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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滦事 | 关于严厉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的通告

2021-02-09 15:5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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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公安局

关于严厉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的通告

当前全市森林草原防火已进入关键期,为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现就严厉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通告如下:

一、根据2021年2月5日发布的《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野外用火的通告》,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全市所有林区、林地、草地、耕地、山地等野外区域划定为禁火区。

二、禁火区内严禁下列行为:

(一)携带火源、火种进入;

(二)吸烟、乱丢烟头、乱丢火种、烧火取暖、野炊烘烤食物、烧荒、燎地边、烧秸秆、烧茬子、焚烧垃圾、祭祀用火、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等;

(三)其它未经批准的野外用火行为。

三、公安机关将对禁火区内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涉及国家公职人员的,一律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野外违法用火的,依法追究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对故意纵火行为的,坚决依法从严、从重、从快顶格处理,坚决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森林草原防火,人人有责,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举报野外违法用火行为,消除火灾隐患。

报警电话:110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承德市公安局

2021年2月7日

双滦区融媒体中心版权所有 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200027

原标题:《双滦事 | 关于严厉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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