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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2号消费警示】购买春耕农资需谨慎

金秀融媒
2021-02-20 18:2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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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之计在于春,随着2021年春耕时期的到来,为更好地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金秀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农民消费者,春耕购买农资要做到“四注意”和“五防范”。

购买四注意

一注意——购买农资要到有固定场所、证照齐全的农资经营门店或销售点购买。正规农资经营店应悬挂《营业执照》、农药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千万不要贪图便宜,轻信走村串户的推销者。

二注意——查看包装和标签标识是否规范。无包装的产品不买,三无产品不买,标签标识残缺不全、模糊不清的产品不买,国家已明令禁止销售使用的不合法产品不买。

三注意——认真阅读使用说明。许多农资产品(如农药、化肥等)并不一定是通用的,不同的农作物对农药、化肥等有不同的要求,要认真阅读使用说明,根据所需选购正确的农资产品,以防造成生产损失。

四注意——索取票据或购货凭证。为了方便解决纠纷,购买农资时一定要索要加盖商家公章的发票或购货凭证同时注意保留包装和少量原品。

购买农资产品“五防范”

一防“游商”:一些不法商贩打着“最新高科技产品”的旗号,利用农业执法机关上班前或下班后的时间,走村窜户,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出售种子、农药、肥料等问题农资。

二防“低廉”:一些不法商贩“挂羊头卖狗肉”,以“低廉”的价格销售农资产品。但其销售的农资或"缺斤少两”,或“含量不足”,或“伪劣假冒”。

三防“专家”:一些打着“某某农科院”” 某某研究所”专家的名义,带着农资进行现场推广、销售,而他们推介的农资产品并不一定能给农民朋友带来好的收益。

四防“赠奖”:有些不良商家把多年积存滞销的肥料、种子,进行“改头换面,制成非‘本品”产品,利用人们“贪便宜”的心理,另外购买一些日用品(如锅、伞、雨披等),采取“以赠奖促销”的办法,其实都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五防“托”:有一些不法分子组团“忽悠”,他们带假冒伪劣的农资产品下乡,预先安排好“托”,让其现身说事,或现场带头购买。

同时也呼吁广大商家合法诚信经营,树立诚信经营品牌。各种农资使用后,应保留适当的样品,并按产品的贮藏说明保存,一旦播种后发现所使用的农资有质量问题,立即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投诉举报,同时将样品提供给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供最有力的佐证。

来源:金秀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标题:《【2021年第2号消费警示】购买春耕农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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