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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情司法以和为贵 化解纠纷促进和谐 ——玉州区家事案件审判中心一周调结纠纷11件

2021-02-04 10:3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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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点击关注→ 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

HAPPY 2021

春节,是万家团圆的日子

tuan yuan

随着春节的临近,玉林市玉州区家事案件审判中心工作人员越发的忙碌。由于2021年1月份家事案件审判中心受理家事案件79件,为了化解纠纷,让当事人过上一个祥和的新春佳节,家事案件审判中心的两名家事法官也是卯足了劲,抓紧时间办案,加强调解化解矛盾,在最近一周内就调解结案11件。让我们摘选几个案例,从中感受她们努力守护万家灯火的情怀。

温情调解,

耐心化解抚养权纠纷

罗莉法官调解

“法官,我同意让女儿跟随她妈妈一起生活”,1月29日上午,玉州区家事案件审判中心罗莉法官对原告余某容诉被告吴某祎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进行耐心调解后,被告吴某炜对法官所说。

原告余某容和被告吴某祎因感情破裂于2017年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婚生儿子吴某华和婚生女儿吴某洁跟随被告吴某祎生活。几年过去,余某容日益思念儿女,但两个小孩均随老人生活,余某容探视十分不便,想让女儿与自己一起生活,遂诉至法院要求变更女儿的抚养权。然而被告吴某祎也希望能与儿女一起生活,双方互不相让,剑拔弩张。

该案案情虽然简单,但罗莉法官不是简单的一判了之,而是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耐心组织双方调解。罗莉法官让双方冷静下来,并向双方释明相关的法律规定,同时指出双方作为孩子父母,都是十分关爱孩子的,要从孩子的健康成长考虑问题,也要换位思考一下对方的感受。小孩与哪方一起生活,都可通过探望或将孩子接去短住等其他方式建立感情。

最终双方互谅互解,达成统一意见:变更女儿吴某洁为原告余某容抚养,在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里双方可与不直接抚养的子女生活一半时间。

HAPPY 2021

送你一朵小红花

释法说理,

积怨夫妻好聚好散

陈燕法官调解

“法官,我们对共有的两辆汽车分配好,双方好聚好散”,1月28 日下午,一起离婚案的当事人原告苏某兰与被告姚某找到陈燕法官,表示同意调解离婚。

1月27日上午,陈燕法官开庭审理了原告苏某兰和被告姚某盛的离婚纠纷案。法庭上被告姚某盛对原告苏某兰提出离婚的诉求没有异议,但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两辆汽车的分配问题,双方却各不相让,争执不下。

陈燕法官首先稳定原、被告双方的情绪,并向双方释明离婚财产分割的有关法律规定。同时结合双方的情况“摆事实,讲道理”,指出两人的感情如果确已破裂,应当准许离婚;对两辆汽车的分配,应结合双方的使用情况分配,取得价值高的一方,可应考虑给另一方予以补偿。陈燕法官还提醒双方,姻缘不在情谊在,双方要冷静考虑,多一份包容,好聚好散。经陈燕法官调解后,原、被告双方都冷静了下来,但当庭没有达成协议。陈燕法官于是给予双方一个月的调解期及冷静期,让他俩回去之后再好好考虑、沟通。

28 日下午,原、被告双方再次来到了家事案件审判中心,表示经过一晚上的思考,双方达成初步调解意向。见状,陈燕法官在调解室里分别询问了原告和被告的意见,引导双方认真思考。最终双方达成协议,被告自愿与原告离婚,夫妻共同财产两辆汽车,一辆小汽车归原告苏某兰所有,一辆货车归被告姚某盛所有,原告苏某兰补偿被告姚某盛1万元。

每个孩子都是父母的掌上明珠,每对夫妻即使不能白头偕老,但也要好聚好散,虽然做不到每一个家庭都是幸福的,但是也不至于最后撕破脸皮争得脸红脖子粗。玉州区家事案件审判中心的法官,积极推进家事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采用柔性调解和刚性审判相结合,用心、用情、用法化解家事矛盾纠纷,致力实现父子相依、夫妻相爱、手足相亲、家庭和睦,努力让万家灯火更加温暖璀璨!

原标题:《温情司法以和为贵 化解纠纷促进和谐 ——玉州区家事案件审判中心一周调结纠纷1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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