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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燃禁放】针对这种行为!新野公安再处罚2人!
自2020年1月13日我市实施全域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以来,为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环境污染,确保新野市民过上ー个祥和、安全、环保的新春佳节,新野县公安局严格落实上级部门春节期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要求,积极行动,把禁售禁放工作落到实处。
2月16日上午,施庵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一家副食百货门市部,违反相关管理规定,偷偷售卖烟花爆竹。民警及时予以查处并收缴店内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两人分别予以治安处罚。
截止2月16日,已收缴烟花120余箱,爆竹500余挂,行政拘留非法储存销售22人,罚款非法燃放7人,禁售禁燃禁放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公安民警在此呼吁,请广大群众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积极主动劝阻和直接拨打110举报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并根据举报查处情况给予举报人奖励,对打击报复制止人、举报人的,将依法严惩。
来源:新野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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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们,集合了!
8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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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禁燃禁放】针对这种行为!新野公安再处罚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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