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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云南就这一问题连续15天发布通报曝光

2021-02-25 18:3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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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问题先曝光,后续核查再处理,省纪委省监委对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监督往深里走、往细里去,警钟长鸣、发条常紧,集中彰显抓作风建设的云南辨识度。

如果时间倒回2021年2月14日,张平绝不会再去喝那2杯米酒。

“懊悔死了,没想到会以这样的方式看到自己的名字。”对自己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石林彝族自治县石林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安监站站长张平痛悔不已。

同样,如果时间倒回2021年2月1日,省自然资源厅干部皇甫振华也绝不会心存一丝侥幸、喝下2杯啤酒后驾驶机动车。

2月10日起,省纪委省监委连续15天对我省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每日进行公开通报曝光。

具体通报内容

滚动查看

2月9日

9名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

一、皇甫振华,中共党员,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干部,2021年2月1日23:15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二、王雷,中共党员,云南省设计院集团勘察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支部书记,2021年2月4日00:45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三、李有亮,中共党员,文山州西畴县工商联副主席,2021年2月1日20:32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四、谢正元,中共党员,昭通市水富市民政局二级主任科员,2021年2月5日20:13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五、张利飞,中共党员,大理州云龙县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2021年2月4日21:40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六、韩正贵,中共党员,曲靖市沾益区大坡乡交通运输管理所所长,2021年2月3日22:24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七、王学平,中共党员,云南省建水第一中学工作人员,2021年2月5日21:06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八、杨恒,中共党员,临沧市凤庆县营盘镇干部,2021年2月5日22:49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九、朱松林,中共党员,德宏州芒市芒市镇中东村委会工作人员,2021年2月4日15:11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2月10日

8名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参与赌博

一、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

(一)云昆,中共党员,昭通市彝良县龙街乡人大主席,2021年2月5日21:52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二)段秋浩,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书记员,2021年2月7日22:35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三)毕强,中共党员,临沧市永德县勐板乡白岩完小校长,2021年2月7日23:40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四)吴凤状,云南康旅集团下属众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机电安装分公司项目水电负责人,2021年2月7日20:43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五)黄保才,中共党员,文山州马关县马白镇花枝格村村民,2021年2月8日22:45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二、党员、公职人员赌博问题

(一)何斌飞,中共党员,大理州祥云县人民医院医生,2021年2月7日因赌博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

(二)崔正先,中共党员,玉溪市澄江市右所镇小湾社区陷塘小组党支部书记,2021年1月12日因赌博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

(三)李明清,中共党员,保山市隆阳区芒宽乡西亚村村民,2021年1月14日因赌博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

2月11日

4名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

一、朱德佐,中共党员,德宏州人大机关工勤人员,2021年2月9日20:20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二、邹杨,红河州河口县住建局协管员,2021年2月9日22:01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三、杨健菁,中共党员,普洱市思茅区第一中学教师,2021年2月10日1:13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四、黎永平,中共党员,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滇西南区域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副书记,2021年2月10日21:17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2月12日

4名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参与赌博

一、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

(一)杨文凯,中共党员,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羊街乡人民政府财政所二级主任科员,2021年2月6日21:49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二)刘东波,中共党员,曲靖市罗平县阿岗镇阿窝完小校长,2021年2月11日13:07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二、党员、公职人员赌博问题

(一)李正,中共党员,玉溪市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羊街乡戈垤村昆南组副组长,2021年2月9日在羊街乡锅底村澜普新村为赌博提供条件被元江县公安局查处。

(二)李生保,中共党员,玉溪市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羊街乡戈垤村村民,2021年2月9日22:00在羊街乡锅底村澜普新村因为赌博被元江县公安局查处。

2月13日

5名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

(一)李五生,大理州鹤庆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股长、四级主任科员,2021年2月5日19:45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二)王云峰,中共党员,保山市昌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副院长,2021年2月7日23:27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三)陈勇衡,中共党员,昭通市巧家县炉房乡党委委员、副乡长,2021年2月12日20:46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四)周爱琛,中共党员,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大屯锡矿一坑六区党支部书记,2021年2月12日21:37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五)李国华,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六合村大洼子组小组长,2021年2月12日20:10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2月14日

3名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参与赌博

一、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

(一)陶岗,曲靖市师宗县漾月法雨完全小学教导主任,2021年2月13日14:00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二)罗家保,中共党员,普洱市墨江县酒江酒业有限公司职工,2021年2月13日21:02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二、党员、公职人员赌博问题

(一)李健国,昆明市晋宁区晋城镇小海村委会五组组长,2021年2月11日23:00因赌博被公安机关查处。

2月15日

3名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

(一)郭江,西双版纳州检察院三级检察官助理,2021年2月12日20:57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二)李云奎,中共党员,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仁德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机科科长兼交安站站长,2021年2月14日19:56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三)张平,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石林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安监站站长,2021年2月14日20:51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2月16日

3名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

(一)张世光,男,中共党员,楚雄州武定县民族中学副校长,中学一级教师,狮山镇陈官村委会第一书记、工作队长,2021年2月15日22:09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二)陈世庚,男,中共党员,曲靖市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四级主任科员,乐丰乡姑着村委会第一书记,2021年2月15日20:44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三)范立斌,男,中共党员,大理州巍山县残疾人联合会驾驶员(高级工),2021年2月15日20:46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2月17日

4名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

(一)黄安文,男,中共党员,文山州文山市供销合作社二级主任科员,2021年2月15日21:31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二)杨伟,男,昆明市富民县城市管理局市政科副科长,2021年2月15日20:30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三)高俊忠,男,中共党员,普洱市孟连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21年2月16日22:09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四)刀建新,男,中共党员,普洱市孟连县娜允镇景吭村委会三组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2021年2月16日22:05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2月18日

6名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参与赌博

一、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

(一)杨翔,中共党员,文山州砚山县平远镇回龙小学教师,2021年2月16日19:50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二)古朝国,中共党员,红河州屏边县白河镇人民政府国土和城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四级主任科员,2021年2月17日20:12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三)刘忠辉,中共党员,红河州河口农场有限责任公司第一作业区土地管理员,2021年2月17日20:25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四)邓兴党,中共党员,昭通市昭阳区旧圃镇中心学校红泥闸小学教师,2021年2月17日21:03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五)李发祥,中共党员,红河州河口县住建局机关工勤人员,2021年2月17日21:25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二、党员、公职人员赌博问题

孙国良,中共党员,临沧市永德县乌木龙彝族乡蕨坝村村民,2021年 2月14日22时许因赌博被公安机关查获。

2月19日

3名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

王兴文,中共党员,文山州马关县边防办专职副主任,2021年2月18日22:25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何文武,中共党员,普洱市镇沅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2021年2月18日21:00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朱家宏,德宏州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工作人员,2021年2月18日23:12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2月20日

3名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

董文宏,中共党员,德宏州瑞丽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21年2月19日22:40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杨海峰,中共党员,昆明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配件部门副经理,2021年2月19日20:45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韩军荣,中共党员,迪庆州维西县白济汛乡共吉村村民,2021年2月19日20:48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2月21日

3名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

徐学云,中共党员,大理州巍山县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2021年2月19日20:49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沙成文,中共党员,丽江英茂种植业有限公司网络种植负责人,2021年2月16日20:53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杨忠武,中共党员,普洱市镇沅县政协退休干部,2021年2月18日22:16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2月22日

3名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

一、黄俊铭,中共党员,红河州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就业局副局长,2021年02月19日20:45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二、罗晓晨,中共党员,玉溪市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凰管理所副所长、二级主任科员,2021年2月21日00:28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三、和国文,中共党员,丽江市玉龙县石鼓镇鲁瓦村委会正雄组村民,2021年2月21日17:10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2月23日

2名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

朱春泉,中共党员,云南建投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直管部副经理、安全总监,2021年2月22日01:39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李正安,中共党员,曲靖市师宗县高良乡坝林村村民,2021年2月22日19:00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一石激起千层浪

这在党员干部中引发震动

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

给当事人当头棒喝

“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省纪委省监委积极与公安机关联动,在提高监督时效和质效上着力、在监督的方式方法上不断创新,通报不计其细,持之以恒查纠“四风”不止步、不停歇。

发现即通报 提高监督时效

“通报太快了,小失误造成大影响,相当后悔。”2月12日一早,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滇西南区域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副书记黎永平,一早看到“通报曝光”推送,自己的名字赫然在列。

羞愧、懊悔、担心……黎永平内心五味杂陈,痛悔过失,“现在看到白酒心里就发怵,开车不喝酒,哪怕不开车也不喝了。”

发现问题到通报之迅速,同样让他们感到震慑常在:

——普洱市思茅区第一中学教师2月10日1:13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12日即被通报。

——党员、玉溪市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羊街乡戈垤村村民李生保2月9日22:00在羊街乡锅底村澜普新村因为赌博被元江县公安局查处,13日即被通报。

——巧家县炉房乡党委委员、副乡长陈勇衡2月12日20:46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14日即被通报。

……

从发现问题到通报曝光之间的间隔,多则五六天,少则三两天,过去15天,在监督时效上,省纪委省监委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

“过去,即使只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从发现、调查核实再到处理周期很长。”省纪委省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这容易造成监督的距离感,减弱了监督对作风建设的推动力,从而影响监督的质效。

因此,这一次通报曝光打破以往对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处置完毕再通报”的模式,采取公安机关发现移交后就“立即核实、马上曝光、再行处理”方式进行集中通报曝光。

“这也最大限度避免说情干预、打招呼等人情干扰,有效压缩了权力寻租空间,放大警示震慑效应。”省纪委省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一律及时快速通报”之后,接受的就是整个社会的监督,堵塞了说情、打招呼,进行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的“漏洞”。同时,这也是对执法机关、司法机关权力的一种监督,让执法者秉公用权、谨慎用权,杜绝公权私用。

“围绕着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特别是通过我们的作风建设,让群众有获得感。”省纪委省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抓早抓小,言而有预,早在2月8日,省纪委省监委就发布了“预警告示”,至2月24日,省纪委省监委共通报15批次63人。

联动监督 触及群众感知点

能及时通报发现的赌博、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等问题,这背后,是省纪委省监委与公安机关将党内监督与司法监督贯通融合的积极探索。

“过去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之间没有做到信息及时互通、监督有效互动,导致对党员、公职人员的监督管理滞后,甚至存在‘盲区’和‘漏洞’。”省纪委省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甚至出现已被司法机关处理,但所在单位或支部并不知情,直到再次发生其他违规违纪问题被查处才得知此人的“陈年旧疾”。

“这一次我们和公安联动,公安机关在查到酒驾、赌博等情况时,首先要核实身份,要对他是否是党员、是否是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这种身份进行初步的核实后,即刻移交给纪检监察机关,再进行详细核实。”省纪委省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

此次通过探索党内监督与司法监督如何更好地贯通融合,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内设部门与派驻机构、省州(市)两级纪委监委通过互联互动、力量统筹、上下协同的具体实践,在核实身份环节,就让涉嫌违纪违法的党员、公职人员所在单位、支部第一时间知晓问题,督促时刻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赌博、酒后驾驶等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就在身边,群众感知度高,直接关乎党员干部形象,不及时制止,严重影响干群关系。

聚焦群众身边的、群众感知度高的问题来抓作风建设,这是我省纪检监察机关今年作风建设的一个抓点和着力点。

集中通报以来,社会反响强烈,除媒体转载外,众多网民在互动平台上积极参与讨论,纷纷点赞。有网友说:“做法全国独创!点赞!”网友认为持续通报曝光形成震慑……截至23日,通报阅读量仅“清风云南”公众号即达270余万人次,网友留言3900余条,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社会监督。

“同时这次密集通报曝光,在我们抓作风建设工作中是一个重要节点,更是一个‘路标式’的工作——作风建设从典型案件通报,到发现即报,再到现在的在联动当中提速,提高了监督的实效性,打开了我们的监督视野。”省纪委省监委有关负责人说。

“纪检监察机关往前一步、公安机关往前一步,胳膊挽胳膊,织密监督网络。”该负责人表示。

监督不厌其细 抓作风驰而不息

在提升监督质效的探索中,“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云南早有实践。

——“还原当时情景和过程,把牌子是什么、数量是多少、均价是多少,共计多少钱,以及谁申请、经谁同意、是谁批准等一一见报……”2019年11月11日至22日,12家省属国有企业党委陆续主动公开曝光14期十届省委第八轮巡视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20年1月3日开始,省国资委党委陆续通报此前主动曝光的问题的整改处理情况,回应关切,兑现承诺;

——在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的监督推动下,2020年9月29日至10月1日,云南省地矿局、云南省有色地质局、云南省司法厅等3家省直单位党委先后主动通报曝光了十届省委第十轮巡视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并公开作出关于抓好整改落实的承诺。2021年1月21日起,云南分批次通报3家单位整改处理情况。

推动“自曝家丑”,公开姓名、追根溯源寻找病因,找准了纠治“四风”问题的着力点,出新又出彩,提升了云南纪检监察工作的“辨识度”和贡献率。

“在抓作风上不计其细、不计其小,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持续推动干部作风向上向善,持续让群众可感知,让群众能监督。”省纪委省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监督要往深里走、往细里去,要更着重于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和模范带头作用的发挥。

一锤接着一锤敲、一步紧跟一步走,实现一浪叠一浪的推进力,云南持之以恒在抓作风建设的方式方法上不断推陈出新,彰显抓作风建设的云南决心。

“我们还将在联动监督、上下监督等机制建设上着力,把这一通报曝光形式常态化。”省纪委省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2月21日开始,全省各州市纪委监委积极作为,主动跟进,迅速在州市主要媒体通报了公安机关移送的有关问题线索。

据了解,2月24日集中通报结束后,省纪委省监委将严格按照“二十四字”办案方针要求,指导州市纪委监委妥善处置通报曝光的问题。

坚持严而有“格”,在后续处理过程中,纪检监察机关还将按照不同的主体身份,区分酒驾与醉驾、违法与犯罪,综合考虑危害程度、认识态度等相关情节,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意见,确保问题得到审慎稳妥的处置。

严字当头动真碰硬、“重锤”常敲,从2021年3月起,省纪委省监委还将每月向社会通报公安机关移送相关问题线索情况,锻造作风建设“新常态”。

云纪宣:奏响作风建设“进行曲”

为期15天的集中通报曝光,今天即将落下帷幕。回望整个通报曝光过程,从提前发布“预警告示”,到通报曝光“如约而至”,再到各方评论“推陈铺开”,持续、集中、成批的通报曝光,犹如辛丑牛年的第一声春雷,唤醒了云岭大地党员、公职人员遵纪守法的意识,唤醒了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识,也唤醒了广大群众对作风建设的监督、参与意识。通报曝光有“暂停键”,正风肃纪却没有“休止符”。作风建设,我们永远在路上。

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就是要推进监督贯通提质效。“他们怎么知道我酒驾了?”“怎么通报曝光得这么快?”此前,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在工作中发现了党员、监察对象的问题线索,一般都是在得出结论性意见后,再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从查获到移送,时限较长,弱化了监督执纪的效果。此次,我们“先曝光后核实再通报”,探索建立了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互联互动、相互协作的快速联动机制。问题线索移送机制驶入“快车道”后,既完善了党内监督与司法监督贯通协作的渠道,又健全了党员、公职人员监督体系,有效提升了监督治理效能。此后,随着“先移后处”工作机制的常态化,将进一步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为提升监督质效提供制度保障。

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就是要让通报曝光不“冷场”。以事说纪、以案释法,是最生动的警示教育。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坚持边实践边探索、边工作边总结,做实通报曝光这个“细活”。“一枝独放不是春”,在省纪委省监委的示范引领下,各州市纪委监委纷纷主动加入通报曝光行列,“百花齐放春满园”的通报曝光机制已然形成,并将不断拓展。下一步,省纪委省监委还将及时公布集中通报曝光期间被通报人员的处理结果,并形成按月通报的长效机制,把通报曝光常态化贯穿于引领良好社会风气的全过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牢纪法意识、规范言行举止。

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就是要跑出精准查处“加速度”。2月21日,省纪委省监委专门下发工作提示,就如何依纪依法、快速精准、审慎稳妥地处理好此类问题,明确了工作的方法、程序、要求。在接下来的处置工作中,纪检监察机关将强化与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着眼“依法、顺畅”无缝对接,在确保相关处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基础上,实现快查快处,用精准高效的处理来回应社会关切。

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就是要将监管责任再压实。此次被集中通报曝光的对象,呈现出多层级、全领域的鲜明特点,反映出一些地区部门、基层党组织在党员教育、监督管理等方面还存在着短板和弱项。我们将认真做好通报曝光“后半篇文章”,督促各级党组织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通报曝光情况深入分析,查找对党员、公职人员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教育引导党员、公职人员树牢纪法意识,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社会秩序,把以党风带政风促民风的工作做得更深一层、更富成效,共同奏响作风建设的“进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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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日报微信公众号 云报客户端记者谢进

原标题:《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云南就这一问题连续15天发布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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