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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高票通过(附司法成绩单、工作报告全文)

2021-02-23 14:4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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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高票通过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充分肯定了省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十二届省委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紧扣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守正创新、稳中求进,奋力推动全省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1年2月21日在黑龙江省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石时态

各位代表:

我代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在省委坚强领导和最高法院精心指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各项重要部署和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攻坚克难,履职尽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省法院受案68.6万件,同比下降17.3%;结案66.0万件,下降15.8%。其中,省法院受案10104件,下降21.7%;结案9474件,下降22.9%。

一、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坚决响应党中央和省委号令,把疫情防控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践行初心使命,彰显司法担当。

奋勇投身抗疫一线。全省各级法院闻令而动、快速反应,10782名干警下沉社区一线,守大门、测体温、搞宣传、解纷争,踊跃捐款、无偿献血,以实际行动让党旗在疫线飘扬、让法徽在疫线生辉,5个集体、132名个人受到省、市、县(区)表彰。

依法维护防控秩序。迅速出台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意见,紧急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涉疫专业合议庭,依法从严快判妨害公务、哄抬物价、诈骗、造谣传谣等涉疫犯罪165件205人。对故意隐瞒密切接触史、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管理的郭兆明依法顶格重判。省法院多次组织涉疫情犯罪案件集中宣判,形成强大宣传声势和司法震慑。

积极护航复工复产。及时制发服务保障企业应对疫情、审理涉疫纠纷等13个指导意见,发布企业涉疫情相关法律知识及案例,推送网站信息6786条、微博8375条、微信4385条,帮助企业应对疫情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指导各级法院依法准确适用不可抗力等规则,妥善审理因疫情引发的合同违约、企业债务、房屋租赁等案件。灵活采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为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法律支撑。

大力推进线上服务。疫情导致法院立案大厅和诉讼服务中心关闭,群众诉讼遇到了难题。全省法院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大力推行网上办案。受理网上立案21.1万件,同比增长13.4倍;跨域立案2117件,同比增长149%;12368热线服务36.2万次,同比增长38.9%;网络司法拍卖成交76.9亿元,同比增长7.3%,做到“审判执行不停摆、司法服务不止步”。

二、紧紧围绕中心大局,着力助推经济发展企稳向好

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自觉将司法审判深度融入省委中心工作,精准服务“六稳”“六保”,助推龙江振兴发展。

努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把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指示融贯于审判执行工作各环节全过程。充分发挥商事审判调节经济关系、促进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审结商事案件14.3万件。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切实维护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与省工商联联合开展“万名干警走访万家企业”活动,走访企业13862家,收集梳理意见建议9638条,意见建议办结率、企业对办理结果满意率超过90%。审结涉外及涉港澳台诉讼案件83件,办理国际区际司法协助案件213件,设立松北区、绥芬河市、爱辉区“自贸区法庭”。审结行政案件11452件,妥善处理“大棚房”、违建别墅拆除等系列案件。大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连续四年名列全国第1。持续开展“雷霆行动”,不断加大联合惩治“老赖”力度,执结案件23.9万件,执行到位540.1亿元,实际执行到位率名列全国第1。对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提起46起系列虚假诉讼的“鸿基米兰开发公司”,顶格处罚4600万元,开出我国历史上最高虚假诉讼罚单,坚决向不诚信行为“出拳”“亮剑”。

全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积极推动科技自立自强。加大对我省老字号、原字号、新字号等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684件,发布“世一堂”商标权案等十大典型案例。“库尔勒香梨案”入选中国法院年度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联合省发改委等十五部门建立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协调机制,制发破产案件快速审理办案指引,促进生产要素流动和企业转型升级。通过庭外调解、庭外重组、预重整等方式化解债务危机,实现危困企业尽早挽救。审理佳木斯天润农机产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破产重整案件276件,帮助企业脱困重生,“保市场主体”。受理脱钩企业申请破产案件70件,助推省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办企业脱钩工作顺利完成。稳妥推进涉工大集团及关联企业案件审判执行工作依法处理。审理劳动争议等事关居民就业案件9196件,并与省人社厅建立劳动争议仲裁与审判衔接机制,“保居民就业”。强化公正、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为被执行企业预留必要资金,尽最大努力释放企业财产运营价值和融资功能,“保企业经营”。

倾力保障“三大攻坚战”。助力决战脱贫攻坚,依法快审快判各类涉农案件5014件,结案标的额2.2亿元。为困难群众减免缓诉讼费923.3万元,防止因诉致贫、因案返贫。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192件,组织全省法院开展“6·5”环境日宣传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环境资源典型案例,与省电视台联合推出环资审判专题节目。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作为审判工作重点,畅通金融风险司法救助渠道,妥善化解金融领域矛盾纠纷,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案件92295件,标的额259.6亿元,审结非法集资犯罪案件499件,同比上升20.4%。与省证监局和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省银保监局分别联合出台意见,建立金融纠纷诉调对接、多元化解机制,开辟司法保护金融消费者新路径。

三、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聚焦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深入践行“打官司不求人”承诺,努力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

持续深入推进“一站式”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的重要指示,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多元化解纠纷10.2万件,同比增长2.2倍。去年全省法院受理案件大幅下降,与大量矛盾纠纷通过非诉渠道解决密切相关。牡丹江市“三调联动”做法得到最高法院院长周强批示肯定。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华姐调解室”获选全国模范人民调解组织。大力推进诉讼服务“一站式”集约集成,让老百姓办理诉讼服务事项“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最好不用跑”。七台河市茄子河区、宁安市、明水县法院在全国基层法院“一站式”建设质效评估排序并列第1。黑河市爱辉区、肇东市、集贤县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一站式”建设先进单位。大力推进“简案快审、难案精审”改革,基层法院普遍组建简案快审团队,案件平均办理周期同比缩短7.8天,老百姓打官司更便捷、更高效。

用心用情维护人民权益。审结一审民事案件31.4万件,其中婚姻家庭、教育医疗、交通事故等涉民生案件4.9万件。审结物业、供暖等纠纷2.8万件。开展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专项救助工作,共向346名困难群众发放救助款1000万元,央视作了专题报道。执结涉民生案件15354件,执行到位10.6亿元。开展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执结案件316件,为农民工追回“血汗钱”1066.8万元,让司法更具力度、更有温度。

全力化解涉诉信访问题。加大线上接访力度,认真办理线上信访事项11401件次,电话接听办理9989件次,“院长信箱”“民意直通车”“给大法官留言”等网上回复办理912件次,远程视频接访500件次,方便群众足不出户即可表达诉求、解决问题。开展治理涉诉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行动。三级法院院领导带头接访,推进解决重复上访1478件。全省法院进京访、进京非正常访、到省访,同比分别下降70.5%、75.3%、90.7%,案访比由上年的2148:1提高至2298:1。最高法院、国家信访局、省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均对我省法院做法予以推介。

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与省电视台联合制作播出《法官说法典》节目。齐齐哈尔、鹤岗、大兴安岭等中级法院深入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宣讲《民法典》。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法律六进”活动。全省法院举办“公众开放日”累计12128期,31.2万名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法院,感受法治进步、接受法治教育。省法院被中央政法委评为优秀政法新媒体先进单位,被全国普法办确定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四、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黑龙江建设

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打击与整治、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2万件,判处罪犯2.9万人。

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去年是为期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涉黑涉恶涉伞犯罪案件集中进入审判阶段,有的案件被告人超过百人、有的案件卷宗超过3000册、有的案件开庭超过半个月,办案干警克服疫情困难,日夜奋战,强力攻坚,如期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任务。共审结涉黑案件92件1329人,涉恶658件4060人,涉“保护伞”195件254人,对陈志伟、范玉、李晓龙等8人依法判处死刑。9件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23件省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全部按期审结。涉黑恶财产案件执行结案率84.5%,实际执行到位率72.3%。疫情期间,我省法院采取线上与线下、本地与外地、法庭与羁押场所“三结合”审理涉黑恶案件的做法,被最高法院作为审判攻坚经验在全国推广。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审结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邪教犯罪案件89件118人。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3469件4168人。依法严惩性侵儿童犯罪,判处强奸幼女的被告人刘维国死刑。审结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6927件7024人。对醉驾故意撞死执勤交警的赵玉林依法判处死刑,用最严刑罚保护人民警察依法履职。审结毒品犯罪案件647件1070人。审结鸡西市城子河区东旭煤矿“5·26”透水案、鸡东县裕晨煤矿“9·13”重大瓦斯爆炸案等安全生产领域犯罪案件50件91人。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00件191人。鸡西市滴道区法院审结全省首例高空抛物入刑案件。审结“套路贷”“校园贷”、电信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4924件6315人,努力让人民群众生活更安宁。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697件788人,其中被告人原为厅局级14人、县处级70人。规范职务犯罪缓免刑、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标准,进一步加强刑事司法与纪检监察有机衔接。审结涉逃案件16件61人,其中国际追逃案件3件3人,判决追缴赃款4900万元,使外逃腐败分子依法受到法律制裁。

切实强化审判权运行监督。加大对申请再审、申诉案件的复查审查力度,审查申诉、申请再审案件7615件,提起再审1760件,发回重审505件,改判590件。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和倒查30年的要求,对上世纪90年代以来办理的44.4万件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全部进行自检自查。与省委政法委、省财政厅等5家单位联合印发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实施意见,坚持“当赔则赔、应救尽救”原则,审结国家赔偿案件211件,落实司法救助资金1210.5万元。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对24名公诉案件被告人、3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坚决守住防范冤假错案底线。

五、巩固扩大“一体化”管理成果,着力推进法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探索全省法院系统“一体化”管理模式,推进三级法院治理水平整体提升。全省法院“一体化”管理做法,被最高法院以文件向全国法院推广。

创新案件质效监管体系。认真贯彻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法院等部门印发的关于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制定三级法院“审判权责清单”。落实院庭长办理重大疑难案件要求,院庭长办理案件18.7万件,占结案总数的45.4%。修订完善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合议庭工作规则及“四类案件”监管等规定,建立类案与关联案件强制检索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促进裁判尺度统一。创新司法质效考评机制,将全省法院、全体法官审判质效与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绩效奖金挂钩,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去年虽受疫情严重影响,但全省法院综合结案率不仅没有下降,反而同比上升1.8个百分点,达到96.3%。

创新人员组织管理体系。建立法官员额和聘用人员动态调整机制,确保人员力量向案多法院倾斜。制定法官员额管理办法,建立法官能进能出动态管理机制。全省新任法官344人、退出法官296人,现有法官5178人。推进审判团队改革,建立以审判团队为核心的绩效评价体系。利用信息平台,探索推进干警每日工作写实制度。将聘用人员纳入全系统统一管理,择优选任临聘人员5801人,新招录聘用制书记员545名。深化伊春市行政区划调整后司法综合配套改革,精简基层法院内设机构89个,缩减领导职数57名。

创新信息制度保障体系。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全面建设以数据为中心的智慧法院3.0版,建成各类系统平台35个,将各项制度规范和工作标准嵌入其中,实现法院建设、办公、办案、管理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全省法院系统管理效率和自动化、现代化水平。同时,加强“一体化”管理成果的制度固化,编撰《龙法之治·黑龙江法院管理制度》,包含各类制度150项,建立全系统一体遵循的管理制度体系,做到各项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六、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队伍

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全省法院36个集体、39名个人受到国家级表彰。

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扎实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推进系统党建工作,持续实施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省法院建成“司法之光”文化长廊,教育干警谨记历史、奋勇远航。省法院党组被评为省直机关基层党建三年全面提升工程先进党组。省法院在全国法院和省直机关党建工作会议上介绍了经验。

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旗帜鲜明支持纪委监委开展工作,建立院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会商制度。省法院与省委巡视办建立联合巡察、整改共督机制,巡察中级法院3个。深入开展“以案释德释纪释法”警示教育、“三个规定”专项整治。通报25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全程跟进指导哈尔滨中级法院、呼兰区法院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对违纪违法坚持“零容忍”,处分干警365人次,其中重处分55人次,移送司法机关22人,坚决整肃队伍、清除害群之马。

把业务能力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推进“学习型法院”“研究型法官”建设,组织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建设“网络法官学院”,线上开办新招录人员、司法辅助人员等培训班39期,培训48891人次。省法院组织“人民法院大讲堂”民法典辅导讲座13次。开展司法警察“实战化训练年”活动,提升警务保障实战能力。15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25篇论文在第32届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征文中获奖。

过去的一年,我们主动真诚接受人大、政协、检察和社会各界监督。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了商事审判工作。接受省人大常委会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询问,狠抓问题整改落实。定期编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专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6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线上线下走访联络代表委员1220人次,邀请代表委员开展调研、参加开放日、旁听庭审、观摩执行等275次。邀请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690次。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226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调解、撤诉142件,维持原判84件。扎实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和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反馈问题整改。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建设,在互联网累计公开裁判文书253.9万份、庭审直播录播20.6万件。举办新闻发布会324次,发布典型案例284个。

过去的一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前所未有的疫情挑战,面对艰巨繁重的办案任务,全省法院知重负重、顽强拼搏,推动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成绩的取得殊为不易!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在于省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各位代表、委员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全省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省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司法理念、司法能力与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二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任务相当繁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有待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水平和应用能力有待提高。三是内部监督、队伍管理、制度执行还存在薄弱环节,一体化管理有待进一步深化,有些干警司法作风不端甚至违纪违法,严重损害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四是“案多人少”“案多人弱”问题仍然突出,高素质专业人才短缺,法官履职和权益保障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和“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省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十二届省委历次全会精神和本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准确把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守正创新、稳中求进,奋力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为“十四五”开局起步和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新征程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党课和终身必修课,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研讨实践活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认真组织党史学习教育,激励广大干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是聚焦“十四五”目标任务,依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要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以法治智慧、法治力量助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要聚焦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通过的《建议》和确定的“十个新突破”等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发展安全两件大事,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助推更高水平的平安黑龙江建设。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法平等保护产权,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着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法治引擎。

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要准确贯彻实施《民法典》,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在维护正义、救济权利、保障安全、优化服务等方面强化司法供给。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提升“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实效。深入推进“打官司不求人”,切实解决群众诉讼中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推进执行工作现代化,妥善化解涉诉信访纠纷,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

四是巩固深化改革成果,加快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要以抓好基础性和具有重大牵引作用的改革举措落地为着力点,深化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构建权责统一的司法权运行新机制。坚持系统观念,深化“一体化”管理,狠抓制度执行,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坚持问题导向,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切实提升案件质效。要坚持强基导向,把基层法院、人民法庭作为重点,努力提升基层法院治理水平。要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完善互联网司法模式,纵深推进阳光司法,推动实现更高水平的公平正义。

五是有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把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靠,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意识、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敏捷的执行能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要紧扣忠诚纯洁可靠这一根本要求,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着力点,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狠抓筑牢政治忠诚之魂、违纪违法问题查纠、顽瘴痼疾整治、英模精神弘扬、能力素质提升,促进全省法院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素质能力进一步提高,努力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铁军。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的全省法院工作,任务异常艰巨,使命十分光荣。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锐意进取,努力奋斗,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来源: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原标题:《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高票通过(附司法成绩单、工作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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