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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包河法院| “天合联盟”案将于3月开始资金清退!

2021-02-25 19:4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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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关于汪荣华等6人(“天合联盟”)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的资金清退公告

被告人汪荣华等6人(“天合联盟”)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对刑事判决涉财产部分立案执行后,依法有序推进资产处置、资金归集、信息核实等重点工作。为维护受损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生效刑事裁判文书和受损人信息对已归集到位的涉案资金进行资金清退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退时间

本次资金清退自2021年3月22日开始。

二、清退对象

资金清退对象为在参与“天合联盟”平台投资且经专项审核报告核定的受损参与人。参与集资的相关刑事案件被告人(包括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理财师)不列入资金清退范围。

三、清退金额

本次资金清退根据受损金额和现已归集到位的资金119365012.61元确定统一的清退比例。每名受损参与人的具体清退金额通过其受损金额乘以清退比例确定,受损金额指投资参与人的本金受损金额,具体为充值金额减去提现金额的差额。本次清退完成后,该案在案资金已全部清退完成。

四、清退方式

本次资金清退采取银行开立电子存单方式,由中国工商银行协助完成。委托中国工商银行为受损参与人开立电子银行账户,通过开立银行电子存单的方式进行资金清退。开立银行电子存单的受损参与人在收到银行短信提示或清退开始后,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中国工商银行任一境内网点领取清退的资金。

五、特别提示

本次资金清退按照“应发尽发”的原则确定统一的清退比例,领取清退资金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领取清退资金通知》。

为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避免因资金清退造成的人员聚集,受损参与人对资金清退中存在的问题,可以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反映,谢绝受损参与人来院咨询。

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二○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领取清退资金的通知

领取清退资金的通知

1.领款方式介绍

本次资金清退范围内的投资参与人的领款方式为电子专户的方式。受损参与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到中国工商银行任一境内网点查询办理“天合联盟案领款业务”,以领取清退资金。开设清退电子专户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受损参与人,清退工作开始前中国工商银行将使用0551-63716706电话(此电话仅呼出不接听)联系受损参与人,请注意接听。

2.电子存单领款细则

(1)受损参与人已死亡的处理方式

本次资金清退范围内的受损参与人在信息核实登记后死亡的,合法继承人需提供遗产继承手续,前往收款银行领取清退资金。

(2)工商银行提示短信

资金清退工作开始后,中国工商银行将会通过95588向本次资金清退范围内的受损参与人发送资金发放短信提示,提示工商银行完成资金清退的时间及方式,具体清退方式请参照“领款方式介绍”相关内容。

(3)未收到提示短信处理方式

对于本次资金清退范围内的投资参与人因预留手机号码有误等原因,清退时间内未收到短信的情况,清退开始后,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任一境内网点查询清退资金到账情况。

3.特别提示

(1)由于本次资金清退涉及人数众多,短信提示时间与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会有时间间隔,请本次资金清退范围内的投资参与人耐心等待并随时查询到账信息。

(2)因疫情防控需要,请投资参与人前往网点办理业务时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和网点工作人员安排有序办理。

(3)工商银行全国客服电话:95588。

(4)法院咨询电话:0551-66026702,银行咨询电话:0551-63716713、63716711(清退工作开始后的工作日)。

转自: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原标题:《【基层动态】包河法院| “天合联盟”案将于3月开始资金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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