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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燃禁放!市民过节宁静祥和更文明

2021-02-12 21:4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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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原是家家户户辞旧迎新的传统形式之一,但通过燃放烟花爆竹来寄托人们美好愿望的同时,也导致了环境污染、安全隐患等问题。昨晚是除夕夜,市民发现,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改善不少,更多市民选择以低碳环保的方式过个清新年,让新年过得更清新。

昨晚,在市区车来人往的惠民路、武江大道中等地,已不见有燃放烟花爆竹的痕迹,垃圾桶周边也难以寻找到有关烟花爆竹的废纸垃圾。“自从实行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后,我们清扫工作轻松了很多。”环卫工人告诉记者,往年清扫地面需要花费几个小时,今年除夕只用了不到一半的时间,而且空气清爽了不少,没有了难闻的味道。

记者随后走访路边不少商铺发现,市面上已难寻烟花爆竹的踪影。“我们选择销售一些礼宾花等烟花爆竹替代品、红包利是和年花。”在武江区沙洲尾开商店多年的店主告诉记者,往年店里都会进一大批烟花爆竹进行销售,但自我市“限放令”实施以来,市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意识逐年提高,过年期间销售烟花爆竹在我市已越来越受冷遇,今年几乎所有商家都表示不再做烟花爆竹的生意了。

“严禁燃放烟花爆竹,轻则罚款,重则拘留。”走访中,记者不时见安装有车载喇叭的警车,在城区主要街道、人口密集场所来回巡逻管控,在场民警告诉记者,除夕夜是燃放烟花爆竹最集中的时段,也是我市实施烟花爆竹“限放令”面临的重大考验。对禁放区域,执法部门不仅要确保宣传“零死角”,而且还重点宣传市区禁放区域范围、违法燃放的危害及后果,坚决打好这场禁燃管控攻坚战,努力实现“禁放重点管控区域零燃放,其他禁放区域基本不响”的工作目标,为全市人民欢度新春佳节营造一个安全、干净、舒适、整洁的城市环境。

据悉,除夕夜至目前,市区未发生一例因燃放烟花爆竹而引发的安全事故。

大家在欢度新春佳节的同时

也要时刻谨记

烟花爆竹“禁燃令”!

韶关市区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韶府规审 〔2019〕10号)已经2019年7月12日韶关市人民政府第十四届76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印发,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韶关市人民政府

2019年7月31日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

为了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全力筑牢粤北生态屏障,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韶关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扩大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以下简称禁放区域):

(一)浈江区:由北江河道经武江河道、韶关北环高速、南韶高速至浈江区行政界线所围成的区域;

(二)武江区:由武江河道经北江河道、京港澳高速、沐溪大道、沐溪一路、新323国道、武广高速至韶关北环高速所围成的区域,莞韶园武江片区;

(三)曲江区:由北江河道、曲江区行政界线、南韶高速、G106国道、马坝镇行政界线所围成的区域。

以上区域已包含《韶关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禁放区域。

二、禁放区域内不得许可经营烟花爆竹。

三、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区人民政府负责牵头,会同市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管理工作。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理。

五、本通告(韶府规审〔2019〕10号)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特此通告。

禁放区域图示—浈江区

禁放区域图示—武江区

禁放区域图示—曲江区

原标题:《禁燃禁放!市民过节宁静祥和更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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