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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首例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在东区法院开审
涉案金额2亿余元,受害手机数百万部,作案团伙多达19人 ,2月23—24日,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陈某祥等19人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一案,这是自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新增加该罪名以来,攀枝花市法院系统审理的首例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案件。
01
案情简介
该案由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侦查破获,于2020年10月9日移送东区检察院审查起诉,2021年2月23—24日在东区法院公开审理。涉案的19名犯罪嫌疑人中,有研究生学历2人,大学本科学历5人,大专学历5人,全案卷宗58册,电子证据若干,是典型的高智商新型互联网犯罪。
审理查明,2020年3月12日,攀枝花市公安局接到一条诈骗线索:成都市民杨某祺被手机诈骗短信以刷单方式诈骗资金6400元。经查,手机号的使用者为攀枝花市东区居民孙某芳(女,75岁,退休),使用的手机为红色老年功能机(非智能手机)。孙某芳本人只会拨打其子女帮她设置几个快捷号码,不会使用手机发送短信。
调取该手机号2019年12月以来的通话清单发现,该手机号共向200余个手机号码发送短信380余条,并有大量的2G上网流量记录。网安民警进一步侦查发现,该手机被植入了控制手机的木马程序,被外部服务器控制向他人发送诈骗短信。案件最终破获后,起获大量后台服务器数据,扣押可疑手机2万余部。后台服务数据显示,整个犯罪行为涉及受害手机达数百万部。
由于该案属于新型案件,也是攀枝花市法院审理的首例涉嫌该罪名的案件,加之案件证据数量庞大,控辩双方争议焦点较多,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审理此案,东区法院高度重视,组建了精干审判团队,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开庭前审判团队与公安、检察部门积极沟通对接,就核心问题组织召开案件讨论会,并对安保工作了详细预案,做了充分的庭前准备。
02
庭审现场
检察机关指控,从2013年开始,被告人陈某祥先后伙同被告人包某亮、邓某、任某俊、蔡某通、卢某安、王某雯、陈某鼎、郭某阳等,通过将木马程序植入手机的方式,实现对手机的非法控制,再对已经控制的木马手机相继开展增值业务订阅、验证码截取、短信群发等非法牟利活动,受害对象众多。在非法控制手机牟利过程中,被告人陈某祥等人共同违法所得人民币20747万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祥等人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罚》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对涉案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针对被告人和辩护人提出的意见,经公诉机关申请,法庭通知鉴定人到庭作证,庭审实质化得以体现。
因案情复杂,涉案人员较多,庭审结束时,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03
法官提醒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是近年来刑法中新出现的罪名。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任何利用非法技术手段在互联网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司法机关都将予以坚决打击,依法惩处。本案中大专以上学历的犯罪嫌疑人有12人,大好前途毁于一旦,令人扼腕。
作为手机用户,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和辨别能力。部分非正规厂家生产的老年机可能存在被植入木马程序的隐患,建议在正规商店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子设备。不要轻易点击、下载来源不明的链接和程序,不轻易向外人透露个人信息。老人和青少年是违法犯罪人员实施诈骗行为的重点人群,要加强对家中老人和学生的宣传教育。如果发生资费异常,要及时通过运营商查看资费情况;一旦被骗,立即报警。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
原标题:《攀枝花市首例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在东区法院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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