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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定忻城县秸秆禁烧区的通告

2021-02-10 17:5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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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定忻城县秸秆禁烧区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忻城县秸秆(小麦、水稻、玉米、薯类、油料、棉花、甘蔗和杂粮等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禁烧工作,进一步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广西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技术指导规范》(桂环函〔2020〕1039号)要求,现就划定忻城县秸秆禁烧区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禁烧区的范围划定

禁烧区分为全时禁烧区和限时禁烧区。全时禁烧区是指相关区域内任何时段都禁止进行秸秆焚烧活动;限时禁烧区是指相关区域内在气象条件允许的情况经过相关部门同意可进行有组织的烧除。

忻城县秸秆禁烧区划定图

(一)全时禁烧区范围

1.城市建成区周边区域。县城及乡镇政府所在地上风向5公里,下风向5公里范围。

2.主要道路周边区域。道路周边区域包括铁路和高速公路沿线两侧2公里范围、主要国道和省道沿线两侧1公里范围条状区域。

3.忻城县全时禁烧区北至欧洞乡里苗村,南至古蓬镇枝林村,东至安东乡桃源村,西至城关镇加海村,所划重点道路包括G242、G322、S305和S209。

(二)限时禁烧区范围

全县除全时禁烧区外的其他区域。

二、禁烧区的时间规定

实施时间:2020年10月20日起实施,长期有效。

三、处罚规定

在全时禁烧区露天焚烧秸秆,或未按照管理规定在限时禁烧区露天焚烧秸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忻城县人民政府

▌本文来源:忻城县人民政府

协编 | 蓝山林

原标题:《关于划定忻城县秸秆禁烧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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