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石棉县法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系列报道(四)】较长期未结案件化解工作

2021-02-07 17:3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为进一步稳定消减未结案件,建立较长期未结案件化解工作长效机制,促进积案有效化解,石棉县法院坚持以“源头治理、积案清理、责任追究”为抓手,扎实开展较长期未结案件的预防与清理工作,力争稳中持续向好,不断推进本院审判质效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今后“轻装上阵”的工作目标。今天推出《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系列报道》第四期《较长期未结案件化解工作》。

夯实源头治理

举措一

深入推进“诉内治理”实质化,牢固树立“一个纠纷一个案件”理念,始终追求“案结事了人和”,激发诉讼内部各个流程的纠纷调处化解作用。通过深化繁简分流、推进全流程调解、加强“四类案件”监管。落实类案与关联案件检索机制,完善发回重审改判指令再审沟通机制,强化关键环节释法说理等工作方式,切实提高办案质效,有效降低衍生案件数量。2020年,石棉县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托调解819件,调解成功352件,调解成功率42.98%;全年共办结民事案件1170件,其中民事简案团队受理案件993件,占比84.87%,繁案团队受理案件114件,占比9.74%,刑事审判团队受理交通事故案件63件,占比5.38%,全年诉中调解案件367件,调解率31.37%。

加强积案清理

举措二

建立较长期未结案件台账,挂账销号,责任到人,在遵循司法规律的基础上分阶段、分步骤消减未结案;动态跟踪较长期未结案情况,定期分析未审结原因及审理进程,避免出现1年以上较长期未结案件。2020年共形成较长期未结案件18件,除2件执行案件因挂网拍卖程序尚未审结外,其余案件均按消减方案顺利审结。

举措三

将审理期限超过6个月的案件,纳入院、庭长监管范围,并适时纳入“四类案件”监管系统进行实质监管,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由院、庭长主动办理或通过推送类案判决、典型案例,查阅卷宗、旁听庭审,对审判流程运行情况进行查看、操作和监控等方式进行静默监管,确保案件及时审结。2020年,受理案件2224件,标注四类案件130件,占比达5.85%,院庭长通过四类案件监管系统发送监督建议40件、51次,收到回复51次。

举措四

分管院领导及庭长每日关注审限动态,对超过审限1/3的案件,督促承办法官及时安排开庭,对超过审限1/2的案件,要求承办法官报告案件进度,对于超过审限2/3的案件,督促承办法官尽快结案。2020年,共向承办法官发送督促建议60余次。

举措五

建立案件流程管理监督机制,定期分析本院的旧存案件化解、新收案件结收、未结案件控制、审限变更情况等,并就临近审限30日以内的案件及接近法定审限的未结案情况进行通报,对临近审限15日以内的案件全程跟踪督办。2020年制作审限通报6期,全程跟踪督办临近审限案件80余件。

举措六

建立与第三方机构的良好沟通机制,对于需要鉴定、评估、拍卖的案件,由相关案件的承办人加强对鉴定机构的催办和督促,尽量缩短鉴定时间。2020年办结鉴定案件9件,无因司法技术延误案件审理情况发生。

举措七

建立分管院领导作为具体负责人,庭长作为主要负责人的包案化解工作模式,由分管院领导一对一约谈督导承办人,庭长负责具体督办承办人及时结案,对于一次督导督办后未及时结案的,由承办人及庭长向分管院领导说明未结案原由,并就化解方案及拟结案时间作出说明。对于疑难复杂且判决不利于纠纷处理的案件,由分管院领导及庭长主动参与主持调解,并主动延伸审判职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调解员、人民调解员等外界人员参与调解,促成案件化解。2020年,通过邀请德古调解员、路吉达刻调解员等外界人员参与调解,顺利化解案件200余件。

强化责任追究

举措八

将承办法官是否按期处理审限超过6个月的案件,是否在拟结案时间内结案等工作纳入审判管理考核、法官绩效考核、评先评优考核体系。

举措九

对因审判人员懈怠等因素拖延办案的,由庭长、分管院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因拖延办案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拖延办案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End

原标题:《【石棉县法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系列报道(四)】较长期未结案件化解工作》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