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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2021年1月全省火灾情况

2021-02-26 13:2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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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综合数据

图1 // 火灾综合数据

火灾主要特点

1 月份,全省共发生火灾431起(日均13.9 起),死亡2人,无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349.3万元。全省共接报警情917起(日均29.6起,其中火灾扑救430起,社会救助205起,抢险救援203起,公务执勤54起,其他出动25起),出动消防救援队伍1037起,出动消防车1870辆次、消防救援人员10141人次,营救遇险群众73人,疏散转移147人,抢救财产价值933.8万元。

(一)亡人火灾均发生在农村住宅。

从火灾发生区域来看,城区210起、直接财产损失174万元,分别占总数的48.7%和49.8%;集镇农村181起、亡2人、直接财产损失145.2万元,分别占总数的42%、100%和41.6%;开发区(旅游区)7起;其他区域(公路)18 起。未填报15 起。2 起亡人火灾分别是:

1月22日,乐东县尖峰镇尖峰村一居民住宅发生火灾,造成1名50岁男性死亡。此次火灾过火面积约3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0.4万元,原因正在调查中。

1月27日,万宁市国营南林农场一居民住宅发生火灾,造成1名76岁男性死亡。此次火灾过火面积约5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0.1万元,原因为生活用火不慎。

(二)建筑外火灾、电动车火灾多发。

从火灾发生场所看,非建构筑物178起、直接财产损失32.9万元,分别占总数的41.3%和 9.4%;居住场所108起、亡2人、直接财产损失168.1万元,分别占总数的25%、100%和48.1%;交通工具53起,直接财产损失109.8万元,分别占总数的12.3%和31.4%;另有,垃圾废弃物回收处理存放场所31起,商业场所、宾馆招待所各7起,办公场所、厂房、工地各5起,纯餐饮场所4起,学校、物资仓储场所各3起,公共娱乐场所、医疗机构各1起,其他场所20起。

1月份,全省共发生电动车火灾14起,占交通工具火灾起数的31.1%,其中电动自行车火灾13起,电动汽车火灾1起。电动自行车火灾起数同比去年增加9起,比上月减少5起,共烧毁56辆、烧损20辆电动自行车,均未造成人员伤亡。2起典型火灾:

1月9日,海口市美兰区下贤二村东十巷256号发生火灾,共烧毁16辆电动自行车。

1月31日,海口市琼山区下坎东路196号发生火灾,共烧毁21辆、烧损15辆电动自行车。

1月份,全省共发生林草火灾73起,占火灾总数的16.9%,其中经济林木(果园)火灾2起。1月份消防救援队伍共参与森林火灾扑救1起。

(三)电气和用火不慎是火灾主因。

1月份,全省共发生电气火灾115起、直接财产损失213.1万元,分别占总数的26.7%和61%;生活用火不慎114起、直接财产损失 26.4万元,分别占总数的26.5%和7.6%。此外,遗留火种49起,自燃38起,吸烟25 起,生产作业12起,燃放烟花爆竹、玩火各 7起,放火各6起,不排除原因28起,其他30起。

从火灾发生时间看,发生在白天的比重大,早6时至晚20时323起,占总数的 74.9%,晚20时至早6时108起,占总数的25.1%(时间段含上限不含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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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海南消防全媒体中心

原标题:《权威发布|2021年1月全省火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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