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全文实录|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百日攻坚”行动工作进展情况

2021-02-25 21:0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百日攻坚”行动

工作进展情况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 2021年2月25日)

“十三五”以来,省生态环境厅聚焦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持污染防治攻坚战和队伍建设攻坚战一起打,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体上看,“十三五”是我省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最大的五年。为了巩固来之不易的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果,省生态环境厅于2021年1月印发了《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提出了4个方面24项重点攻坚任务。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宣传教育处)主任吕雪峰

开展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百日攻坚”行动,是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带头抓落实、善于抓落实、层层抓落实”要求,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上下联动,集中向冬春季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发起的一次“亮剑”行动。

“百日攻坚”行动以协同降碳减污为总抓手,提升气、巩固水、治理土、防风险,聚焦冬春季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深入查源、提升质量、防范风险”,力争前4个月PM2.5浓度同比改善5%以上,优良水体比例同比提高5%。

二、工作进展

“百日攻坚”行动开展一个多月以来,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态度上坚定坚决、责任上压紧压实、行动上立行立改,攻坚打出了气势,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环境质量改善明显。今年1月份,全省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7.6%,同比增加32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60μg/m⊃3;,同比下降35.5%;PM10浓度为89μg/m⊃3;,同比下降24.6%;臭氧浓度为68μg/m⊃3;,同比下降15.0%;二氧化硫浓度为25μg/m⊃3;,同比下降21.9%;二氧化氮浓度为37μg/m⊃3;,同比下降14.0%;一氧化碳浓度为2.6mg/m⊃3;,同比持平。155个国考断面共监测125个断面,其中优良水质断面92个,比例为73.6%;劣五类断面4个,比例为3.2%。全省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同比分别改善37.7%、26.6%和12.1%。

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副处长李铁民

二是积极推动源头管控制度建设。2月17日,省政府正式印发了《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为了进一步严格环境准入管理,我们启动了《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评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和《新能源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相关技术规范》编制工作,目前正在征求有关单位意见。

三是全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排查整治。沈阳、大连、鞍山等市针对年排放挥发性有机污染物10吨以上重点企业开展摸排工作,建立了管理台账并进行动态更新,组织相关企业编制“一厂一策”深度治理方案,明确重点治理对象、深度治理措施和治理时限,建立治理项目清单,对治理项目开展减排评估,实施“夏病冬治”。其中,大连市印发《关于深入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公布大连市第三批重点行业VOCs深度整治企业名单的通知》,公布并推进第三批74家年排放10吨以上重点企业的整治工作。

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处副处长李红梅

四是深入开展城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冬季稳达标促增效排查工作。实施超标污水处理厂日通报制度,今年2月以来,累计通报12座超标污水处理厂,并督促整改。抚顺市对三宝屯污水处理厂氨氮超标问题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红透山污水处理厂、后安镇污水处理厂出口在线数据超标问题加大整改力度;丹东市开展凤城污水处理厂上游溯源整治;盘锦市对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19家涉水化工企业进行了排查。

五是扎实开展辐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石油、钢铁等重点企业、放射性药品和移动放射源使用单位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要求企业切实履行核与辐射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放射源安保工作,确保放射源安全受控。截至目前,全省共排查核技术利用单位407家,发现问题企业51家,整改完成46家,5家未整改完成的已制定整改计划。

六是进一步做好尾矿库基础环境信息核实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省累计核实尾矿库1206座。其中,在用尾矿库433座,停用尾矿库583座,闭库尾矿库104座,废弃尾矿库86座。同时,持续开展了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截至目前,共计排查环境风险隐患36个,治理完成34个。

七是严控秸秆焚烧。实施卫星遥感监测火点信息1小时推送模式,做到“有烟立查,查证必究,究必有果”。2021年1月,全省秸秆焚烧卫星监测服务平台共推送置信度超过50%的疑似火点53个。经现场核查,确认为秸秆焚烧火点的数量为35个。各地按照相关规定对核查属实的火点进行了处理处罚,责任追究39人次。

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三级调研员时海峰

八是紧盯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严格落实日巡查、周报告、转移联单等制度,确保检测场所的检测废物、包装物等沾染废物、集中隔离场所产生的废物和生活垃圾全部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日产日清,封闭管控小区的核酸检测废物和卫健专业部门确定的按医疗废物管理的废物也全部实现日产日清。“百日攻坚”行动开展以来,仅沈阳市生态环境部门就检查医疗单位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51家次,实现了全市医疗废物安全规范有序高效处置,涉疫医疗废物收运处置率达100%,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带头抓落实、善于抓落实、层层抓落实”专项行动要求,继续开展污染防治行动,持续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确保核与辐射安全,依法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有效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将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把“百日攻坚”行动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举措,作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生态环境部工作部署的重要载体,作为推动我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有力抓手,绝不动摇、绝不退缩,以雷霆之势、万钧之力,主动出击、强势发力,坚决把攻坚行动引向纵深,不达目标决不收兵。

二是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在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清理排查的基础上,针对发现的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铁腕治污、精准治理。要综合用好用足环保法律法规赋予的各种强制手段和措施,坚决查处和纠正突出环境违法行为和现象。特别是对于胆大妄为、顶风违法排污的,以及影响恶劣、危害巨大的,一律从重从快、严惩不贷;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近期,要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在媒体进行公开曝光,打击一个、警示一批、震慑一片。

三是认真抓好整改落实。要始终坚持目标导向和责任导向,以人民答应不答应、人民满意不满意为出发点,在整改落实上不搞变通、不打折扣、不做选择,坚决杜绝“表面整改”“敷衍整改”“拖延整改”的现象,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大整改落实和处理处罚力度,做到上下联动、高位推进,合力攻坚。

下一阶段,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将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秉承为辽宁人民建设良好生态环境的情怀和使命,担当尽责、众志成城,扎实推进“百日攻坚”行动深入开展,严肃查处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行为,努力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实现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互促共进,为“十四五”全省生态环境保护起好步、开好局,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

省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方力

问 题 及 回 答

东北新闻网记者:2020年“双20”行动与今年百日攻坚中“25+X”重点断面动态管控有何关联?

回答:2020年“双20”行动中确定20个重点河断,去年底水质全部实现达标,特别是解决细河于台、北沙河河洪桥断面长期劣五类水质的状况,为全省河流全面消除劣五类国控断面,圆满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作出了重大贡献。但我们也清醒看到,现阶段全省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稳定性尚有欠缺,如何巩固河流水质达标成果,仍面临诸多问题。2021年是“十四五”起步之年,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辽宁省河流水质断面考核数量将由“十三五”的93个增至155个,增幅66.7%;涉及河流范围由53条河增至71条,增幅33.9%;同时,还要遵循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要求,可以说我们面临的压力只增不减。如何巩固提升河流水质达标?我们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研判“十四五”新增62个断面中水环境污染隐患,同时结合去年20个重点管控河段尚未稳定达标的断面,初步确定25个重点断面常态化管控,另外针对个别月份中出现超标断面,即“X”,实施动态管理,即时整改。如何做好“25+X”重点断面动态管控?我们首先建立河流断面水质问题零报告制度,通过工作群每天通报河流断面水质情况,针对超标断面要求各市当日反馈水质超标原因,并提出整改方案,简单问题当日解决、难点问题限时解决;水质未超标零报告即可。第二,鉴于冬季河道径流少,排污口易查的特点,督导各市对城镇生活污水和畜禽养殖粪污直排入河、河道内无序建坝截水等问题展开重点排查;第三,排查污水处理厂上游入管网企业,尤其是石化、医药、印染、农副食品加工等易对污水处理厂产生不利影响的企业及工业集聚区,防止工业废水未经预处理直接排入管网冲击城镇污水处理厂;第四,开展沿河排查,采取“一堆一照”方式,建立河道垃圾台帐,按职责分工,督促相关部门认领任务,确保春季“桃花水”来临之前完成河道及岸线垃圾清理工作。同时,组织各市做好春季生态水放流测算工作,会同水利部门制定本地区生态水放流保障方案。通过上述措施,我们将建立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实行清单式闭环管理,严格考核,力争2021年一季度河流断面达标实现开门红,为全年河流水质达标开好局,起好步。

腾讯大辽网记者:新年伊始,万象更新,人民群众都期盼蓝天白云、空气清新,那么今年春季我省空气质量如何?不利气象条件如何影响空气质量?我省为应对不利气象条件采取了怎样的措施,后续还将采取什么措施?

回答:经过“十三五”期间的持续治理,我省空气质量明显好转,2020年细颗粒物年均值比2015年改善26.4%,巩固在30+,优良天数增加32天,达到83.6%。今年至2月21日,我省细颗粒物均值为60,同比改善23.1%。

但是,我省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交通结构、用地结构短时间难以优化和调整,大气污染排放量基数仍然较高,在静稳、高湿的气象条件下,不利于污染扩散,大气污染物在低空累积,产生二次污染叠加,极易发生重污染天气。1月下旬和春节前后,我省预测了两次大面积重污染过程,经过各市和各部门联防联控,取得了较好的应对效果,保障全省人民度过一个祥和的春节。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重污染天气研判会商,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秋冬季以来,我厅与气象部门密切联系,加强会商研判,分别预测出1月23至27日和2月10日至13日我省会出现多地区重污染天气。我厅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按照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工作流程,向省领导汇报研判结果,分别启动了黄色和橙色预警。2月9日为我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以来首次启动橙色预警。同时,沈阳、鞍山、抚顺、锦州、营口、阜新、辽阳、铁岭、朝阳、盘锦、葫芦岛等11市立即进入重污染天气应对备战状态,2月9日8时,全部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响应预案。

二是以问题为导向,紧盯污染物减排措施落实到位。胡涛厅长在全省2021年春季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会议上要求,全省生态环境部门务必要提早预警、及时响应,从“早、清、实、严”四个方面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省厅组成5个工作组,深入一线、靠前帮扶,指导各市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各市生态环境、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部门派出管理、执法、监测等人员开展现场检查,督促控排企业、工地、运输车辆等落实减排措施。直至2月14日(初三)全省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应急响应解除后,各督导组和各市工作人员才放假休息。

三是企业积极配合,全民减少烟花爆竹燃放。各市涉及的控排企业在接到重污染天气预警通知之后,积极主动落实减排措施,特别是一些大型央企、国企,都能够主动按照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降低负荷,承担起社会责任。11个城市发布了倡导减少烟花爆竹燃放的通告,沈阳市首次在三环以内禁燃。通过省市联动、提前管控、企业配合、群众支持,重污染过程应对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跟前期预报情况相比,今年春节重污染天气减少了15天次(预报为21天次以上),污染范围减少了7个城市(预报为11个城市),切实保障了春节期间环境空气质量。

下一步我们的工作计划在百日攻坚方案中也做了重点部署,一是要强化预测预报能力,进一步提升精准性;二是要修订应急减排清单,在精准、精细上下功夫,确保措施有效;三是要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机制,保障预警响应后各项预案措施得到落实;四是要探索轻度污染条件下精细化“微管控”措施,实现“削峰保良”;五是要加强督导执法,形成监管更加有力、执法更加严格的应对格局,为“十四五”我省环境空气质量提升提供有力保障。

央视国际在线记者: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围绕全省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与环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果?2021年排查整治工作有哪些要求和具体做法?

答:首先我回答一下去年的主要工作,在省政府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与环保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生态环境系统主要开展以下主要工作:

一、按照省政府印发的《辽宁省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与环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组织生态环境系统针对园区和危化品企业开展环境隐患风险专项排查。

(一)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省政府部署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后,我厅高度重视,召开厅党组会研究落实,从大连市抽调骨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各市生态环境局对照省厅工作机制,均建立了排查整治工作专班。召开生态环境系统工作推进会,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全力推进排查整治有序开展。

(二)强化考核,确保工作成效。一是强化工作调度。建立周调度制度,将工作调度情况汇总后,在每周厅领导班子碰头会上进行汇报;二是强化通报。通过工作调度和现场督导检查,梳理各地区工作落实和排查整治突出问题,有针对性的在每周省政府调度会上进行通报讲评;三是强化工作考核,对各市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对各市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评价内容。

(三)强化落实,深入开展排查整治。一是完成系统平台信息填报工作。各市组织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全省39个化工园区以及638家危化品企业进行现场检查,逐一企业填报检查信息,构建了内容详实的化工园区和危化品企业信息库;二是开展“五问”涉企业环保手续核查工作。对638家危化品企业环保审批等手续情况进行核查;三是扩大环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范围,延伸排查化工企业387家。四是完成重点排污单位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登记工作,做到持证排污、按证排污。

二、成立督导组,对鞍山等五市开展督导检查。

一是牵头组织第三督导检查组,对鞍山等五市开展督查,检查期间发现化工园区安全与环保问题113项,危化品企业问题439项。发现问题的同时,督促各市落实排查整治力度;二是对五个市化工企业“关、停、改、转、迁”五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办。三是分析研讨督导五市排查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以问题为导向,指导其他市提升环保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效能。

三、取得的工作效果

2020年,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能够直面问题,敢于碰真动硬,对于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做到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倒逼危化品企业不断提升企业绿色发展水平,倒逼淘汰落后产能化工企业有序退出。

一是39个化工园区共发现环境问题198项,完成整改126项;二是系统内638家危化品企业共发现环保问题975项,完成整改722项;三是延伸排查387家化工企业共发现环境问题442项,完成整改362项,暂时未完成的问题均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四是排查整治期间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案177起,罚款1309万元,向司法部门移送51起,停业整顿、关停取缔33家,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关于结合2021年省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排查整治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今年生态环境系统排查整治主要有以下几项工作

一、巩固成果,聚焦排查问题整改

一是参照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模式,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和销号制度,将发现问题和问题整改作为排查整治工作的重点;二是闭环管理,确定责任人和盯办人,明确任务分工和整改完成时限,继续坚持考核通报制度,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三是动态更新,将新发现的问题及时列入整改台账,将整改完成的问题进行标记,每周报送问题整改台账更新和整改完成情况。

二、延伸排查,加大排查整治力度

一是延伸排查范围,将散落在园区外的“小化工”企业列入重点排查名单,摸清底数,做到边查边改,严厉打击非法“小化工”。二是延伸排查深度,从企业环保手续到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等,都要认真核查,建立“一企一策”,不搞“一刀切”;三是延伸排查责任,现场排查人员要对该企业环境风险隐患负责,对问题的整改也要一盯到底,真正将企业环保风险隐患排除,将企业生态环境问题“清零”。

三、重点督导,提高工作落实成效

一是开展“回头看”对已整改的问题对照整改措施组织现场抽查复核,看是否真整改,隐患真排除;二是对工作落实不力,整改进展缓慢,隐患排查不深入,发现不了问题的地区,组织约谈督导,有针对性的开展交叉执法帮扶;三是对我厅督导负责的五个市持续开展现场督导和工作调度,确实提高地方政府重视程度和工作落实成效。

四、建章立制,推动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严把审批关,根据下一步化工企业准入联审机制建立,严格环保手续审批和排污许可证发放;二是制定化工园区生态环境规范性建设指导意见,补齐化工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工作的软硬件短板,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生态环境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同时推动化工园区“封闭化”、“一体化”管理工作;三是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化工企业生态环境违法问题,不断巩固工作成果,落实环保责任,为企业提供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促进化工行业良性竞争,助力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

辽沈晚报记者:启动入河排污口整治的意义是什么?为什么选取辽河作为试点?

回答:入河排污口是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节点,加强和规范排污口监督管理,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改善水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保护建设美丽河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上世纪80年代以来,环境保护法、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对排污口管理作出规定。水利、原环境保护部门积极探索,在各自领域内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2018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了《辽宁省机构改革方案》,方案中将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职责划至生态环境部门。省生态环境厅党组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完成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3565条河流入河排放口排查,溯源关联后初步确定排污口9812个,对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的1051个重点排污口开展监测,出台《辽宁省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实施指导意见》。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开展辽河干支流排污口整治规范化试点”工作要求,这项工作任务是深入推进辽河流域综合治理,协同创建辽河国家公园的重要举措。为此,我们协商财政部门列出专项资金推动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工程。4月底前,我们将完成辽河干流及一级支流主要入河排污口溯源核复工作,启动辽河国家公园范围内重点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通过试点工作,结合已有排污许可证确定的污染物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逐步构建“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督管理体系,从而以点带面,全面推动全省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开展。

凤凰网辽宁记者:我国已向世界宣布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请介绍一下碳达峰的概念以及我省将采取的措施。

回答:2020年12月12日,习近平主席出席世界气候雄心峰会,提出:中国力争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碳排放达峰,是指某个地区或行业年度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历史最高值,然后经历平台期进入持续下降的过程,直观的看,就是以年代为横轴、二氧化碳排放量为纵轴的碳排放曲线呈现较平稳持续高值(即峰值),然后逐渐下降、不再出现更高的值,即为碳排放达峰。

我省是工业大省,能源消费偏煤、产业结构偏重,碳达峰任务将十分艰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碳达峰工作,多次召开会议进行部署。今年我们将重点开展的工作主要有以下五项:

一是组织开展碳达峰行动。编制我省碳达峰行动方案及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摸清二氧化碳排放现状、分析排放趋势、研判峰值目标,强化重大政策和行动,统筹推进能源、工业、建筑、农业、林业等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同时,研究制定我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建立碳排放考核制度,对各市开展碳达峰行动进行考核评估,将达峰行动有关工作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目前,我厅已组建《碳达峰方案》编制团队,正在开展相关基础研究工作。

二是推动节能降耗减排。深入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化解淘汰过剩落后产能,推动传统产业绿色改造升级;严控化石能源消费总量,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建设综合立体交通网,推进公转铁项目建设;加强工业领域节能减排,强化大气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深度治理;推进农业农村、城镇建设、交通运输和消费流通领域节能增效;大力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三是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组织开展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电力等重点行业碳排放核查,为重点行业碳减排、碳达峰及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扩容夯实工作基础。同时配合国家碳排放交易,开展重点排放单位碳配额分配及清缴履约工作,运用市场机制促进重点排放单位节能减排降碳。我厅已与统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并构建重点行业碳排放统计、数据直报和强化监管体系。

四是开展低碳试点示范创建。推进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和碳中和示范区建设,鼓励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低碳城(镇)、低碳工业园区、低碳产业示范园区、低碳社区等试点示范,充分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为全省尽快达峰提供可复制、可借鉴路径模式。比如,法库县经济开发区陶瓷生产企业基本实现清洁能源替代,每年节约燃煤约30万吨,是我省首个“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全国首批20个“试点园区”之一。

五是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宣传和科普教育。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举办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制作海报宣传展板、节能低碳产品展示等方式,提升全民降碳意识,推进低碳生活方式,鼓励绿色低碳出行、垃圾分类、选择低碳产品。

关注辽宁生态环境请扫下方二维码

辽宁生态环境

原标题:《全文实录|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百日攻坚”行动工作进展情况》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