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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法院人民法庭试点执行工作初见成效

2021-02-10 18:4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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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10日,农历大年二十九中午12点,为了让龚某早日拿到借款,安安心心过上一个好年,鹿邑县人民法院试量人民法庭的法官还奔走在执行案件的路上。

这是一起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原告龚某要求被告王某偿还借款21000元。经试量人民法庭调解,被告王某自愿于2021年2月2日前一次性偿还。

原告龚某是外地人,来法庭调解时,她语带哭腔:“法官,这钱我都跟他要了4年了,刚开始一直推,后来就直接把我拉黑了。我挣钱不容易,因为这点钱,我一个女人带着孩子来鹿邑找他好几次了,每次都说给,每次都不给,我实在不想折腾了。”

法官安慰她:“放心,调解书跟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咱们法庭现在也能执行案件了,到期限后他要是不还,你就来申请执行!”

2021年2月5日,龚某到试量人民法庭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官韩杰庭长多次与被执行人王某联系,王某一再保证马上还钱,但过了几天,仍不见动静。

2月10日上午12点,法官开着警车来到了王某老家,王某及其近亲属均未在家。但法官并未放弃,通过微信给王某发了定位。

“我们已经到你庄了,赶紧把钱还了,要不然大过年的多不好看!”

“好好好,我这就筹钱”

“您别给俺庄里人说我欠人钱了,再给我30分钟,我筹够了就转过去!”

经法官多次电话催促,王某通过微信将下欠所有款项转给了龚某,本案得以执结。

这是自2021年2月以来鹿邑县人民法院试量人民法庭试点执行工作的一个缩影。

该院通过前期调研,决定在试量人民法庭试点执行由法庭审结的10万元以下单纯金钱给付案件。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成效初显,目前已经立案执行3件,全部执结,执行到位率100%。

审核| 张振峰

原标题:《鹿邑法院人民法庭试点执行工作初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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