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哈密市 | 淘宝上买了两只小乌龟,结果……

2021-02-24 20:1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我不知道啊!我就在淘宝上买了两只小乌龟!”

“我在手机上没有搜索到‘安布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不知者无罪!”

谁说不知者无罪!

2019年8月13日、9月6日,哈密市民赵某以个人饲养为目的,通过淘宝直播购物平台在一家名为“亮亮龟宠”的电商处,分别以310元、240元的价格非法购买了两只“安布龟”。2020年4月11日,哈密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案件线索后,从赵某处当场查获涉案的两只乌龟。

经司法鉴定,依法查获的两只乌龟系马来闭壳龟(别称:安布闭壳龟),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公约2019版)附录II。赵某辩解,其在手机上未搜索到“安布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安布闭壳龟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之规定,判决赵某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赵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称:一审判决量刑畸重,且部分事实存在争议,其主观方面无犯罪故意。其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通过正规物流发运,且物流上也注明的是安布龟,购买的价格与普通龟并无明显区别,购买后又公开供亲友观赏,没有主观故意,不符合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主观要件,达不到刑法要求的主、客观相统一的入罪标准。

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赵某提出主观方面无犯罪故意的上诉及辩护意见,经查,赵某的供述、客服聊天记录及截图、扣押物品清单、现场勘验笔录、现场辨认笔录等证据证实,赵某购买的是安布龟,其对购买行为、购买对象及结果有清楚的认识,即具备故意的认识要素,也具备故意的决意要素。故该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不予支持。

关于赵某提出没有主观故意,不符合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主观要件,达不到刑法要求的主、客观相统一的入罪标准的上诉及辩护意见。经查,赵某受过高等教育,长期参加工作,能够熟练使用现代通信网络,其在购进安布闭壳龟前,应当了解该物种是否属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是否合法,其在购进安布闭壳龟前,在当地市场没有见到出卖安布龟的,不论其采用何种途径购买,都无法证实其购买行为是合法,其行为符合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构成要件。故该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不予支持。

最终,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

一些市民朋友喜欢饲养一些并不常见的动物作为宠物,但是在购买前一定要了解清楚,自己所购买的动物是否是国家保护动物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切莫让“不知道”“不懂”把自己带入违法犯罪的道路。

作者/魏 芸

原标题:《哈密市 | 淘宝上买了两只小乌龟,结果……》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