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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天平•释法明礼”大课堂之每日看“典”】合同解除程序

2021-02-09 17:5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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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看“典”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它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出“每日看‘典’”普法栏目,每天带你读一则民法典的亮点法条。今天一起来学习第五百六十五条吧~

【合同解除程序】

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原标题:《【“凤城天平•释法明礼”大课堂之每日看“典”】合同解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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