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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法荣誉】连云区法院刘红娟喜获全省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2021-02-07 17:5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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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文表彰全省优秀法院和全省优秀法官,连云区法院刘红娟喜获全省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刘红娟,1982年7月生,硕士研究生,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7年10月份进入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办公室、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等多个部门工作,现任连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负责人,员额法官。

厚积薄发,不忘法官初心

参加工作近13年,办案近10年,刘红娟始终坚守初心,认真贯彻落实宪法和法律,以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依法公正、高效履行审判职责。10年来,刘红娟主审及参与审理各类案件2000余件,无信访、投诉,无错案。她灵活运用法律妥善审理多起疑难复杂案件,是连云区人民法院的审判业务骨干。因工作成绩突出,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获评“感动港城十大最美政法干警”、“连云港最美法官”等荣誉称号,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工作中坚持结合时代特点,总结审判经验,刻苦钻研,撰写的被告人尹某等六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判决书在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裁判文书评选活动中获刑事类一等奖,根据该案撰写的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环境资源十大典型案例。撰写的论文《一并审理民行争议制度探析—以解决权属民行争议为视角》荣获江苏省法官协会第十六届学术研讨会二等奖、全省法院第二十八届学术讨论会优秀奖。

迎难而上,破解审判难题

刘红娟在行政审判庭工作期间,主要从事行政及环境资源三审合一案件的审判工作。面对环境资源民事案件审理中专业知识掌握难、案件事实认定难、鉴定事项、鉴定机构确定难等一系列问题。刘红娟从以下三方面入手,破解审判难题。一是加强学习,尽可能的掌握更多的环境资源专业知识;二是实地考察,掌握案件现场第一手资料;三是虚心求教,在案件审理中引入相关领域专家参与司法活动。

在刘红娟主审的原告瞿某诉被告某养殖合作社水污染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在某河道内养殖的几万斤鱼一夜之间全部死亡。环保部门发现被告养殖合作社的养殖废物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道。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养殖合作社赔偿经济损失二十余万元。为了确定原告养殖鱼死亡的原因及与被告排放养殖废物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还双方当事人一个公道,刘红娟大量查阅养殖鱼类的专业书籍,详细勘查现场,走访多家专业机构,结合案发的时间、降水数据、主要排污成分、鱼类习性等一系列数据,认定被告排放的养殖废物与原告鱼类缺氧死亡存在因果关系,并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十几万元。该案件被作为典型案例载入《2016年连云港市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

开拓创新,行恢复性司法

面对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这一新课题,为充分发挥司法对环境资源的保障作用,守护绿水青山,坚持惩治犯罪与环境保护、修复并重的审判理念,在总结前人审判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创新“恢复性司法”理念,并将其运用与实际工作中。

刘红娟主审的被告人尹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一案中,6名被告人在伏季休渔期间违规出海捕捞,非法捕捞海产品价值80余万元人民币。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的同时,一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六被告人修复被其犯罪行为破坏的海洋生态环境。此案是连云区人民法院受理的首例环境资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刘红娟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环境司法,向社会公示修复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并创新判决6名被告人通过增值放流的方式修复海洋生态环境。该案在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方式及恢复性司法判决方式上的创新,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好评。主流媒体认为该案开创了“贯彻司法公开、积极探索、广泛吸纳社会公众意见处理环境资源审判新机制”。该案还被拍摄成记录片,在央视《法治天下》栏目播出。

全心投入,妥善解决争议

把每一个案件都当作自己从业以来的第一个案件去办,是刘红娟的座右铭。她始终坚持刻苦钻研每一个承办案件,吃准吃透案情,找准法律规定。用事实和法律规定组织当事人调解、作出公正判决,有效解决矛盾纠纷。面对建设工程案件案情复杂,审理周期长,争议大,发改率高等难题,刘红娟发扬敢啃硬骨头的钻研精神,深入每一个案件,在工程量和工程造价的鉴定中,不放过每一个细节,与鉴定人员进行有效沟通,保证鉴定结论的准确性。严格审查证据材料,认真核实确认逾期竣工违约金、利息等案件细节,做到有理有据,准确认定。并在案件事实基本查明的基础上,通过多方调解,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她审理的多个疑难复杂建设工程案件,均在其努力调解下达成和解或撤回起诉,起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时刻不忘服务大局,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积极响应中央号召,通过公正高效审判,积极为保障和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2019年刘红娟通过调解妥善处理的一涉民营案件入选全市保护民营企业十大典型案例。践行为民司法,尽心审理涉民生案件,2019年审理的一起美容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入选全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廉洁自律,恪守职业道德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刘红娟深知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她始终严格遵守法官职业道德规范和廉政纪律,严守道德底线,坚持提升自我修养,自觉用《党章》、《准则》、《条例》和廉政制度规范自己,不断对照检查,约束自己。工作中做到警钟常鸣,清正廉洁、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不与当事人私下会面、不接受当事人的宴请、拒收当事人的“一针一线”,时刻紧绷廉政这根弦,强化自我约束。

“公正司法,为民司法”这是人民法官做出的庄严承诺,法槌声声中敲响起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循循善诱里,调解出和谐的社会环境。刘红娟始终以精湛的司法技能、优良的职业人格,诠释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人生价值追求,展现了新时期人民法官应当具备的职业精神和时代风貌,榜样的力量正激励着全院干警在新常态下奋力前行。

原标题:《【云法荣誉】连云区法院刘红娟喜获全省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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