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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化雨只为你——息县法院执行攻坚之二

2021-02-24 11:5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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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闫顺程 息县法院

一起看似简单的案件,一场历时两年多,历经多次调解的矛盾纠葛,如今终于落下帷幕。已经废弃的厂棚被平整干净,春暖花开之时,这片土地终将重新焕发生机……

基本案情

案件要从2018年说起。2018年9月,陈某与王某签订了劳务合同,由陈某负责拆除王某养殖场的废旧厂棚3座,并约定拆除废旧厂棚工程款45000元。陈某按照协议拆除了王某的废旧厂棚2座,另1座废旧厂棚因王某自行租赁给他人,致使陈某无法按协议拆除,且王某以已拆除的2座厂棚空地无法正常耕种为由,拒绝支付陈某劳动报酬。

陈某多次催要未果后,于2019年诉至息县人民法院,要求王某支付劳动报酬。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王某于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陈某劳动报酬3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以陈某未履行完合同义务、拆除未达到耕种标准为由提起上诉。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维持了原审判决。

执行过程

终审判决生效后,王某并未按照判决内容履行支付义务。陈某遂向息县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收到案件后,执行人员依法进行了网络查控,但并无收获。因该案执行标的不大,承办人徐炜程和执行人员王汝一开始以为该案是一件相对简单的案件,但是在与被执行人王某的第一次接触中,他们发现自己的想法似乎太过简单了。第一次见面,王某的情绪便很激动。他反映,“法院两次都判决我该支付对方劳动报酬,现在我也认了。但是我那两个厂棚的地根本就不能耕种,这都两年了,一直无法种植农作物,这损失有多大啊,我心里能不憋闷吗?”听到此处,执行人员便意识到案件虽不大,但矛盾积怨已深,要解决显然有一定难度。虽然理论上,执行人员可依法将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拘留,但是这么做未必能实现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的目的,甚至有可能进一步激化矛盾。

考虑到案件情况,执行人员决定帮助二人进行协商。激烈对抗的双方,在经过来来回回近6次的拉锯协商,最终听取了执行人员的意见:双方各退一步,尽快解决纠纷,恢复土地利用价值。2021年1月底,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由申请人陈某对被执行人王某的2座厂棚空地进行平整,保证该空地能够正常耕种;被执行人王某当庭支付2万元,在空地平整能正常耕种后再将剩余1万元支付给申请人。

执行结果

2021年2月中旬,申请人按照协议将空地进行了平整,被执行人对平整结果表示满意,遂支付了剩余的款项。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原标题:《春风化雨只为你——息县法院执行攻坚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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