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牢记初心使命 坚守公平正义 ——白银中院为景泰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朱生凯记“个人三等功”

2021-02-25 09:0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朱生凯,1964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3月进入景泰县人民法院工作至今,历任书记员、司法警察、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现任景泰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一级法官,2016年、2019年被白银中院评为“全市优秀法官”,2020年被白银中院记“个人三等功”。

近三年,朱生凯共审理各类刑事案件177件,审结173件,结案率97.74%;其中2020年审理各类刑事案件78件,审结74件,结案率94.87%。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朱生凯同志共审理涉黑涉恶涉霸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犯罪案件6件45人,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1件23人,恶势力犯罪案件2件19人,涉霸案件1件1人,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1件1人,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关联案件1件1人。2020年6月,审理了原白银市公安局白银分局政委李林明涉嫌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林明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在审理案件的同时,他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累计向相关部门、乡镇发出司法建议15份,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补齐短板、堵塞漏洞,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朱生凯同志坚持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为全县脱贫攻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2020年依法从重从快审理了原景泰县喜泉镇人民政府党委委员、副镇长陈文犯贪污罪一案,判处陈文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审理了原景泰县一条山镇北关社区工作人员高萍、王军花犯贪污罪一案,判处高萍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判处王军花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朱生凯同志常用这句话提醒自己,他认为作为一名法官,要始终牢记司法为民的初心和使命,严守职业操守,严格自律自省,公正廉洁司法,同时还要勤于学习,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这样才能无愧于党和人民的重托与期望。

原标题:《牢记初心使命 坚守公平正义 ——白银中院为景泰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朱生凯记“个人三等功”》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