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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州人,注意了!秸秆(甘蔗叶)露天烧不得 ! 一烧就要挨罚款

生态百丈
2021-02-10 16:4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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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晚19时许,象州县执法人员接到举报称象州镇鸡沙村民委员会鸡沙村附近有人焚烧甘蔗叶,执法人员火速赶往现场。现场可看到火光冲天,黑烟滚滚,一股呛鼻的气味扑面而来,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较大影响。经调查,焚烧甘蔗叶的是鸡沙村银某,焚烧的是自家甘蔗地的蔗叶,过火面积约0.3亩,经查该地块位于《象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象州秸秆露天禁烧管控和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等三个方案的通知》以及《象州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象州县秸秆禁烧区的通告》划定的禁烧区内。

银某未经许可擅自露天焚烧秸秆的环境违法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来宾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银某立案调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拟对银某作出处以人民币伍佰元整的罚款。

上图为当事人银某露天焚烧甘蔗叶现场。

上图为当事人银某在接受执法人员询问。

小编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我县已将县城周边5公里、高速路两侧2公里、国省道两侧1公里范围划定为秸秆全时禁烧区,全年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蔗叶),对违规露天禁烧秸秆(甘蔗叶)的,按照有关规定罚款500元至2000元。全时禁烧区以外区域为限时禁烧区,限时禁烧区在启动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等特殊时段禁止露天焚烧,需在有利气象条件下有序组织焚烧。同时,我县大力推行蔗叶粉碎还田、整叶隔行还田肥料化利用和打捆回收焚烧发电燃料化利用,对自行就地实施蔗叶还田或蔗叶打捆离田开展综合利用或运输销售给其他公司、且不露天焚烧蔗叶的蔗农给予30元/亩的资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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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公益短片

【如获许可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和保持信息完整性,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转自:微观象州

原标题:《@象州人,注意了!秸秆(甘蔗叶)露天烧不得 ! 一烧就要挨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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