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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卓资县人民政府禁(限)放烟花爆竹的公告

2021-02-07 18:4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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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切实减少环境污染,引导各乡镇、各单位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坚决杜绝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发生,全面提升我县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关决策部署和卓资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禁(限)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严格依法管控烟花爆竹燃放,实行生产、销售、燃放全过程、全链条管理,做到管控有效、管控到位,为此特作如下公告。

一、禁放区域和场所

(一)国家机关;

(二)车站、交通枢纽及城区主干道、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及周边一百米范围内;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养老机构、学校、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儿童活动场所等及其周边;

(六)军事区域、看守所、拘留所等及其周边;

(七)森林草原防火区域内的山林、公园、绿地;

(八)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地;

(九)其他应当限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

二、限制燃放的区域和场所

除上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外,其他区域和场所原则上为限制燃放区域。

三、禁放时间

(一)全县防火期期间,禁放区、限放区所有时段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国家、自治区法定统一考试期间:包括教育考试、资格考试、水平考试、公务员考试等考试期间,禁放区、限放区所有时段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居民的一般休息时段:晚10时至次日早8时期间,禁放区、限放区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宣传发动

自即日起,建立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宣传工作机制,在各个传统节庆日和其他重要节点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限放全覆盖宣传活动,通过新闻、广播电视台、自媒体、公益广告以及滚动字幕等多种形式,对禁限放政策进行集中宣传,宣传覆盖社区、商户、家庭,还可通过张贴禁限放宣传标语、公告,设置城区禁限放警示标牌的方式进行。

(二)开展集中整治

县公安局、县委网信办、县教育体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卓资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气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在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时段开展集中整治,实行联合执法,广泛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禁限放管理,加强市场准入监管、经营监管和运输监管。

(三)强化监督

要强化执法监督、执纪监督。各部门要统一行动、联合执法,严禁全县各个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禁放地点及时间内燃放烟花爆竹。各单位要充分履行职责,加大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监督力度。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职责,明确分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细化方案;加强协作,建立机制;严格执法,加强督导;在职责范围内全力抓好禁限放工作,使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顺民情、体民意、重民生。

特此公告!

卓资县人民政府

2021年2月5日

编 辑:黄雅琳

原标题:《关于卓资县人民政府禁(限)放烟花爆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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