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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看“典”】损害赔偿范围

2021-02-26 17:4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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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看“典”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它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出“每日看‘典’”普法栏目,每天带你读一则民法典的亮点法条。今天一起来学习第五百八十四条吧~

【损害赔偿范围】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原标题:《【每日看“典”】损害赔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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