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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1年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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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2021年第2号)
目前正值返乡春运高峰时期,根据国务院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最新防控政策要求,为确保我市科学精准防控,方便市民返乡过春节,现将我市防控部分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省外低风险地区返回农村地区(洪湖全域)、省内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跨省际、市际流动前,要向流入地所在社区(村)报备,登录填写返乡码,并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洪。返洪时需查验健康码、通信行程卡和返乡码,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返洪的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1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出行,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居家健康监测14天内,每天务必登录“今日洪湖”微信公众号返乡码“居家医学观察”,准确真实填报个人健康信息,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味觉嗅觉减退等症状时,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包保责任人报告。
二、对省内人员(第一条规定的省内四种高风险职业人群除外)返乡前要向所在地社区(村)报备,登录填写返乡码,返乡后由社区(村)进行查验健康码、通信行程卡和返乡码。不需要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洪湖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味觉嗅觉减退等症状时,要在做好防护的情况下,及时到定点发热门诊(或发热诊室)就诊,同时登录“今日洪湖”微信公众号返乡码,及时填报“居家医学观察”相关信息。
三、过去已在返乡平台登录“计划返乡”或“不返乡”的人员,如已回洪湖,务必重新登录返乡码变更个人信息状况。
四、境外入洪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区返洪人员继续按洪湖市疫情防控指挥部2021年第1号公告政策执行,严格闭环管理,严格做好疫情防控。
如政策有变,将及时更新发布。
洪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2月3日
图文出处:洪湖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第18期
总第413期
原标题:《洪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1年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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