9亿余元。集中优势兵力,从刑侦、法制、经侦、基层派出所等警种抽调骨干力量,组成27人的扫黑除恶专业队伍,定期组织专业培训,集中开展线索核查、案件攻坚等工作,推动扫黑除恶专业化。强化线索核查,先后开展集中线索摸排行动4次,摸排发现线索600余条,采取“大数据”集中分析研判,逐案组建专班攻坚的方式,对800余件重点案件线索进行核查落实,53条上级督办转办线索全部按期查结“清仓”。积极参与软弱涣散基层组织整顿工作,协助组织部门对全市37批500余名村“两委”参选人员开展联审工作,增强基层组织对黑恶势力的“免疫力”。

来源:齐鲁石敢当

转自:法治泰安

原标题:《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公示!肥城市人民法院榜上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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