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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泰县法院三名法官被评为“全市优秀法官”

2021-02-25 09:0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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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景泰县人民法院宁忠、曾敏玲、高秉琴三名法官被白银中院评为2020年度“全市优秀法官”。

宁忠,1968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8年11月参加工作,历任景泰县人民法院喜泉人民法庭副庭长、上沙沃人民法庭副庭长、上沙沃人民法庭庭长,现任景泰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宁忠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工作踏实肯干,作风正派、坚持原则,业务娴熟、清正廉洁,赢得了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全院干警的广泛好评。近三年,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664件,审结656件,结案率98.8%。2020年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215件,审结206件,结案率95.81%。妥善审理了王秋然等36位原告与被告张启娟、高巾慧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杨盼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高瑛与景泰县寺滩乡人民政府、景泰县交通局征地补偿案等多起疑难复杂案件及反复诉讼案件,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尤其在审理景泰县三福粮油有限公司破产案件中,针对破产债权数额大、破产债权人众多、涉及职工利益复杂的情况,他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依法维护弱势群体利益,与企业破产管理人多次协调沟通,监督破产管理人认真履行职责,认真审核破产企业债权债务,保障了破产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对破产债权人及企业职工关注的3件破产债权确认案件及时公正的进行了判决,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赞誉。

曾敏玲,1970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1年10月参加工作,1995年9月进入景泰县人民法院工作至今,现任景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

曾敏玲同志从事法院工作27年来,立足本职、脚踏实地、积极进取,认真履行着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用女同志特有的细腻与爱心、用高尚的人格魅力与过硬的业务素质、用忘我的奉献精神与踏实的工作作风,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出不平凡的业绩。近三年,办理执行案件1382件,执结1338件,执结率96.82%;其中2020年办理执行案件454件,执结437件,执结率96.25%;近三年案件执结率在执行局员额法官中排第一。她在工作中讲政治、守纪律,识大体、顾大局,准确把握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高风险性,牢固树立公正廉洁司法意识,坚决守住法律纪律底线。通过深入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升执行工作水平,尤其是遇到疑难案件,擅于分析,找准症结,制定切实可行的执行方案,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对症下药,巧妙灵活执行案件,经她办理的案件,当事人上访少、信访件少,得到了群众一致好评。

高秉琴, 1974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1997年7月大学毕业后分配至景泰县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现任景泰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一级法官。

高秉琴同志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办公室、立案庭、民一庭工作,2019年8月任员额法官,2020年审理各类家事类纠纷案件166件,审结166件,结案率100%。高秉琴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对婚姻家事类案件,把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首要选择,最大限度追求“案结事了”的目标。她所办案件调解率高、上诉率低、改判发回重审率低,群众满意度高。家事类案件看似简单,但涉及情感、财产、伦理等多种社会关系,高秉琴同志在每一起案件的审理中都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工作中她用真心化解矛盾、用恒心平息纠纷、细心听取当事人陈述、秉持公心协调问题,她会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制定多套调解方案,并适时邀请妇联、社区工作人员、民政部门的心理疏导师担任特邀调解员,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尤其注重对当事人的情感安抚和弥合;同时,利用巡回审判、法治宣传日,组织庭室工作人员走上街头、深入基层,积极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反家暴法》等法律法规,现场解答群众在婚姻家庭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对一些重大敏感案件定期回访,通过案件审理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原标题:《景泰县法院三名法官被评为“全市优秀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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