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大连纪检监察通报

2021-02-19 17:4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日前,金普新区纪检监察工委、金州区纪委监委对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高连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

高连民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转移隐匿赃款赃物、收买办案人员,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接受服务对象宴请;跑官要官;违规收受服务对象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执法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违规扩建房屋;执法犯法,把手中权力当作交易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高连民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破坏所在地区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高连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高连民简历:

高连民,男,汉族,辽宁瓦房店人,1963年9月出生,1981年9月参加工作,199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1981.09-1991.12 瓦房店轴承厂工人

1991.12-1993.05 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司机

1993.05-1995.06 瓦房店市人民法院执行员

1995.06-1998.08 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1998.08-2001.01 瓦房店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2001.01-2002.05 瓦房店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2002.05-2005.10 瓦房店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

2005.10-2008.05 瓦房店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2008.05-2013.07 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

2013.07-2019.10 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委会委员

2019.10 免去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委会委员职务

原标题:《大连纪检监察通报》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