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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盔一带】骑行安全,从“头”开始
2021-02-25 15:5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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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3日15时15分,朴某驾驶吉H*****号小型轿车,沿站前街由南向北行驶至和颐至尚酒店前处右转弯时,与沿长白山路由西向东行驶张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自行车相撞,将在该地点驾驶直行的张某撞倒,造成张某受伤,双方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延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对事故处理认定结果为:
朴某驾驶机动车转弯时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由于双方车速较慢,造成张某轻伤。
最后认定事故结论为,朴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现场民警发现张某驾驶电动车并未佩戴头盔,对张某进行批评教育,说明佩戴头盔的必要性,并进行了相应处罚。
延吉交警温馨提示:
延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提醒广大市民驾驶电动车过程中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为自身安全提供一道屏障,更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杜绝无证驾驶、逆向行驶、骑行中接打电话、闯红灯、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以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确保路上的交通安全。
原标题:《【一盔一带】骑行安全,从“头”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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