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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执行】申请执行人多领了执行款 梨树法院开启执行“售后”解烦忧

2021-02-22 14:5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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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8日,被执行人贾某的女儿贾某某拿到了申请执行人侯某退回的3850.00元钱,贾某某表示没想到人民法院说到做到,办结了执行案件还会管这后续的麻烦事,对梨树法院的为民服务意识深表感谢。

2016年5月10日因打牌时发生口角,贾某、王某二人对侯某的头部及身体进行殴打,经鉴定,侯某因左肺挫伤,左侧血气胸,左侧胸皮下气肿,纵隔气肿等伤势属轻伤一级,十级残。贾某、王某均于2016年5月11日被公安机关抓获。梨树区人民检察院向我院提起公诉后,我院依法审理并做出判决,被告人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本案在审理期限被告人贾某因病于2016年8月15日死亡,裁定对贾某故意伤害刑事部分终止审理,其唯一继承人贾某某与被害人侯某达成调解意见,双方协议自愿将贾某在矿务局拖欠的社会养老金、住房公积金、工资等合计人民币61486.62中的51486.12元用于赔偿给侯某,此款的给付方式为矿务局返还后,贾某某先行领取5000.00元,余下部分由侯某继续领取,直至领取够51486.62元,最后余款5000.00元由贾某某领取。

2018年、2019年因矿务局通过贾某原单位工资科分期返还部分款项,侯某先后两次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分批分期从矿务局执行回款共34368.00元,侯某表示再无可返款项,案件均执行完毕结案。2021年1月贾某某给梨树法院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打来电话,称给申请执行人侯某多拿了好多钱,她人在外地又因疫情原因不能回到鸡西,被害人侯某根本不愿与其沟通,更谈不上对账了,希望梨树法院执行局给看看怎么办。时近春节,执行实施组的干警们把握时机正集中办理一些被执行人常年在外地现在适宜拘传的案件,不顾寒冬的他们没日没夜的蹲守找人,无暇顾及其他事务,接起电话的指挥中心干警主动接下了这个任务。因被害人侯某早年受伤后对二被告人意见很大,不愿主动与贾某女儿沟通对账,又因案件时间间隔较长钱款均是分期给付,贾某本人也记不清领了多少笔,指挥中心干警通过查询执行案件案款发放情况,询问刑事案件承办法官先行履行情况,又核对了刑事案件卷宗中二被告给付赔偿款情况形成了账目往来明细,与双方当事人详细对账后发现刑事审判阶段及执行阶段五年内贾某的遗产共分八笔给付申请执行人侯某,总金额55292.05元,与双方达成的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协议约定金额有3805.43元的差额,申请执行人侯某应返还被执行人贾某某3805.43元,指挥中心干警明确账目后分别联系双方当事人,通过耐心细致的释法说明,侯某表示之前收到的赔偿款有好多笔且每笔金额都不同,的确记不清一共收了多少钱,在看到人民法院列出的明细和自己每次收到款项后的签字可以确认并无异议将立即返还多收到的赔偿款,仅仅两天时间被执行人贾某的女儿贾某某就收到了多付的执行款,贾某某表示很感动,父亲贾某给他人造成了伤害,但是人已经过世多年,没想到只是因为案件经过执行局,执行局的干警就能这样尽心的帮忙处理,真的非常感谢人民法院。

执行工作是司法审判过程的最后一公里,是申请执行人实现胜诉权益的强有力保障,但在办理执行案件时更要环顾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均不受损害,执行工作不仅是强有力的措施开展,更应该是有考量、有温度的工作过程。执行案件虽然已经办结,但是涉及执行的后续工作不能不管不问。在新时代司法审判改革的形势推动下,执行干警应当深刻体会服务型工作的重要性,要建立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从善意执行角度出发,从小事做起,进一步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原标题:《【鸡西执行】申请执行人多领了执行款 梨树法院开启执行“售后”解烦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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